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在那段時期,我和小箏的關系,就是這麼怪異的相處著。
一方面,我們關系很親密,接吻,互摸,有時候她還會主動幫我擼;但另一方面,我們又並沒有正經的做過。
後來,我也跟不同的女人,發生過關系,有戀愛關系,有朋友關系,也有的,只因為性而發生的關系。
有的是相處一段時間,明確了互相的好感之後,便很自然的上床了。
有的可能從第一次接吻,緊接就上床了。
但再也沒有過,象我與小箏這樣,一方面是親密的,而另一方面卻啥正經事都沒干成。
不知道,是那時在廣州的環境;還是因為我太年青,是個處男;還是說,我和小箏的關系,本就是怪異的。
小箏後來卻說,她對那個時期的回憶,最是美好。
她認為,男人和女人的性欲,是不一樣的。
在男人看來,一切性的目的,就是為了那最後一射。
而女人更期待的,享受的,是那種親密感,是親熱的過程。
後來,很多時候,她和別人做愛時,總覺得對方一切的目的,就是為了哄她張開腿,好插進去射。
完事之後,便心滿意足。
讓她覺得,自己象是吃完的甘蔗渣,再含在嘴里,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
大概是到了廣州最熱的那個時期過去了,最大的區別就是,出門看到光膀子的人,明顯少了。
我那公司擴張的很快,員工越來越多。
並開始在遠些的地方,設辦事處,比如汕頭,湛江這種。
老板覺得做活動的效果不錯,比發傳單,貼廣告的效果好。
其實那時候,在電視里打廣告的效果最好。
所謂央視廣告標王大戰,也還沒過去多久,腦白金式廣告轟炸,也才剛剛興起。
只是,對比那些大佬,我們那老板,還沒有那個資本。
他開這公司,也不過才二年多。
於是,老板讓我專門去負責宣傳活動,理論上來說,算是給我升職了。
但這個公司並不大,我也沒什麼權力之類。
直觀的改變是,我的工資比以前多了些,算下來,每個月拿的錢能過千了。
但這工作真做起來,特別剛開始的時候,真的是焦頭爛額。
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除我這個人,其它的很多東西,其實都是臨時的。
做的活動內容,有時是在商場前面派傳單,然後擺個台子,現場買的就打折,或是買二送一,這之類的。
有時候是在哪個廣場或路口邊上,搭個台子,放上兩個大喇叭,然後拿個話筒做宣傳。
也有時候,是請幾個退休的老醫生護士之類,穿上白大褂,擺上老專家的名牌,給人義診。
因為他們懂點醫學常識,能說些術語什麼的,能唬的住人。
但這些醫生護士也好,發傳單的也好,搬東西打下手的也好,全都是臨時請的,場地也是臨時租的或是亂占的。
現在想來,好在那時候找工作的人多,沒工作的人也多,而掙錢的機會卻很少。
所以,只要人來了,不管干不干的好,只少你說什麼,他們都很聽話。
如果放到現在,那就更麻煩了,很可能有人會今天說來,明天又不來了。
或是來干了一會,覺得不好,說話就走人了。
然後就是有時候,會有城管或是保安之類的人找來,甚至是地痞流氓之類。
要麼說好話,實在不行,就只好給點小費。
很偶爾,也會遇上那種賄賂都不要,給多少都不要,就是要趕你走的,那就真沒辦法了,只能換場地,或是干脆算了。
還有,怕有大雨大風,台風之類。
那就是叫天都沒用了,只能干等。
那種情況,就算你能找個不淋雨的地方,也不會吸引到幾個人來。
吸引不到人,干嘛就都沒意義了。
那段時間,是我工作以來,最煩悶的時候。
不是身體上的累,而是一種心理上的疲倦感。
現在回想起來,還是會有種對小箏的感激。
如果不是有小箏的存在,我怕要被逼瘋。
我倆的角色,似乎也顛倒了過來,變成我總是在向她嘮叨,工作中的各種事情。
有時候,如果是去比較遠點的地方做活動,可能就回來的很晚,或是得住在外面。
每一個活動忙完,我滿心期待的,就是能見到小箏。
這算是愛情嗎?
