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雜談古籍中的“童男童女”(其一)
雜談古籍中的“童男童女”(其一)
(作為一名懶狗,為了減少工程量,我只在知識圖譜網站上搜索“童男童女”一詞,沒搜“童”、“童子”、“童男女”、“童男”、“童女”、“金童玉女”等,僅憑自己的記憶回憶包含後面幾個詞的古籍,然後在網站上查證。故可能厥漏甚多。)
(r18g警告、做噩夢警告、惡心嘔吐警告)
◎大禹治水和干將莫邪鑄劍
宋·范成大《吳郡志》卷十五:
“鶴阜山亦名苲萼(《越絕書》作“莋碓”)山。世傳,禹治水時,令童男童女入太湖,引出此山,欲以填水,至鶴邑墟[有很多鶴的廢舊鳥巢的地方?],不肯進,因此以名。或雲,即師子山也。”
苲,某種水生植物,可能就是今天的莋草、金魚藻一類。萼,本義花朵盛開,後來也指花瓣下面托住花瓣的葉狀綠色小片(護花使者?)。碓,木石做成的舂米、搗米器具,也可泛指杵臼,用於搗藥、搗茶等。師子,即指獅子(後世佛家用以喻佛,指其無畏,法力無邊),或指神獸狻猊(後世狻猊也可以指獅子),龍生九子之第五子,喜歡煙火,常被用來裝飾香爐腳部、頂部。而狻猊之猊又可寫作麑,也就是說,古人將它視為與鹿相似。
如果說這則民間傳說屬實,那麼“童男童女”、“鶴”、“鹿”(以及“香火”“香爐”)、“搗藥的杵臼”,這些後世道家、道教喜歡的東西,早在大禹時期就產生了某種聯系。不過,還少了一個兔子。後來因為兔子可愛,加了兔子進去,就又有了“玉兔搗藥”之說。這麼來看,或許最早只是因為這些東西都很可愛,所以把它們放在一起?除此之外,你還能想到它們其他的共通之處嗎?
干將莫邪鑄劍故事中,亦出現了“童男童女”:干、莫鑄他們的收官之作,干將、莫邪二劍時,原料金屬一直煉不化。干將說:我師父說這是心不誠,只能匠人夫婦犧牲自己,去爐中以生命煉化。莫邪說:可以試試用自己的頭發、指甲代替。於是剪下頭發、指甲,又找吳王要了三百童男童女來燒火鼓風(借助童子的“精氣”?),終於煉化了。
①走火入魔,方士作惡(r18g)
幾個月前,我還以為,將童男童女的尿、便、男精女精或血乃至身體視為“真鉛汞”,是唐宋或宋元以後,內外丹家分家了,一些外丹家走火入魔了而產生的說法;在此之前,法定婚齡低,大可不必玩r18g,用煉丹術的方法煉銅(戀童),而可以以房中術的方式。但隨著粗略瀏覽的資料越來越多,我逐漸發現了三點:一是,房中術和煉丹術的區別並不嚴格,很多人將房中術視為煉丹術的一種——強調導氣、忍精不射和直接服用唾液精液等時,是內丹之一種;將液體進一步加工時,又是外丹之一種。二是,內外丹家的區別也並不嚴格,不少人是內外兼修的。當然,並非所有人都走火入魔,像張三豐等人,明確告誡後人,結內丹不含房中術內容,男女雙修是神交體不交,等等(以前的文字里我就提過)。三是,最初走火入魔的時間,可能非常早,甚至早於道教乃至道家的誕生時間,說不定是從原始社會傳下來的偏方,被歷代走火入魔的方士因襲。
上古神話傳說中,常出現一種像人/豬的怪物,名稱不一,或曰好食人腦,或曰好食孩童。
唐·張守節《史記正義》講“寶雞”的地名由來時,引用了一則晉代資料(今已失傳):“晉《太康地志》雲,秦文公時,陳倉人獵得獸若彘,不知名,牽以獻之。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為媦(其他書中也作媼、蝟、蝹),常在地中,食死人腦。即欲殺之,拍捶其首,媦亦語,曰二童子名陳寶,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陳倉人乃逐。二童子化為雄雌,上陳倉北坂為石,秦祠之。《搜神記》雲,其雄者飛至南陽,其後光武[劉秀]起於南陽,皆如其言也。”
