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裴兆英番外(二)
離開京城最初那幾年,裴兆英過了幾年她曾經向往的快意江湖的日子。
想去哪兒去哪兒,想做什麼做什麼,行俠仗義也好,切磋武藝也罷,只圖自己高興爽快。
當初那一大筆嫁妝她早折現存進了錢莊里,夠她幾十年吃喝不愁。
照理說,這樣的日子她應該很滿意了。
可事實是,裴兆英很不滿意,非常不滿意。
江湖上女人太少了。
偶爾有幾個名頭響的,全是因為外貌被吹捧,什麼這仙子那娘娘,一個賽一個得花枝招展,在武林大會上一群灰不溜秋的男人堆里,倒是扎眼得很。
裴兆英不喜歡和男人待在一塊兒。
哪怕他們個個看起來仗義得很,敬服她的武功,和她稱兄道弟。
裴兆英心里明鏡似的,他們根本沒把她當女人,還自認為這是給她的莫大榮譽。
他們要是真把她當女人呢?
那就更惡心了。
多的是澡也不洗就大半夜來敲她的門自薦枕席的。
說起這事兒,裴兆英簡直一肚子牢騷。
有一回她剛要進一家客棧,就聽見一個大嗓門在那兒吹噓自己已經一整年沒洗過澡了,裴兆英半只腳都踏進客棧了,立刻硬生生掉轉過頭跑得遠遠的。
她就是露宿荒郊野外也不睡客棧了!
——
有天裴兆英在樹上睡覺呢,突然聽見一陣兒挺大的動靜,把她吵醒了。
她坐起身來,看見一個農婦打扮的女人,灰頭土臉的,在不遠處的一棵樹底下賣力刨坑,坑旁邊放著一個鼓鼓囊囊的大麻袋,不知道裝著什麼東西。
“要幫忙嗎?”裴兆英看她一個人刨得辛苦,工具也不趁手,跳下來問她。
女人卻被嚇了一大跳,一張蠟黃的臉變得刷白,雙眼驚恐得瞪大,接連後退幾步差點沒站穩,還是裴兆英扶住了她。
“不,不用,不用了……”女人連聲拒絕著。
裴兆英納悶,自己有那麼嚇人嗎?把一個女人都能嚇成這樣。
但是對方不願意,她也不好強插手,就靠在一旁的樹上觀望著。
女人又開始默默刨坑。
“你叫什麼名字啊?”裴兆英百無聊賴地問。
“……阿婉。”女人停頓了一下,回答道。
“沒有姓嗎?”
“有吧。”阿婉很遲疑,“我爹娘姓王,可是我男人姓劉,他們都叫我劉大家的。但是我爹娘和我男人都叫我阿婉。”
是了,女人沒有自己的姓,裴兆英想,她自己其實也沒有姓。
“那你男人呢,怎麼你一個人在這兒?”
阿婉沒搭話,眼神不自然地往麻袋那邊瞟了瞟,又趕緊挪開。
裴兆英人精似的,這點小動作哪能逃開她的眼。
裴兆英懂了,她男人在麻袋里。
有意思。
——
阿婉名字起得很婉轉,卻是個直腸子。
裴兆英套她的話跟玩兒一樣,沒多久阿婉就跟她和盤托出了。
阿婉是被她爹賣到河頭村的,賣給了年逾四十的劉家旺。
劉家旺花了半生積蓄買了個媳婦,也沒有多珍惜,非打即罵是常事,更因為阿婉嫁過來兩年多了肚子一直沒有動靜,多給她吃一粒米都覺得虧死了。
阿婉從小也是被家里人打罵慣了的,劉家旺打她,她要麼躲要麼就受著,反正不會有人來救她,村子里的人只會看熱鬧,還笑話她是不下蛋的母雞。
阿婉覺得奇怪,公雞天生就不會下蛋,怎麼沒人說公雞的不是。
劉家旺就活像個一毛不拔的鐵公雞。
既然是鐵公雞,頭應該比石頭硬吧。
阿婉想試試。
誰成想,鐵公雞的頭卻比雞蛋還脆,一石頭下去就敲開了花。
劉家旺沒氣了,阿婉怕他在家里臭了,用麻袋裝著拖出來,打算刨個坑埋了。
——
裴兆英幫著阿婉刨好了坑,一腳把麻袋踢進去,又幫她埋上。
兩個人站在剛填平的土坑上面面相覷,相顧無言。
“那你以後怎麼辦?”裴兆英問。
阿婉眼神空茫,一看就是根本沒想過。
但就算想了又有什麼用呢?
