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26章 玩笑開大了
在即將離開燭堡之前,意外地被邀請參加晚宴,又意外地得到拉沃克的資料,瓊恩深覺自己運氣著實不錯。
反倒是瑞恩斯坦,空自忙碌一場,結果卻彷佛是為他人做嫁衣裳,到頭來一無所獲。
晚宴結束後,瓊恩抱著兩份檔案盒,走出高塔,准備回住處好好研讀。
此時大概已經是晚上八點鍾,夜幕降臨,不過燭堡的九座高塔上倒都有明光閃耀,近似路燈的作用。
在穿過花園的時候,瓊恩意外地撞上了一個熟人——其實倒也說不上熟人,不過是一面之交罷了,連話都沒說過。
就是當日跟著瑞恩斯坦去陰魂城的那個小胖子跟班,他正站在花園前的草地上,看著瓊恩走過來,微微點頭。
瓊恩一直沒看見他,還以為這次沒跟著瑞恩斯坦,原來也來了燭堡。
這次他似乎比瓊恩記憶中更胖了——不,是身上穿得更加鼓鼓囊囊了,瓊恩目測不出,但猜測他至少一口氣穿了五六層皮甲,簡直便如一只狗熊般。
和瑞恩斯坦一樣,他也是一頭金發,雙眼虹彩閃爍……
這個叫迷幻的小胖子,不會也是一只虹彩龍吧。
瓊恩也點點頭,算是打招呼,正准備從旁邊走過,小胖子叫住了他。
“聽說你正為抄錄資料的事情頭疼?”他問。
瓊恩怔了一下,反應過來。
在燭堡這些天,他確實也挑選出了一些不錯的法術資料,但燭堡收費太昂貴了,瓊恩付不起抄錄費用,只能望而興嘆。
小胖子說的,應該就是這件事吧。
他怎麼知道的?
沒空去思索這些,小胖子已經一抬手,丟出一個小包裹來,瓊恩連忙接過,手中傳來的感覺……
像是一堆石頭之類。
他解開扎著袋口的細繩,往里看了看,吃了一驚,居然是一顆顆珍珠丶鑽石丶瑪瑙之類的珠寶,璀璨奪目,耀眼生輝,其價值不可估量。
“這是?”瓊恩疑惑地看著小胖子,不知道是甚麼意思,但對方顯然沒有准備詳細解釋,“反正我也用不著。”小胖子說,轉身離去。
瓊恩莫名其妙地看著他的身影在遠處消失,手里還托著沉甸甸的一袋珠寶,不知道今天是撞上甚麼好運了,走路都能天降一筆橫財。
不過不管怎麼說,有人主動送錢,總比自己破財好,尤其是瓊恩目前正是需要錢的時候。
他探手把珠寶袋也丟進自己的次元袋里,抱著檔案盒回到住處,習慣性地准備回自己房間,然後想起門還沒修好,於是折返過來,走進梅菲斯房中。
少女已經睡醒,點著台燈,坐在床頭看書。
她對書籍的興趣似乎非常濃厚,在燭堡這段期間,簡直可以稱得上是手不釋卷。
如果沒見過她以前提劍砍人時候的模樣,瓊恩甚至會懷疑她是一位學者,而非聖武士。
當然,她的閱讀興趣和瓊恩完全不同。
瓊恩所偏好的,主要是“魔法”丶“巫師”等相關領域,以及物質界的概況;梅菲斯所閱讀的,則幾乎全是涉及“神祗”丶“宗教”丶“政治體制”或者“律法”這些內容。
兩人的閱讀范圍幾乎沒有任何交集。
看見瓊恩抱著兩卷資料進來,梅菲斯並沒有多麼驚訝,只是抬眼略略看了看,依舊低下頭去翻手中的書。
少女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的樣子,但瓊恩並沒有注意到,他的全副心思都落在手中的資料上了。
雖然烏爾蘭特老先生說,這僅僅是“有關拉沃克的一部分資料”,但對瓊恩來說也足夠了。
他又沒想著去給拉沃克寫傳記,只要知道大體情況——最重要的是知道他住在哪里就夠了。
早早把信送到,回陰魂城復命吧,姐姐珊嘉還在家里等著呢。
出來已經差不多三個月了,說長倒也不算長,但自從這輩子出世以來,還從沒和珊嘉分開過這麼久呢。
以前就算是在巫師學校里,起碼也都是每個月末能有假期,能見上一面的。
希望別出甚麼事情才好。
他摒棄念頭,坐在桌前,將檔案盒拆開,取出里面的兩份資料。
這個世界沒有發明造紙術,用的還是羊皮紙,看起來厚厚一大疊,其實沒多少張。
