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賣逼母養大兒
叫毛頭的這小子,便是王春英親姐家王春梅的兒子,張昭的哥哥,按照年紀比張昭大一歲,毛頭生的隨他爸,胖乎乎,個不高,雖說比張昭大,但個頭矮了半個頭。
張昭現如今這麼混子一般,那可全是毛頭帶出來,毛頭別看膽小,打架什麼的,都是張昭頂著。
但使起壞來,那毛頭真是壞的流油,陰險狡詐這詞用在毛頭身上,也不足為過。
有其父必有其子,毛頭的爸爸在辛縣東城那就是混子頭子,二街的老混子趙春發以前就是跟著毛洪,由於先天小兒麻痹症,人稱“毛瘸子”。
十五年前嚴打期間,被算計,蹲了監獄,當年判的立即槍決,毛瘸子的老母親拿出全部家當才將兒子改了無期,沒過多久老母親突發疾病死了,王春梅當時閒毛瘸子老母親沒給母子二人留一些生活費,耿耿於懷,老母親葬禮王春梅也沒出面,在監獄的毛瘸子知道了這事,氣的還吐血了。
王春梅帶著剛剛懂點事的毛頭投奔了妹妹王春英一家,不過沒多久,母子二人就搬了出來,又回到東城老房子那,生活至今。
王春梅不管身高,身材還是臉蛋都比王春英略勝一籌,這也是當初毛瘸子娶王春梅的主要原因,當時王春英有些嫉妒,不過後來毛瘸子入獄,王春英還慶幸沒落到姐姐這個下場。
王春梅生性懶惰,吃不起苦,愛慕虛榮,心眼也壞,本錢就是自己的姿色,本來嫁了毛瘸子,一步登天,不想落到這步田地,沒了靠山,出去打工也是處處碰壁,男的都想占她便宜,女的都煩她嫉妒她,後來當別人小三,還被人家老婆逮到,痛打一頓,趙春發老混子畢竟跟過毛瘸子,一來二去,趙春發幫著王春梅做起了皮肉生意,以前跟過毛瘸子的人,跟毛瘸子有仇的人,都變成了王春梅的嫖客。
毛瘸子在監獄里知道了這事,又氣的吐了血。
皮肉生意到現在還在做,王春英知道後,說也說過,勸也勸過,無濟於事,到最後也沒在搭理過她姐姐,倒是她們倆的兒子越走越近,臭味相投。
毛頭就一直生活在這樣的家庭里,以前說讓王春梅別做這見不得光的事了,王春梅每次滿口答應,但是過後依舊該干還是干,毛頭後來也懶得說,不管自己的媽賣逼的錢還是什麼錢,只要毛頭要,王春梅都滿足,毛頭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管做什麼,都是自己的媽,毛頭也就認了,過了今天誰知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