她不可能回娘家,她爹能賣她一回就能賣她第二回,她也不能待在河頭村,河頭村本來也不是她的家。
裴兆英想,她們都是一樣的,都沒有自己的家。
要認真說,天底下有幾個女人是有家的呢?
也不光是她們兩個。
裴兆英恨恨跺了幾下腳,每一腳都好像踩在阿婉那個亡夫的腦袋上。
真奇怪,干嘛她們非要等別人給她們一個家?
然後還得小心翼翼地生怕被人攆出去?
不就是蓋房子嘛,誰不會啊。
裴兆英覺得一直系在心頭的那個死結終於松快了不少。
——
不過裴兆英還是搶了別人現成的房子。
阿婉說附近有個土匪窩,不僅愛搶過路人的錢財,還喜歡搶女人,她在村子里本來還有個能說上幾句話的小妹,結果前幾天沒注意就讓土匪給擄了去。
裴兆英砍起土匪來,一劍一個毫不手軟。
嚇得滿山頭的土匪抱著頭到處亂竄,但一個也沒能跑得了。
土匪都斷了氣,讓裴兆英全挑飛了扔到山崖去了,只剩下一山頭搶來的女人。
裴兆英讓她們想走的走,想留的留,以後這個土匪窩改成女匪窩,只向沒有家的女人敞開大門。
女人們走了一小半,留了一大半。
女子名節大於天,她們自打被擄來,就壞了名節,沒有回頭路可以走了。
嫁了人的,要是回去了在夫家肯定抬不起頭來,說不定還要被抓去沉塘;沒嫁人的,也只有被說給殘廢或是老光棍的命。
左右落不著好,倒不如跟著裴兆英,不管過得好不好,總有一條生路,總不用再過寄人籬下當牛做馬的日子。
裴兆英給寨子起名叫金風寨,不懂的人覺得好聽響亮,懂的人便會吟上一句“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
裴兆英覺得她和阿婉這些人的相遇就是這樣,本來她們是一個個沒有家的女人,身似浮萍,命如草芥,但她們機緣巧合聚到了一起,便有了一個誰也拆不散的家。
她教其她人習武,雖然對於她們大多數人來說有些晚了,但她們常年干活力氣都不小,練上幾年都是一把好手,她還教她們識字念書,給她們講朝堂野史、江湖軼事,講她們從前從未聽過的事。
收成好的年頭,她們就主要耕寨子里的地,收成不好的時候,她們就下山打劫過路的商隊,大多數時候不傷人命,傷也只是傷男人的命,碰到些看著苦命的女人,就搶到寨子里,再讓她們自己決定去留。
寨子規模越來越大,官府也派人來剿過幾回匪,但不怕土匪膽子大,不怕土匪有文化,就怕土匪懂兵法。
而裴兆英就是那個懂兵法的土匪老大。
她熟讀兵書,又占據地形優勢,每回都讓官兵有備而來,光著回去,用官兵的武器裝備不斷壯大金風寨。
到最後官府都讓這群豪橫的女人給搶怕了,只得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誰也想不到,昔日國公府的大小姐,如今成了土匪窩的大當家。
雖然事情的發展和她當初離開京城時所預想的完全不同,但裴兆英終於過上了令她滿意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