這一處引起我的關注,是因為故事中同時出現了“人腦”和“童子”。可能是我比較變態,我覺得這則故事是由真實事件流傳變形、改編的。下面開始我的腦洞:秦文公時,陳倉有方士走火入魔,煉外丹、陰丹。光用童子的童子尿、男精女精他覺得不夠,又去盜墓,用死人腦髓煉丹。為了不被當作盜墓賊打死,他化妝成野獸——本身就人不人鬼不鬼,像是野獸,這下更像了。終於還是被人捉住了,繼續裝野獸,只哼哼不說話。大家不知道這是什麼野獸,就說把他牽去獻給秦文公,讓王宮里博學之士看看。半路上遇到兩個童子,正是被方士囚禁起來的童子,現在逃出來了。童子說,這家伙是名叫“媦”的怪物,經常在地里刨死人,吃死人腦。陳倉群眾恍然大悟,難怪最近總有墳被刨,陪葬品卻沒有不見,只有死人腦會不見。於是大家就要殺了這害獸,用棍棒打它腦袋。方士臨死前,竟還想拉兩個童子墊背,突然開口說話,說兩個童子是野雞精變的,名叫“陳寶”,抓住雄的吃肉可以稱王,抓住雌的吃肉可以稱霸。陳倉群眾於是去追兩個童子。兩個童子逃到方士的某個窩點,趁沒人趕緊把自己藏起來,把養的一對雞放出來。陳倉群眾以為野雞精現了原形,又去追雞,追到北山坡追丟了(又或被誰藏起來了),只找到一塊雞形的石頭。後來秦國就給“陳寶”雞石修祠堂祭祀。
漢太尉楊震葬日,入壙驅罔象。以好食亡者肝腦,人家不能令,方相立於墓前;而罔象畏虎與柏,故墓前立虎。
——元、明·陶宗儀《說孚(郛)》。
如果說“罔象”是走火入魔的方士/道士,那為什麼他們怕石頭老虎和柏樹呢?我提出個猜想,僅供參考:石虎,虎喻指女子,石虎就是石女,即先天沒有生育能力,也不會來月經的女子。而柏樹,像松樹而小而枝葉繁多。當時方士們喜歡“赤松”,即枝葉稀疏、赤裸的松樹,類比為女子,就是民間俗稱的“白虎”,沒有陰毛或陰毛稀疏。“罔象”看到石虎(石女)和柏樹(小但毛茂密的女子),覺得這墓不吉利,就不光顧了。至於後世道教發現柏木有異香,將它用於制香,又是後話了。或許,形容難得美味或珍貴藥材的“龍肝鳳髓”,最早也是走火入魔的方士用來隱晦地指死人肝髒、腦髓的?
猛省來、乾坤總妙玄。松筠畔、寂寞細玩真源。曹溪路口無陰樹,非法非禪。
——明·張宇初《解紅慢·了悟》。(拙作《“解紅”之問》曾引用過,寫到這里正好想起來了。)
西荒之中,有人焉,長短如人,著敗衣,手虎爪,名貘㺔。伺人獨行,輒食人腦,或舌出盤地丈餘。人先聞聲,燒大石,以投其舌,乃氣絕而死,不然,食人腦矣。
——漢·東方朔《神異經》。(《四庫全書》紀昀[編者]、陸費墀[校者]等人認為此書是齊梁時的文人偽托給東方朔的。)
如果這個傳說也是真實事件的夸張,那就是有方士更變態,不滿足用死人腦煉丹,開始殺活人了。
(終於知道為什麼OKINA會創作《本日のメニュー少女の脳內麻薬》這個r18g本子了,可能日本後來也有這種方士。)
又,後世傳說,秦朝方士種桃采芝。采芝好理解,要麼是木靈芝,要麼是芝通芷,芷蘭一類的香草。可是為何要“種桃”呢?山里沒有野桃嗎?山民不種桃樹嗎?所以我大膽猜想,“桃”其實喻指“女子”。後世文人用“種桃花砍竹枝”比喻重女色輕君子,民間把男子的異性緣運氣叫“桃花運”,都是以桃喻女子之例。更別說丹家的童女-白虎-鉛-命-血-桃這些對應、指代了(可參考拙作《外丹家與內丹家》)。當然,很可能是,桃樹也種,女子也養,一語雙關。(後世以桃弧弓、桃木劍為辟邪物,漢代令侲子[見下一段的注釋]執桃弧弓,或許就是方士喜歡種桃樹而衍生出來的。)
“恐是種桃人,或有采芝翁。”
——宋·陸游《登城望西崦》。
“童男童女五百,桃實桃花萬千,何不合成鄉里,婚男嫁女耕田?”