我心底里,其實知道不是。
但總有些某些情緒,推動著我,相信那就是。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自我欺騙吧。
後來遇到的事多了,也就想出了些應急的招數。
重復出現的情況,腦子里也就有些現成的預案。
不過,就算是如此,大概這樣搞了兩個多月吧,我覺得這種搞法,我實在是掙不下去了。
我不得不找老板,向他說明當下的情況。
至少,還得需要兩專職的人員。
一個是專門打雜的,因為總有一堆東西搬來搬去,然後裝了又拆。
再就是,要個女的,主要做主持。
要不,總是我一個人,上面正在台上說著呢,一會就有人跑來問這問那,有時候還要離開一會,很冷場子。
再說,有個女人,還是能多吸引到不少的人氣的。
最關鍵的是:反正需要那麼多人,平常也要找臨時工,一樣費錢。
增加了這兩個人,費用上,並不會增加多少。
然後,我又把成本跟他細算了一下,以證明我的結論。
老板開始還聽不進去,但聽到說,不會增加多少成本,自已再算了遍賬,好像是那麼回事。
於是,便答應了下來。
回去把這事,和老文一說。他難得的,主動要求請我吃飯。
吃飯的過程中,開始極力推薦他老婆。
說她漂亮,個又高,人也大方開朗,做事也得力。
總之,是各種好,各種合適。
要說,我和他同事也一年多了,別說他老婆真人,我連張照片都沒過。
他們就是見面,也都是他過去。
對他的描述,我很是懷疑。
他的女朋友,在他眼里,當然是仙女似的,這不奇怪。
但別人看著,就不見得了。
再說,就他那形象,黑瘦干癟的樣,我覺得他女朋友不會漂亮到哪去。
老文看我的樣子,很是敷衍,便不干了。
先從兄弟情份談起,再假設如果我有什麼事,他必定是兩肋插刀,絕沒二話。
再然後,說到小箏,說她只不過是我的表妹,即不是女朋友,也不是老婆。
我一句話不讓他碰,他就天天干熬著,真不去碰了。
再再然後,開始訴苦,說他現在想見一次女朋友有多難,憋著又多痛苦。
又說到他去找小姐,費錢不說,還不如跟女朋友舒坦。
我提醒他,這事可得小心點,要是被他女朋友知道,可不得了。
他說沒事,說他女朋友是知道這事的,而且也是經過她的許可的。
我聽了這話,很是驚奇,哪有女朋友知道自己男人找小姐,還不管的?
我覺得,是他故意在我面前吹牛。
他跟我解釋道:他去他女朋友那一趟,費時費力不說,路費加別的花銷,怎麼也要二百起。
而他找一次小姐,便宜的2030,貴點的也才50。
他女朋友覺得這樣省錢,也不希望他老請假,影響工作,讓老板的印象不好。
我之前也聽他說過,他女朋友如何儉省。但沒想到,能省成這樣。
他又跟我說,這種事算個什麼。
多少都結了婚的,但夫妻兩人打工不在一地的,還不是各自身邊找個,算是搭伙過日子。
可能一兩年,可能三五年,運氣好,換了工作,也可能又換回一起了。
運氣不好,也就真散了。
也有的,在這干,就跟這個搭伙,在那干,又跟那個搭伙。
他以前在工廠上班,就遇到過一對,一起同事一年多,都以為他們是夫妻。
結果,後來各自又把自已的對向帶來了,這下,大家才知道,怎麼不是夫妻,只是搭伙的。
也不是人家就心大,就隨便,你想,要是真隔個三五年的,都不在一起過,那不等於是守活寡嗎?
我說,象你和嫂子這樣的,你就不擔心她也搭伙了?
他說,他們還好點,離的不算太遠,一年總還能見幾面。
好些人,一年也就只見到一回,有些還一回都見不到。
如果他和老婆,也離的那麼遠,一年只見到一回了,老婆就算跟人跑了,那也沒辦法。
只不過,再要找個這樣的,就難了。
我忍不住問:要是只搭伙,不跟人跑的話,你怎麼辦?
是認了,還是算了?
