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134章 白晰嬌嫩的熟婦身軀(1)
我和白潔溫存了一番之後,幫她穿上衣服,當然過程中不免又是動手動腳的,惹得她最後連連哀求,我才放手。
回去的路上,我看著她的面上又開始端莊起來,如果不是眉梢隱藏的一絲歡愉過後的春意,誰能想象這麼氣質高貴的美麗女人,在那身典雅入時的外裝下剛才卻是如此放蕩呢。
快走近山里人家,我突然想起刑主任來,就動了心思道:“你先進去,我停一下再走。”
“嗯”白潔也沒有多想,她以為我害怕兩人一同進去惹人猜疑呢。
我又快速的朝來的路上走去,果然不出我所料,她正背對著我坐在大石頭上,不知道在做什麼。
我心中原本有幾分忐忑,但是想了想還cilook.cn是猛然在後邊叫道:“刑姐,你怎麼在這里……”
“啊”她差點在石頭上摔倒級親,忙驚慌失措的轉過頭,臉上一片煞白,仿佛受了極大的驚嚇“陳……陳昆,你怎麼……怎麼來了?”
她迅速的又背過頭,然後站起身子,不知道在什麼上摸索了一下,然後才轉身望著我。
“哦,我在山里人家找不到你,聽說你出來了,我害怕出事,就來尋你,沒有想到你竟然會在這里……怎麼了,你的臉上這麼紅,是不是病了?”
我忙“關切”的走上前去。
“不……你別過來。”
她突然大叫出聲。
“刑姨,你怎麼了?”
我臉上一臉迷糊的模樣。
“我……我沒事,我沒事,”
她一連說了幾個沒事,然後面色有些恢復正常,才開口說道:“我剛才……在竹林里轉悠,沒有想到竟然迷路了,轉到這里累了,就在石頭上……歇歇腳”她還沒有說完,臉上又開始紅了起來,相信也是想起剛才我和白潔的事情。
“哦,沒事不要亂跑呀,山上不安全的。”我面色不改的叮囑道。
“我知道……我們快回去吧,估計時間也到了。”
她急急忙忙的從我身邊走過,經過我身旁的時候,我分明從她身上聞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而這股味道就是剛剛白潔時所擁有的。
“啪”我猛地的朝空中拍了一巴掌。
“啊──”刑姨被嚇的失聲驚呼,腿腳不由自主的踹蹬了出去,一個趔趄,差點摔倒在蒿草叢中。
她回頭望著我有些心虛的問道:“怎麼了?”
“沒什麼,剛才一只蒼蠅想叮咬我!”
我拍了拍手,輕聲說道。
“就一只蒼蠅,用那麼大的勁干什麼。”
她的臉上紅紅,也不敢拿正眼看我。
“嘿嘿,那天你不也見到一個甲蟲就嚇得上躥下跳嗎?”我打趣道。
“不說了,”
她沒有再和我交談下去,就這樣逃也似的快步走了出去。
我和刑主任一前一後回到了山里人家,見導游正在等我們,我趕忙笑著道歉,解釋自己剛才在竹林里迷向了,然後又衝著不遠處的白潔很曖昧地笑笑。
這種笑容別人不知道含意,白潔卻覺得臉上直發燒。
頓時讓她的身體又是一熱,想起剛才在石板上的瘋狂,她就心中咚咚直跳,忙轉過頭,不敢看我。
上山的途中刑姨倒是想和我說些什麼,但是我卻出奇的冷淡,即使她有心的問我,我也只是敷衍了事,基本上一句話就兩三個字“嗯”“是呀”根本不給她深談的機會。
我知道她心中一定很疑惑我為什麼和白潔走了以後又返回來,相信連她自己也不信我所謂的來找她,那只是睜著眼睛說瞎話。
憑著女性的敏感,她覺察到我知道在山里人家自己偷窺的事情,想到自己是一個長輩大身份竟然作出這樣地事情,她心中就有些失去分寸,可是又不知道該如何解釋,一路上也沒有注意看沿途的風景,只是皺著眉頭思前想後,患得患失,想到老爺子交待的任務,自己又開始有幾分躊躇。
終於在六點到時候登上了山頂,白玉山和別的山有所不同,山頂開闊,仿佛是被人用斧頭橫著砍掉一截,所以山頂也就修建了幾座賓館,雖然因為地勢的原因,這些賓館建的並不高,只有三層小樓,但是掩蓋在郁郁蔥蔥的竹林當中,別有一番情趣。
導游剛要帶著我們去賓館住宿,卻不知道是誰喊了一聲:“那邊是干什麼的,這麼熱鬧”眾人紛紛轉過頭,只見不遠處一個石頭桌子旁邊,圍著一小圈人,不住地叫嚷著什麼。
看熱鬧是國人的本性,於是再也沒有人聽導游的勸告,紛紛圍了上去。
我也覺得好奇,跟著他們朝里邊看去,原來是一個老者在寫字,只見老者揮筆疾書,頃刻而就寫成了一幅字,他旁邊的桌子上也攤了兩幅,用水磨石壓著,一幅寫的是“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另一幅則是“靜坐長思己過,閒談莫論他非”而他剛剛寫下的那副字則二十塊錢賣給了一個游客。
這時白潔也湊到我的跟前輕聲說道:“字寫的真好。”
因為這個時候人很亂,也並沒有人會注意我們。
“我寫的比他更好”我毫不謙虛的說道。
“胡說八道,吹牛也不看看地點。”
她顯然不相信。
“嘿嘿,我要寫好了你怎麼做?”
我小聲湊到她的耳邊吹了一口熱氣。
“什麼怎麼做?”
白潔臉上紅紅的,忙把頭轉了幾分。
“你要給我咬。”我低聲說道。
“咬什麼”還沒有等她明白過來,我已經走到前面對著老者說道:“大爺,我自己作詩自己寫可以不?仍然按照二十塊錢一張?”
“可以呀”既然不費氣力就能掙錢,他何樂而不為呢,伸手遞給我毛筆。
“不用”我推開毛筆,捋了捋袖子。
“不用毛筆?”
不但老者糊塗,旁觀的人也一頭霧水。
“我用這個,嘿嘿”我伸了伸大拇指,然後再硯台里沾了些許墨汁,我的大拇指指甲比較長,就像一個小刷子一般,上高中的時候無聊,看到課本上有一副張大千用胡子畫畫的場景,心中覺得好奇,就私下的了解了一下,發現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放著好好的筆不用,竟然有人用手指頭腳趾頭寫字的。
當時我魏軍這個小子還在我耳旁聒噪“這充分證明了一句話,狗咬人不算新聞,人咬狗卻是奇聞,什麼事情你做的越新奇,就越能夠吸引人的注意力。”
我後來想想也是,雖然你用手指腳趾寫字未必有人家用筆寫的好,但是你確實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自然能夠出名。
當時我也想出出風頭,於是魏軍這個混蛋給我出主意讓我用指甲寫字,我私下里也就練了下來,沒成想還真在大學的時候聞名了,我的第一個女朋友陸曼曼就是用這招泡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