——清·洪亮吉《戲題秦人種桃采芝圖》。
②漢代童聲合唱團
來點高雅藝術,洗一下眼睛。
唐·顏師古注解版《漢書》中出現兩處“童男童女”,一處見於正文,講徐福等秦代方士帶著童男童女出海,一去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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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處則見於顏師古的注文:
五帝壇周環其下,又有群神之壇,以《尚書》“禋六宗,望山川,遍群神”之義。紫壇有文章采鏤黼黻之飾,及玉女樂。
(師古曰:漢舊儀雲,祭天用六綵,綺席六重,用玉幾、玉飾器,凡七十女樂,即《[漢書·]禮樂志》所雲,使童男童女俱歌也。)
漢代祭天時,會讓童男童女(金童玉女)組成童聲合唱團唱歌。其他資料亦有記載,漢代在祈雨、求雨(雩儀)時,也會讓童男童女呼喊、唱歌。
《漢書·禮樂志》:
“初,高祖既定天下,過沛,與故人父老相樂,醉酒歡哀,作「風起」之詩,令沛中僮兒百二十人習而歌之。至孝惠時,以沛宮為原廟,皆令歌兒習吹以相和,常以百二十人為員。文、景之間,禮官肄業而已。至武帝定郊祀之禮,祠太一於甘泉,就乾位也;祭後土於汾陰,澤中方丘也。乃立樂府,采詩夜誦,有趙、代、秦、楚之謳。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圜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夜常有神光如流星止集於祠壇,天子自竹宮而望拜,百官侍祠者數百人皆肅然動心焉。”(據其他資料,漢代的侲子[負責宮中驅鬼的童子]一般是從黃門[官宦]子弟中,選一批十歲以上十二以下的。歌童年齡則沒有查到。)
③葛洪之道
晉·葛洪《神仙傳》卷六:
“初,少君與議郎董仲[董仲舒]相親,見仲宿有固疾,體枯氣少,乃與其成藥二劑,並其方一篇:用戊己之草,後土脂精,艮獸沉肪,先莠之根,百卉華體,龍銜之草,亥月上旬,合煎銅鼎,童男童女。服盡一劑,身體便輕;服盡三劑,齒落更生;服盡五劑,命不復傾。”
根據葛洪其他著作看,這里的“童男童女”應該是指讓他們看著煉丹爐鼎,別讓火滅了,火候到了說一聲,然後服侍主人服藥。和干將莫邪故事差不多。
晉·葛洪《抱朴子·內篇》卷十七:
“又,《金簡記》雲,以五月丙午日日中,搗五石,下其銅。五石者,雄黃、丹砂、雌黃、礬石、曾青也。皆粉之,以金華池浴之,內六一神爐,中鼓下之,以桂木燒為之。銅成,以剛炭鍊(煉)之。令童男童女[伸鉗子]進火,取牝銅以為雄劍,取牡銅以為雌劍(有的著作的版本,“雌雄”正好相反),各長五寸五分,取土之數,以厭水精也。帶之以水行,則蛟龍、巨魚、水神不敢近人也。欲知銅之牝牡,當令童男童女俱以水灌銅,灌銅當以在火中向赤時也,則銅自分為兩段,有凸起者,牡銅也,有凹陷者,牝銅也,各刻名識之。欲入水,以雄者帶左,以雌者帶右;但乘船不身涉水者,其陽日帶雄,陰日帶雌。”
④隋煬帝斬潘誕(r18g)
宋·司馬光《資治通鑒》出現兩處“童男童女”,前一處同《漢書》歌童之事,後一處則是隋煬帝事:
初,嵩高道士潘誕(隋志:河南郡嵩陽縣有蒿高山),自言三百歲,為帝合煉金丹。帝為之作嵩陽觀,華屋數百間,以童男童女各一百二十人充給使,位視三品。常役數千人,所費巨萬。雲,金丹應用石膽石髓,發石工,鑿嵩高大石深百尺者數十處。凡六年,丹不成。帝詰之,誕對以無石膽石髓,若得童男女膽髓,各三斛六斗,可以代之。帝怒,鎖詣涿郡斬之。且死,語人曰:此乃天子無福;值我兵解時至,我應生梵摩天,雲[雲雲]。
我的評價是:光煉銅還不滿足,還想玩r18g類型的邪教,活該。
⑤宋代反思
以前我就曾提過,宋代有的內丹家已經徹底與房中術決裂了,並且明確將房中術和其他依靠外物的煉丹術歸入下品外道、旁門邪道。
宋·張伯端《紫陽真人悟真篇注疏》卷一:
“近世多矣(以)十六歲童男童女,使之交合,泄而成胎,謂之胎元丹,謂之紫河車,以此為金丹大藥,是猶接竹點月[“緣木求魚”義],不亦遠之愈遠乎?”
