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愛麗絲書屋 穿越 娶個姐姐當老婆(陰魂)

第八卷 第24章 放棄

  瓊恩幾乎以為自己出現了幻聽,“甚麼?”他不由自主地反問,“靈魂契約?”

  “靈魂契約。”莎珞克重復。

  瓊恩確定自己耳朵沒出問題,他低頭看看梅菲斯,發現聖武士也是一臉驚訝。

  “你剛才說你要自由,”瓊恩不解地問,“然後你又說要和我簽訂靈魂契約?”

  “沒錯。”

  “但這兩者壓根就是矛盾的吧。”

  靈魂契約難道是能隨便簽的東西麼。

  所謂靈魂契約,最初是源自九層地獄的大魔鬼們發明的一種魔法——甚至都已經超出魔法的范疇了——專門用於收取物質界的凡人靈魂所用。

  在一般人眼中,惡魔和魔鬼沒甚麼區別,統稱為邪魔,都住在下層界,但其實他們的差距就像天堂山和蜘蛛魔網一樣遙遠。

  惡魔是混亂無序的,居住在無盡深淵,魔鬼是嚴格遵守規則的,居住在九層地獄。

  他們都喜歡凡人的靈魂,但惡魔用的方法是引誘丶欺詐甚至直接殺人奪魂,而魔鬼卻是通過契約。

  凡人和魔鬼簽訂一份靈魂契約,只要成立,立刻有效。

  舉個簡單例子,契約中寫“魔鬼向凡人提供一萬枚金幣,凡人死後靈魂便歸魔鬼所有”,那麼只要魔鬼提供了這一萬枚金幣,凡人死後,靈魂自然就落到魔鬼手中,無需再通過其他方式,這是受契約本身保證的。

  靈魂契約的強大之處在於,它借助的是這個多元宇宙中最本源的秩序力量。

  哪怕是最低階最弱小的小魔鬼。

  只要他能拿出靈魂契約來,和凡人簽訂成功,那麼這份契約就是永遠有效的,就算是諸神也不可能插手撤銷。

  神祗可以把簽約雙方都殺了,讓契約內容永遠也無法得到實際履行,但這份契約本身依舊是有效的。

  當然,這種最原始的靈魂契約也有它的限制之處,便在於雙方當事人只可能是凡人和魔鬼。

  只有魔鬼才能拿出靈魂契約,也只有魔鬼的守序本質。

  才能保證契約的效力,換了以混亂著稱地惡魔是壓根就沒用的。

  而且內容也限制得很嚴格,魔鬼提供各種服務,換取凡人的靈魂,不能偏離這個主題。

  在漫長的歲月中,這種魔鬼的魔法技術流傳到了物質界,經過一代代巫師的研究,又弄出了一些新的變種。

  比如最常用的魔寵契約。

  專供巫師召喚魔寵之用,從本質上說依舊是靈魂契約,當然瓊恩懶得召喚魔寵,所以還沒嘗試過。

  而所有變種之中,最強大也最神秘地,便是真名契約。

  真名契約發明出來的最初本意,是為巫師尋找得力可靠的邪魔助手。

  它突破了原始靈魂契約的很多限制,卻也增加了新的條件。

  簽約者的一方仍舊必須是凡人。

  但另一方卻不再限定必須是魔鬼,完全可以是惡魔,甚至可以是天使——但同時卻要求凡人必須是高階巫師。

  也就是說必須擁有“真名”。

  因為這本來就是一份以“真名”作為效力保障的契約。

  所謂秩序,最根本的規則,首先是自由意志,其次是契約必守,其餘一切規則都在其下。

  而以效力而論。

  書面契約又遠遠強於口頭契約。

  真名契約是書面契約,以雙方的“真名”簽署,代表了完全的自由意志。

  也因此擁有了絕對效力。

  任何寫在契約中的內容,只要經過確認,對於簽約雙方而言那就是至高律法,不能違背。

  即便是再狡猾多智地凡人和再混亂叛逆的惡魔,也必須老老實實遵循。

  最麻煩的關鍵在於,真名契約的內容是可以由雙方自由商定,但有一條卻是系統默認,無法更改,也不能通過其他條款廢除或者規避的:生命綁定。

  生命綁定的意思完全可以從字面理解,換句話說,只要真名契約簽訂,其中有一方死亡,那另一方也會跟著死亡,絕無意外,相當於是把兩個人的命運綁在一起,一旦出事就同時完蛋。

