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制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
律師用律師函對某一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其目的在於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對象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對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
律師函它的本質是一種委托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對於訴訟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師函並不是真正有效,具體還要法院的認可,如果法院不認可,則是無效的律師函。
律師函必須要有律師簽章和蓋章,代表對此函負有法律責任,如無則為偽造。
如受到威脅、恐嚇、損失等,可向公安機關報警,追究委托人以及律師的責任。
法院傳票是指由原告准備、由法庭下達的用來通知答辯人其被起訴信息的法定文件。
法院傳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簽發的,要求被傳喚人按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出庭參加訴訟活動或進行其他訴訟行為的書面文件。
通常情況下,法庭傳票要求答辯人在指定期限內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應,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該答辯人可以僅在法庭傳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參加法庭聽證審理,同時答辯人也可選擇對法庭傳票不作任何回應,即任由法庭下達缺席判決,但其需要承擔輸掉該訴訟的風險。
法院傳票應載明受傳喚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地址,傳喚的事由,到案的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事項。
所以律師函跟法院傳票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東西,代表的意義跟分量也是完全不一樣的,律師函在娛樂圈很常見,經常都會有明星跟明星工作室用這玩意嚇唬人,但實際上絕大多數都是法院不認可的無效律師函,久而久之很多人都不把這玩意當回事。
不過我們中國人一向信奉的就是先禮後兵,一般情況下都是先發律師函警告,被嚇到了就直接認慫,沒被嚇倒死不悔改,那就去法院進行認可,然後發有效律師函,如果還是不當回事,死硬到底,那就直接用這種被法院認可的律師函去法院起訴,直接立案,由相關法院簽發傳票。
這個流程自然是非常繁瑣的,所以正常情況下打官司的時間周期很長,不過這一次紅星塢跟葉羽是直接跳過了前面的步驟,直接收集材料去法院起訴,因為證據非常充分,案件非常清晰明了,所以法院那邊是很容易就通過了立案流程,成功立案。
根據我國的相關流程,人民法院立案後網上不能查到具體的案件信息。
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立案之後,具體的案件信息不會公布在網絡上,案件會開庭審理的,可以從網上查到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和地點,其他的信息無法查詢,案件的法律文書生效後,可以在網上進行查詢,案件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不會在網上進行公開。
同時這一次的法庭傳票是故意寄到的劉亦菲工作室北京那邊的辦公地點,所以當那邊的負責人收到傳票的時候,原本應該比較隱蔽的這個消息是直接就被泄露了出去。
沒辦法,國內的很多電影公司明星工作室真就跟篩子差不多,不然你當那些明星的行蹤跟一些隱私為什麼會鬧得眾人皆知?
所以網絡上很快就爆出了相關消息,劉亦菲被誅仙劇組告了,而且還是電視劇的版權方文山告的她,據說兩人還在劇組中大吵了一架,劉亦菲跟她媽媽劉曉莉是直接離開了劇組返回北京處理這場突如其來的侵權官司去了。
被起訴的原因很簡單,跟聯想那邊在湖南衛視跟各大衛視播出的新廣告有關,里面直接使用了誅仙電視劇的大量鏡頭,雖然只限於他們的代言人劉亦菲,但卻涉及到了電視劇的版權方,擺明了就是在沒有得到授權的情況下直接盜用電視劇里的鏡頭,嚴重侵犯了版權方的利益。
演員是演員,角色是角色,不是說你演了這個角色,這個角色的版權就屬於你,你可以隨便拿來用,這近乎算是正常人都能理解的邏輯,所以法院那邊在面對這種起訴的時候也是直接就通過了,連調查都不需要調查,因為這是非常簡單的侵權官司。
現在已經陸續開始放暑假了,全國主要的電腦城家電賣場,包括聯想的各大專賣店都直接打出了印有劉亦菲飾演的陸雪琪寫真,甚至還推出了所謂的誅仙聯盟款,這些基本都是取之於電視劇里面的,因為劉亦菲壓根就沒有拍過這些,是聯想廣告部直接私自拿來用的,所以在不知道內情的情況下,版權所有方直接起訴劉亦菲也還算說的過去。
不過因為方文山跟劉亦菲之間的關系,尤其是他們各自的身份名氣,一時間自然是鬧得很大,甚至是有不少不知道內情的人打電話過來說清,讓兩人都冷靜一下,沒必要因為這種事情直接撕破臉,而且這不是正要合作拍新電影嗎?
鬧成這樣新電影還怎麼拍?
不過也正因為很多人都以為兩人已經徹底鬧掰,所以不少早就是盯著這部新電影的女明星對於女一白玉堂是各種垂涎三尺,甚至是直接動身前往橫店,想要接盤劉亦菲的女一,取而代之,甚至就連蔡藝儂都動了這方面的心思,還各種給劉詩詩做起了思想工作。
早就知曉所有內情的劉詩詩自然不可能答應,但也沒有透露,畢竟鬧得這麼大,做了這麼多的准備工作,可不是為了炒作新劇或者新電影,而是打算狠狠報復聯想一波,讓聯想跟它背後的那群混蛋知道厲害,別真以為掛了個“民族品牌”就真能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