宋·無名子《紫陽真人悟真直指詳說三乘秘要》卷首:
“其於注文增又曰其說之要:以童男童女為陰陽龍虎;男女之氣為先天後天,為鉛汞,為真水火,為初弦;當天癸之年為癸生二八,為三陽備,為蟾光圓,為金鼎完,為大小無傷,為兩國全,為先天氣,為外藥,誠可謂邪宗曲派,而妄注之也。”
不僅房中術被斥,亦有許多道士整治民間陋習的故事,一如戰國時的“西門豹治鄴”故事。
晉·干寶《搜神記》卷二:
“(薩守堅真人)繼至湘陰縣浮梁[浮橋],見人用童男童女生祀本處廟神。真人曰:此等淫神,好焚其廟。言訖,雷火飛空,廟立焚矣。真人至龍興府,江邊濯足,見水有神影,方面黃巾金甲,左手拽袖,右手執鞭。真人曰:爾何神也?答曰:吾乃湘陰廟神王善,被真人焚吾廟後,今相隨一十二載,只候有過,則復前讎[仇]。今真人功行已高,職隸天樞,望保奏以為部將。真人曰:汝凶惡之神,坐吾法中,必損吾法。廟神即立誓不敢背盟。真人遂奏,帝授職至漳州。忽一日,諸將現形環侍,天詔召真人君天樞領位。真人方起身,而即立化。”
干寶是晉代人,為何其《搜神記》竟有幾百年後北宋末年薩守堅之事?因為《搜神記》原書佚失,今本乃是明清文人根據其他書引用《搜神記》的內容輯佚,又混雜了一些民間傳說。
不過,薩守堅的“仙跡”並沒有根治湖南一帶的陋習。根據民間傳說和文人筆記,直到民國時期,這里的偏遠地區尚有數種類似的陋習,比如修路修橋時,殺童男童女“墊基腳”,汽輪船試航時,殺童男童女“填鍋爐”,等等。
⑥元代衰世亂象(r18g)
清·徐乾學《資治通鑒後編》元代部分出現三處“童男童女”(宋代部分無一處),一處和政策有關:謠傳朝廷要為元順帝(元代末帝)“采童男女”,於是百姓紛紛訂娃娃親,提前嫁娶。一處和人口販賣有關,一處和邪教有關。
人口販賣:
辛亥(年),禁江南州郡以乞養良家子,轉相(即“變相”)販鬻,及強將平民略賣者。時北人酷愛江南技藝之人,呼曰巧兒,其價甚貴,至於婦人,貴重尤甚,每一人易銀二三百兩,尤愛童男童女。處處有人市,價分數等,皆南士女也。父母貪利,貨於販夫,輾轉貿易,至有易數十主者。北人得之,慮其遁逃,或以藥啞其口,(或)以火烙其足,驅役若禽獸然。故特禁之。
[清政府禁“胡漢區別”,令文人著書,改胡為北,改漢為南。]
邪教:
乙未(年),建大天壽萬寧寺,中塑秘密[秘傳、密宗]佛像,其形丑怪。皇後幸寺,見之惡焉,以帕障其面而過,尋敕毀之。([原書注:]蒙古舊法,分人為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民,九儒十丐。故重僧道之教,僧為僧官統僧,道為道官統道士,皆頂笠穿靴騎馬,聽訟治罪,與官府同。供佛,則宰殺牛馬,刺血塗佛唇,為佛歡喜。齋僧,則僧父僧子,俱來人家,招僧誦經,必盛設酒肉,恣其饜飫,方為有功德。幽州建鎮國寺,造佛母殿,黃金鑄佛中立目[佛頭或佛身中央有一個豎著的眼睛是用黃金鑄的],矚邪僻,歲歲四月八日[佛祖生日],殺童男童女,血塗佛唇。又取壯白孕婦中坐[佛頭/佛身中央的眼睛里坐?],妖僧作法,咒眩孕婦魂魄,使其目幻,見妖異。眾僧乃縛婦手,執兩金篦,刺入兩乳旁,令其主[主持儀式的頭領,又或君主]吸飲生血。血盡婦人死,又咒眩其主及群臣,令目見婦乘彩雲而去,以為往生淨土。世祖既革宋命[忽必烈滅宋後],盡變其風[將蒙古很多野蠻規矩、風俗改革漢化];獨此一事,仍因舊習,至是始得滅除。)
蜀狂評:忽必烈之智、之仁,竟不如昏暴之隋煬帝,而惑於胡人傳統之邪教也!若非皇後惡佛像之丑怪,竟不知何時而止矣!
