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番外:方希媛的自白(上)
我承認,我是個愛慕虛榮的女人。
我承認,我是個離不開錢的女人。
我知道你們鄙夷我,可是我犯罪了嗎?
我為什麼不能去追求我想要的?
我從來坦蕩,從來不掩飾自己的欲望,與那些虛偽的人相比,我更欣賞真實的自己。
童年一直是我的噩夢。
年幼在游樂園貪玩的我,絕對沒有預想到竟然就因此和家人走失。
回頭的時候人來人往,卻沒有父母的身影。
我一邊跑著找他們,一邊哭,人們冷漠的臉從那時就印在我的心里了。
那時候我才知道,原來人不只是有笑意和善意的臉。
唯一走運的是,我遇到的不是窮凶極惡的人販子,而是孤兒院的社工。
他們給了我三小時的溫暖,然後把我丟在了孤兒院里。
那里都是像我一樣的孩子,有的甚至記事起就再沒見過家人,我們都是被世界遺忘的角落。
有時候我寧願像他們一樣,什麼也不記得,不記得那個溫馨的家,不記得對我百般寵溺的父母,不記得粉紅色暖洋洋的臥室……
我不僅要適應如此巨大的反差,還要面對那些比我在孤兒院呆的久的孩子,他們有的甚至沒有我的年齡大,卻老氣橫秋的樣子,對我頤指氣使,可是他們人多勢眾,我又有什麼辦法呢?
從那時起,我學會了勾心斗角,學會了討好,學會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學會了利用一些手段去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我離從前那個晨露,越來越遠。對了,誰還會記得我曾叫晨露呢?孤兒院里沒人會在乎,那些派飯的社工不會,那些欺壓我的孤兒也不會。
煎熬,還是煎熬。那段日子使我第一次如此切身地體會到這個詞。對於一個十歲的孩子來說,這太不可思議,太殘忍了,不是嗎?
後來,有一戶人家“好心”收養了我。
那時候我已經徹底放棄父母會找到我的希望,欣喜地等待著有人把我從這地獄般的孤兒院接走,開始一段新的人生。
只要能逃離這里,讓我做什麼都好,我一定會是一個乖孩子,我一定不會辜負他們們對我的好。
然而,我還是天真了。那是一個比地獄還煎熬的地方。因為,在那里我要面對的不再是小鬼,而是閻王。
是的,如同閻王般的存在。
我的養父母可以決定我去不去上學,可以決定我該做什麼,甚至可以決定我能不能吃飯。
在我面前,他們有著絕對的權威和地位,我只能言聽計從,我甚至沒有選擇的權利,除了死。
可是,我不敢死,我也不想死。
至少,我要報復那個在我身上肆虐的惡魔,我要報復那個看著他欺負我而無動於衷的養母。
對我來說,那種所謂親密的肉體關系是屈辱的,是惡心的,是讓我痛苦的。
可是我沒有權力拒絕,我要吃飯,有學費要交,我要活下去。
而作為生活的代價,我只能屈從於養父的胯間。
是他們丟了我的名字,從此我被叫做方希媛,隨“父”姓。
這的確是一段新的人生,是我宣告徹底和以前單純的生活告別的人生。
幼兒園讓我學會和同齡人之間的周旋,而寄人籬下讓我學會和高位者的周旋。
我的第一個報復對象當然是養母。
既然不能正面打倒他,那我就要一點點瓦解這個禽獸夫妻,誰說星星之火不能燎原?
我開始離間他們,我開始光明正大地勾引養父,和他虛與委蛇,狼狽為奸。
一切都很順利,我踢走了養母,也考上了心儀的大學。
至於養父,他以為自己還有多雄偉,實際上過量的壯陽藥和假的補藥早已把他的身體掏空。
就在我以為人心已經完全在我的股掌之中,我可以輕易的玩弄任何一個人的時候,我遇見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