  世界上的人,只有嫌命太短的,沒有活得不耐煩的,這種變態的契約,自然沒有幾個人願意簽,雖然費了許多功夫發明出來,卻被束之高閣,成了只具有“理論研究價值”的屠龍之技。

  莎珞克現在提出要簽靈魂契約,首先她是惡魔不是魔鬼,原始的那種靈魂契約不可能適用,她也拿不出來;魔寵契約更不可能,現有的魔法技術,還不足以把一個魅魔變成魔寵,否則巫師們只怕人手一個了;唯一可能的,就是真名契約。

  但真名契約和“自由”,壓根就是南轅北轍的吧。

  “不矛盾,”莎珞克說,“我需要的自由,是離開這里,回到物質界去。”

  “這地方似乎也沒甚麼不好……我的意思是說,你現在已經是惡魔了,這里正是最適合你的位面……”

  “適合不適合,是我自己說了算的,”莎珞克冷冷瞥了他一眼,“我雖然換了副身體,但我的記憶,我的靈魂,完全還和凡人時一樣,那麼我為甚麼要住在這種髒髒丶透著腐臭和血腥死氣,無休止無理由地互相殘殺的鬼地方——你是不是很想嘗試?”

  “不,謝了。”

  瓊恩趕快推托,“但如果你只是想回到物質界,那完全不需要這麼大費周章,”他建議說,“只要你能幫助我們回到物質界,我便可以用魔法將你召喚過來,這並不難。”

  確實不難,惡魔和深淵的聯系緊密,但程度高低也是有區別的。

  力量越強的惡魔,和深淵的聯系越密切,力量越弱的惡魔,聯系則越薄弱。

  對於凡人巫師來說,這就意味著你召喚一只夸賽魔,和召喚一只炎魔,難度相差不可以道理計,前者是初出茅廬的巫師就能辦到地。

  後者非第一流大巫師不可,往往還有生命危險。

  莎珞克現在是魅魔,比夸賽魔自然高級些,但也不算很強,何況她成為惡魔才不到一年,本質上還沒有被完全同化,召喚起來難度很低。

  只不過,召喚惡魔也是有一定條件的……

  “我怎麼能保證你回到物質界,就一定會履行諾言呢?”莎珞克反問。“莫非我們為此再簽一份靈魂契約?”

  廢話,還簽靈魂契約,那事情不又繞回來了麼。“你可以信任我們……”

  “你要求一個惡魔信任你?”莎珞克用不可思議的語氣說,“你覺得惡魔的辭典里會有『信任』這種概念?”

  瓊恩閉上嘴。

  “而且你怎樣才能召喚我?你必須要拿到我的真名吧,”莎珞克又說,“然後呢?你是個巫師,你有我的真名,你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差遣我丶指使我丶命令我——你覺得我很樂意接受這樣的處境?雖然我現在胸部是比以前更大了點。但智力似乎並沒有下降呢。”

  瓊恩繼續閉著嘴。

  “最後一點,就算你遵守約定,就算你不用真名來要挾我,對我而言也沒有甚麼意義。”

  “為甚麼?”