不過也還是逐年有進步的——官方放棄了邪教後,倒是也開始收拾民間的邪教,判了很多“鬼案”。元、明·陶宗儀《輟耕錄》卷十三:
“(元順帝)至順二年三月內,(中書鬼案犯人,算命先生王萬里)到興元府,逢見劉先生,(劉)雲:我會使術法,迷惑人心,收采生魂,使去人家作禍,廣得財物。我有收下的,賣與你一個。隨於身畔取出五色綵帛,並頭發相結一塊,言稱這個小名喚延奴,我課算揀性格聰明的童男童女,用符命法水咒語迷惑,活割鼻、口唇、舌尖、耳朵、眼睛,咒取活氣,剖腹,掏割心肝各小塊,曬乾搗羅為末,收裹,及用五色綵帛同生魂頭發相結,用紙作人形樣,符水咒遣往人家作怪,跟隨到伊下處。至夜,劉先生焚香念咒燒符,聽得(小鬼)口言,不見形影,問:師父你教我誰家里索甚去?劉先生分付:李延奴,你與這先生做伴去。說罷,將咒語收禁。萬里與訖鈔七十五兩,買得五色綵帛、頭發相結一塊,稱說可改名、買賣、傳教、采生、遣使、收禁、符命、咒水。又雲:牛、狗肉破法,休吃。續後,於房州山地面經過,逢見廣州舊識鄺先生,(鄺)雲:我亦會遣使鬼魂,我有收下的生魂,賣與你。萬里與訖鈔一錠,鄺先生取出五色綵帛、頭發相結、紙人兒一個,雲此名耿頑童。萬里將與李(延奴)買賣一處遣使。以課算為由,前到大同路豐州黑河村地面往來。至正二年八月內,(王萬里)到於周大家課命,將伊女周月惜八字看算,(發現月惜)性格聰慧,要將殺害,收采生魂。至九月十七日夜,於周大住宅後院牆下黑影內潛藏。間見一人,往後院內來,認得系是月惜。在彼出後,萬里密念咒語,向前拖拽,往東奔走。將月惜禁止端立,脫下沿身衣服,用元帶魚刀,將其額皮割開,扯下懸蓋(直到)眼睛,及將頭發割下一縷,用紙人並五色采帛絨线相結作塊,一如人形樣。然後割下鼻、口唇、舌、耳尖、眼睛、手十指梢、腳十趾梢。卻剖開胸腹,才方倒地氣絕;又將心肝肺各割一塊,曬乾搗末,裝於小葫蘆內。”
邪教之風,至明代猶不絕。明·魏校《莊渠遺書》卷十一:
“校昔見兵馬司所取妖人南赤肚供招,備載藥劑分兩制法,可以延年,可以生子,不覺吐舌。君子作事,當為遠圖,此事奇甚,必且傳播四方,豈無痴人欲嘗試者?但雲:假造秘方,殺童男童女,和附子等藥為方,則其術不復售,人亦不談之矣。吾兄老成持重,必能深長思招,議中決不草草也。未知此事,畢竟何以處之?”
不過,元代也有腦袋清醒、頭腦聰明的人,不僅不信殺生邪教,而且將御女求丹、采童男童女交合的精水歸入“傍(旁)門九品”的“下三品”。元·李道純《中和集》卷二:
“傍門九品
下三品
御女房中,三峰采戰,食乳對爐,女人為鼎,天癸為藥,產門為生身處,精血為大丹頭,鑄雌雄劍,立陰陽爐,謂女子為純陽,措月經為至寶,采而餌之,為一月一還,用九女為九鼎,為九年九返,令童男童女交合而采初精,取陰中黍米為玄珠,至於美金花弄金槍七十二家,強兵戰勝,多入少出,九淺一深。如此邪謬,謂之泥水丹法三百餘條。此大亂之道也!