他難得的沒說話,想了一想。
然後說:她要找人搭伙了,我也就自在了,我也去找個。
說不定,還能找幾個呢。
不過,真要說不在乎,心里還是會有點酸,不好說。
本來是說的他老婆工作的事,不知道怎麼扯的,卻說了半天搭伙的事。
扯了老半天,才又回到正題。
我被他磨不過,只好說,那你至少也得,先讓我看看長什麼樣吧,看看照片也好。
光聽你說的,哪成呢?
他說,他也沒老婆的照片,叫她去拍個吧,她老婆覺得這種事,純粹是糟蹋錢。
不過,要看什麼樣子,簡單啊,他打個電話,叫她過來一趟不就成了。
還能順帶,過過夫妻生活。
老文那人,只要是有好處的事,做起來就特有效率。
這事說過第三天,他女朋友就專門請了假,跑來了廣州。
我很驚訝,甚至有點妒忌,就老文那樣,能找個這麼漂亮的女朋友,真是老天不公了。
他女朋友確實個高,至少也有165以上。
大眼睛,大長腿,腰細胸大,言行氣質也大方爽利。
我當時一看,就覺得這事九成沒問題了。
他們兩個,那天特別的熱情,又是吃我吃飯,他女朋友還主動敬我的酒。
我說:喝酒就算了,我喝不來。
明天我就帶她去找老板面試。
這樣的話,成與不成,他們也踏實了,我也算完了件事。
他兩聽了這話,互看一眼,更是笑迷了眼。
老文先是夸我人性好,講義氣,做事爽快。
然後又吹了一通,他跟我關系多鐵,桃園結義,也不過就如此了。
第二天一上班,我就帶著老文女朋友,去找老板。
果然,老板看了,也挺滿意的。
然後問我的意見,我當然都說好話。
唯一的一點缺陷,就是她的普通話不是很標准。
一個打工的,如果不是北方人,有幾個普通話標准的。
我說沒事,這不算什麼大毛病,讓她多對著電視練練,就行了。
老板又問了些別的,然後就算定下來了。
工資定個8百,做什麼都看我安排,以後再看表現加工資之類的。
她見事情就這麼輕松的定下來了,當然是喜出望外。
又看我幫她說話,以後還是跟我混,對我態度,又不一樣了。
怎麼說,就差沒喊我“領導”了。
老文的女朋友,當天就回去了,然後馬上辭了那邊的工作,連半月的工資都沒要,就趕到這邊來上班了。
公司里女的少,沒有安排象男的那樣的集體宿舍,都是每個人補幾十塊錢,讓他們自己租房間住。
很自然的,便想到讓他女朋友和小箏合住。
他女朋友雖然覺得費用有點高了,但那會她主要想的,是趕緊把這次難得的工作機會抓住,也就不計較這些小事了。
現在回想起來,這方面很佩服她。
要知道,她男朋友來了,開個單間的旅館,她都不值得。
但大事上卻不含糊,半個月的工資都可以不要。
小箏挺樂意,就她那點工資,一個人負擔那房租,已經很是吃力了。
老文的女朋友,我喊她穆姐,她比我還是要大個五六歲。
她很快的,便進入了工作狀態。
一開始是背產品的宣傳資料,練習普通話。
幾天之後,便開始跟著我到處跑。
她人又勤快,什麼事都願意干,哪怕是搬東西之類的體力活。
見誰又都是好臉好話的,人又漂亮熱情,沒過多久,就算是在公司穩當了。
除了她,還多了打雜的,叫呂毅,是個北方人,人高馬大的。
他跟我說,一開始還以為招他來打架的。
因為老板面試他的時候,一開口,就是問他打架怕不怕。
我想著,老板大概想的是:反正是招人,又沒什麼技術能力要求的,招個能打架的,順便還能對付下那些找場鬧事的。
那個老板,就是這樣的人,巴不得請一個人,會干十種活。
要不,我本來只是個業務員,卻被他支使的啥都得干。
有了呂毅之後,我就輕松多了,至少搬來搬去的事,我很少再干了。
唯一不好的,就是穆姐來了之後,我基本上就沒了機會,再跟小箏搞“肌膚之親”了。
因為我上班的時候,穆姐也一起上班;而我一下班,穆姐也就下班了。
更不說,我和小箏的上下班時間,本來就有時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