  “因為格拉茲特同樣也有我的真名,你可以把我召喚到物質界,他也同樣可以再把我召回深淵,”莎珞克說,“規則只會被更高的規則所改變。靈魂契約就是最高地規則。”

  “你的口氣真不像是個惡魔,”梅菲斯在旁邊評價,“倒像是個魔鬼。”

  魅魔嫣然笑了笑。“跟格拉茲特學的,”她說,“別忘了那家伙的外號。”

  “我可以代替他和你簽這份契約嗎?”梅菲斯問。

  “你沒有真名,”莎珞克回答,“而且我也絕不希望和一位聖武士簽靈魂契約。”

  梅菲斯默然。

  莎珞克所說是事實。

  如果簽訂靈魂契約(她指的顯然是真名契約),就意味著簽約雙方從此緊緊綁在一起,這是自由意志達成的合意。

  再也不能改變,也不可能被以後的契約所修正或廢止。

  這種代價,並不是人人都願意承受的,但此時此刻,也唯有瓊恩能作為簽約者。

  真名契約被發明出來,原本地用意就是讓巫師獲得可靠的邪魔助手。

  如果瓊恩和莎珞克簽約成功,那麼只要瓊恩在物質界,莎珞克自然就可以自由前往他身邊,連通常的儀式血祭都不需要,也不再會被其他存在所召喚控制,因為真名契約本身就是最高規則,在它的領域之內凌駕於一切規則之上。

  而且真名契約造就的是“助手”而不是“奴隸”,地位相對平等,擁有更多的自由,加上“生命綁定”的鐵律限制,彼此之間也必須保持相應的尊重。

  從莎珞克地角度來說,她已經變成了魅魔,但卻依舊保有人類的記憶和靈魂,希望返回物質界,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換了瓊恩,他也不肯在這鬼地方多呆半秒。

  何況在深淵無數惡魔之中,魅魔不過是地位很低地一種,實力弱小,處處受到欺壓,但到了物質界,那情況便又完全不同。

  為了這些好處,一份靈魂契約壓根不算甚麼,雖然作為“助手”,會因此受到瓊恩的一定制約,但總比受格拉茲特控制好得多。

  問題是這對瓊恩來說,卻沒多少好處。

  誠然,多一個漂亮的魅魔助手在身邊,是令人愉快的事情,而且也確實能幫上不少忙,但萬一她出事了,自己跟著完蛋,這可就糟糕得很,簡直像是把性命放在別人手里,太缺乏安全感了。

  “這是唯一我能接受的方法,”魅魔說,“我必須保證我不會被欺騙,不會被傷害,不會被過河拆橋,不會徒勞一場。我必須能確定這一點,而不是要空洞地承諾。”

  “我是個凡人,”瓊恩試圖打消對方的念頭,“壽命不過百歲,匆匆便過。倘若真簽了靈魂契約,一旦我死去,你也會死去,連復活都不可能。”

  “無所謂,反正我本來也是凡人,也不過能活百歲罷了,”莎珞克回答,“事實上,我已經死過,現在的生命不過是額外得來的。何況作為巫師,你有無數種方法可以命——我知道你能辦得到。我認識很多巫師,但沒有哪一個能像你這樣天賦優秀的。”

  “你們可以慢慢考慮,但我要提醒的是,時間已經不多了,”莎珞克說,她揚起下巴,指了指梅菲斯,“她在這里停留時間越久,就會越虛弱。如果再拖延下去,就算以後回到物質界,她所受到的傷害也不能完全恢復了。當然,如果趕快到斷域鎮,那麼情況會好轉一些。”

  “在斷域鎮她就不會被位面規則壓制?”