乃下品之下邪道也!
又有八十四家接法,三十六般采陰,用胞衣為紫河車,鍊(煉)小便為秋石,食自己精為還元,捏尾閭為閉關,夫婦交合,使精不過為無漏,采女經為紅圓子,或以五金八石,修鍊為丸,令婦人服之,十月後,產肉塊為至藥,采而服之。如此謬術,不欲盡舉,約有三百餘條,乃下品之中外道也!
又有諸品丹灶,爐火燒爇五金八石,勾庚乾汞,點茅燒艮,撥灰弄火,至於靈砂外藥,三遜五假,金石草木,服餌之法,四百餘條,乃下品之上外道也!
右下三品,共一千餘條,貪淫嗜利者行之。”
此書證明,元代仍然有內丹家繼承了宋代內丹家的流行觀點,將房中術及其他依靠外物的煉丹術放在歧視鏈的底端。至於後來一代宗師張三豐,則更是如此。
⑦本草諸書及明代道家丹書(r18g)
明·李時珍《本草綱目》中出現的幾處“童男童女”,基本都是“童男童女(頭)發”和“童男童女尿(或尿和其他東西的結晶,即“秋石”,我曾講過)”,有一處是引用《抱朴子》講煉銅鑄劍那一段,非正文而是注文,可能是吳毓昌或者其他人重訂再版時加的。其他醫書中,大抵同《本草綱目》,又或多講一下從孕婦脈象判斷胎兒性別,又或在說藥方適用群體時多說一句。
明代道家(外丹家)煉丹著作中,除了童男童女尿(龍虎水,以及龍虎石、秋石),還有童男童女便,以及童女懷孕後的人初乳。
明·高濂《遵生八箋》卷十七之取龍虎水法和取黍米金丹法:
取龍虎水法
龍屬木,虎屬金,即童男童女。取之時,謹擇有五種不男:五種者,生逮變半瀆也生者,外腎不舉逮者,聲雄皮粗變者,膻狐臭豐者,黃瘦多病瀆者,[以及]疥癩瘡疽。五種不女:羅紋股交脈也羅者,陰戶上有橫骨紋者,狐臭體氣股者,實女也交者,聲雄發粗皮膚粗糙無顏色脈者,[以及]瘡疾,病患殘疾。二鼎器,務擇眉清目秀,滿月之相,三停相等,唇紅齒白,發黑聲清,肌膚細潤,年方十二三歲至十五六,[童貞]未破者。用黍稷稻粱,紅豆紅棗,犽豬鯽魚等味,與彼食之;忌蔥蒜韭薤,五葷三厭,穢汙二水。戒喧嘩戲謔,手舞足蹈,恐耗散精華。取之時,先調百日,十月起,三月止。置磁缸或磁壇,於靜處收貯,以蓋蓋之,積至二三石,聽候煉用。
取黍米金丹法
擇童男童女,各年方二八,像皆不干於五種破敗,俱要清秀,合於美鼎,男要精通,女要經行,令彼交合。如得成孕,當以黍稷稻粱,犽豬鯽魚,與彼食之;不可妄食五葷。煎炒之物,務要調理得中。待到八個月上下,看他(她)兩乳脹大,有紅脈聚於乳頭,藥將熟矣。先將銀打成二小罐,急與彼合住兩乳,系在主腰內緊合,不時取看,恐有走失。如取下一粒黍粒之大,或一滴似金汁,色黃異香,急用朱砂末合成一丸,或分三丸,銀盒收貯。擇黃道吉日,煎乳香湯服之,即得解形換骨,永得長生。取此丹時,全要仔細,如落地,即入地不見;如見太陽,即化成氣而去矣,戒之,慎之。
這東西現在學名叫“初乳/人初乳”,懷孕7個月至寶寶出生第五天(或第三天)的孕產婦會分泌。(4/5~10天的乳汁為過渡乳,10天以後至產後第九個月的為成熟乳,十個月以後的叫晚乳。)越是大齡或身體虛弱的孕產婦,初乳分泌越晚,有的產後第二天甚至更晚才會分泌,又或不分泌。正常的初乳量少,黏稠,深黃色或淺黃色(因含牛磺酸)。舊時北方很多地區看到“顏色不對”,就說是孕產婦在排出體內的毒素,要擠掉丟棄。其實,初乳中富含的免疫球蛋白(抗體蛋白)、乳鐵蛋白、生長因子,以及母體的免疫細胞等細胞,可以幫助預防寶寶過敏、感染,減輕新生兒黃疸,增強免疫力,促進器官生長發育;初乳維生素B2含量高出成熟乳3~4倍,維生素A和C高10倍,維生素D高3倍,礦物質(即各種重要無機鹽)亦顯著高於常乳,還有牛磺酸等特殊營養物質更加顯著高於常乳。2017年,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出版科普圖書《初乳》,告訴大家,用初乳喂養新生兒是母乳喂養的重要一環。