  “相對會好一些,那地方畢竟是萬淵平原中最有『秩序』的所在。”

  瓊恩低頭看了看梅菲斯,見她臉色已經越加蒼白,“好。”他說,“簽靈魂契約。”

  “瓊恩……”

  “一份契約罷了,我以前簽得多了,”瓊恩笑著對梅菲斯說,“別擔心。”

  靈魂契約的程序非常簡單,隨便取一張紙來,哪怕是已經寫過字的廢紙背面都沒問題,寫上條款。

  字跡不工整都無所謂,它真正的關鍵,只在於雙方最後簽署的“真名”。

  瓊恩從懷里取出一張空白地羊皮紙來。

  又掏出羽筆墨水,這些都是巫師抄錄卷軸的必備工具,雖然他不常用,也是隨身攜帶的。

  他刷刷幾筆,將靈魂契約的一些固定條款先寫上——其實不寫也沒關系。

  契約默認的,只是出於穩妥起見罷了。

  “你還有甚麼補充建議嗎?”他問莎珞克。

  “我不是魔鬼,這種咬文嚼字推敲條款的事情我可不擅長。”

  魅魔嬌笑著,“反正我帶領你們去斷域鎮就是——但有一點我必須說清楚,這個『你們』,僅僅是指你和你的小情人,不包括那邊三個。”

  “為甚麼?”瓊恩一怔,隱隱有些惱火,“這是甚麼意思?”

  “沒甚麼意思,你們是我認識的人,所以我願意幫忙,何況要論起來,這位聖武士小姐還是我的姐妹,至於你麼,我記得我們在燭堡的時候,也曾經有過很美妙……”

  “好了,”瓊恩打斷她的話,“她們三人是我的朋友,甚至是被我連累才來到這里。我不可能丟下她們不管,這辦不到。”

  “這和我無關,”魅魔的嘴角優美地翹起,“她們又不是我朋友,而且她們剛剛殺了我的四個同伴。”

  瓊恩皺著眉頭,惡魔也會有甚麼“同伴”的概念?

  別開玩笑了。

  但莎珞克這麼說,分明就是故意刁難,“你到底想怎麼樣?”

  他問,“直說吧。”

  “如果要帶上她們三個,那麼顯然我應該要求更多的回報,以便平復我喪失同伴地憂傷,安慰我受驚的心靈,以及作為增加工作量的酬勞——這是很合理地要求吧。”

  合理個頭,瓊恩心想,但壓抑著惱怒,“請說吧。”

  “別擔心,別緊張,”魅魔不緊不慢地說,“我的要求很簡單,毫無半點難度:我要成為你的情人。”

  瓊恩愕然,怎麼都沒想到她提出的是這種要求,“甚麼?”

  “我相信我的意思已經表達得很清楚,我要成為你的情人,當然也因此擁有一切情人應有的權利和待遇——我們都知道是哪些,”她眨了眨眼睛,紅寶石般晶瑩剔透的雙眸中水氣汪汪,含情脈脈,“我相信很多人對此都求之不得吧,畢竟魅魔可是世界上最完美地情人呢,而且因為契約的限制,我還不會傷害你。”

  瓊恩搖頭,抱緊懷中的少女,“不可能,”他說,“我不會放棄艾彌薇。”

  “不,不,你誤會了,”魅魔連連搖頭,“恰恰相反,當然也是我的表述不夠清楚。我的要求僅僅是你的情人之一,而並不是唯一的情人。事實上,如果你放棄了聖武士小姐,那麼我反而會很遺憾的。”

  “這又是為甚麼?”

  “因為我知道她不喜歡和人分享,”莎珞克微笑,露出潔白整齊的貝齒,“她意志堅定,執著本心,不懼怕死亡,不懼怕傷害,不抱希望,不求回報,幾乎是無懈可擊,幸好她還是有弱點的。她已經漸漸愛上你,她不會接受和人分享——但是她現在必須接受,那麼我想這一定是很有趣的事情。”

  如果是別人,梅菲斯還可以像她半開玩笑威脅的那樣,直接一劍殺了。但有靈魂契約在,莎珞克死,瓊恩也就死,這種作法就完全行不通。

  “別那麼嚴肅,我知道你其實很樂見其成,”魅魔格格笑著,“沒有哪個男性會拒絕這種提議,所以決定權現在轉移到梅菲斯小姐手中。那麼,給我們一個答案吧,是放棄你的三位同伴,還是放棄你的情人的一部分,聖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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