如果像道士那樣煎服,初乳的水溶性維生素(維生素C,B族維生素,等)基本上都要完蛋,蛋白質也會變性。不過,礦物質金屬離子和牛磺酸耐高溫,可以留下來。牛磺酸具有十種以上的重要生理作用(太多了,自己查吧)。它以游離氨基酸的形式,廣泛、分散分布於人與動物的腦、心髒、肝髒(含膽囊)、腎髒、卵巢、子宮、骨骼肌、血液、唾液及乳汁等中,以松果體(腦部)、垂體(腦部)、視網膜(眼部)、腎上腺(腎部)等組織中的濃度為最高。生物體內牛磺酸過多時,多余部分會隨尿排出;不足時,又在腎髒通過重吸收減少排泄。牛磺酸也可以在肝髒中合成(所以在膽囊中含量很多[牛磺酸得名便是從價比黃金的珍貴藥材牛黃,即牛膽黃來的,現代醫學最早也是在公牛膽汁中發現並分離出牛磺酸],但論濃度不及上述器官組織),但人體肝髒合成牛磺酸的能力比之大部分動物而言較低,青壯年可能還夠自己用(現在運動飲料會添加牛磺酸,可見青壯年劇烈運動也會消耗大量牛磺酸,需要額外補充。又據資料,用腦、用眼亦消耗牛磺酸),如果是身體虛弱、衰老的人,就需要另外通過飲食攝入,以保持身體健康。(但攝入過多,又會加重腎髒負擔。很多道士還加鉛、汞等重金屬,腎髒負擔更大。所以食丹而死的,可能大部分都是吃多了,急性腎衰竭。)
或許,牛磺酸就是上古方士跑去吸死人腦髓、潘誕找隋煬帝要童男童女膽髓、後世道士推崇童子尿和兔頭麞腦、人初乳等東西的理由之一?嚇得我趕緊喝了一口含牛磺酸的運動飲料、點了份豬腦花和麻辣兔頭壓壓驚。
等等,運動飲料里的牛磺酸是怎麼來的?原來,1950年後,牛磺酸的醫學價值逐漸被認識,世界各國開展工業化生產牛磺酸的實驗。現在飲品、食品、藥品、保健品中添加的牛磺酸,天然牛磺酸主要是從牛膽汁、未達到食品級的牛肉牛血牛內髒,又或其他哺乳動物內髒、血水,以及各種魚類貝類中提取來的;人工合成牛磺酸,有乙醇胺法、二氯乙烷法等生產量較大的制法。(為什麼不用童子尿呢?[刪掉])
現在雖然科學昌明,物質充裕,基本沒有人嗑丹了,不存在嗑多了嗑死的問題,但,很多東西仍然違背了“過猶不及”的道理,常被人過度攝入。最常被過度攝入的,無疑是油脂、鹽分、糖(醣類,非多糖)三者了。如果要講養生,那麼只注意“工業食品添加劑”是不夠的,更應該控制油、鹽、糖的攝入。
近年,國家收緊了限制中小學生食用高油高鹽高糖零食的政策,並且著重強調了之前較為忽略的含糖飲料,新聞報道如下:
中小學校園(內)小賣部、超市將成歷史!四部門發文,校內禁止給含糖飲料等零食打廣告
https://wenhui.whb.cn/third/baidu/202107/18/414575.html
差不多就講到這里。網站上檢索“童男童女”所得到的我認為值得一講的結果,還剩下佛教文獻、海外文獻和零星道教文獻沒講到,放進下一篇里去吧。
2022年9月24~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