瓊恩倒也曾經起過念頭,想客串一下蔡倫同學,發明紙張——但很快就放棄了這個念頭,因為他發現自己已經把當年中學歷史課本上蔡倫造紙的方法完全給忘了。
算了,自己不是這塊材料,就不要冒充發明家。
他翻開第一份資料,開始閱讀,然後怔住了。
在羊皮紙上,黑色的筆跡開宗明義地寫著一行字:“拉沃克是一位耐瑟瑞爾時代的大巫師,如今他是一位巫妖。”
冷汗從瓊恩背上悄悄滲出來,他的身體在不由自主地輕微顫抖。
靠在床頭看書的少女敏銳地發覺到不對勁,抬頭看他,瓊恩對此一無所覺,只是不敢置信地盯著面前羊皮紙上那行字。
他……他媽的……這下子玩笑開大了。
“拉沃克是一位耐瑟瑞爾時代的大巫師。”
這句話本身就大有文章,耐瑟瑞爾時代,指的自然是耐瑟瑞爾帝國存續那段時期——但帝國隕滅距今都已經有一千七百多年了。
也就是說,如果這拉沃克現在還活著,他至少也有一千七百多歲了。
如今僅僅這一點,瓊恩倒也不至於多麼驚駭,因為他此前已經見過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了。
布雷納斯王子,同樣也是耐瑟帝國隕滅前出生的,如今還活生生地站在那里,還能把瓊恩打發到這里來。
可見在這個魔法世界里,活上一千兩千年,還真是有可能的。
而且他既然是耐瑟時代的大巫師,說不定和布雷納斯王子,甚至和陰魂城主相識,王子這次派自己來送信給他,倒也就是很理所當然的事情了。
但問題是後面半句話……“如今他是一位巫妖。”
只要是巫師……不,只要是稍有見識的人,有誰不知道巫妖的。
巫妖是一種亡靈,而且公認是亡靈中最強大的存在,它們生前往往都是非常高明的大巫師,為了逃脫死亡的終結,追求更強大的力量,自願將自己變成亡靈。
通過某種儀式,他們結束了自己的生命,靈魂卻沒有進入神祗的國度,而是被他們自己用特殊方式保留了下來。
這讓他們完全保留了生前的記憶丶思維和精神力量,以及魔法造詣,並且會變得比生前更加強大——因為亡靈不會再死了,時間變得不再是奢侈品了,巫妖們完全可以花費上百年去研究某個魔法,而不必擔心死神的召喚,而且他們從此不用吃飯不用睡覺不用洗臉刷牙不用護理皮膚甚至不用照鏡子了,這些瑣事都是很浪費時間的。
變成亡靈之後,巫妖的心態自然也會發生變化,再不會和活人時一樣。
既然選擇變成巫妖,選擇了這條不生不死路,強行逃脫萬物皆有滅亡的規律,便也就承受最深的詛咒——喪失一切人類的情感和快樂。
巫妖是亡靈,這種狀態可以稱為不死——然而並非永生,確切地說,是永遠徘徊在生與死之間。
靈魂進入了亡者的國度,死亡的肉體則被負能量操縱,在邪惡的意志下行動;既沒有永恒的生命,也沒有得到死亡的平靜,而是處於特殊的物質形態。
肉體由自己的意志控制,但是沒有知覺和痛苦,也沒有歡樂的感受,只有永恒的不朽。
萬物皆有滅亡,這是鐵一般的規律,凡人可以變成亡靈來回避,但這同樣需要付出慘重的代價。
代價就是:雖然你似乎還活著,其實你已經是個死人了。
死人的想法,從來與活人不同——具體如何不同,瓊恩也不清楚,反正無論是上輩子看電視看小說,還是這輩子在巫師學校里聽教授講課,所得知的信息大體一致:在負能量的影響侵蝕下,即便是生前再善良的人,變成亡靈後也會墮入黑暗,成為邪惡的存在。
這聽起來和地球上流傳的人死後化為厲鬼的說法差不多。
所以,和巫妖打交道,絕對是一件危險的事情。
而且拉沃克還不是個普通的巫妖,根據瓊恩手上這份資料,他生前是一位“大奧術師”——這是耐瑟瑞爾時代的一種尊稱,意思是指第一流的巫師。
後來耐瑟隕滅,他把自己變成了巫妖,若論歲數,至今已經超過兩千年,是個名副其實的老古董。
而且是個超級危險的老古董。
瓊恩這次是來送信的,不是上門尋仇,所以以常理來推斷,如果拉沃克是個普通的老巫師,那麼瓊恩上門送信,理當不會有甚麼生命危險;但如今得知拉沃克是個巫妖,那情形就完全不同了。
說不定對方一高興,抬手就把自己也變成了亡靈,那可真是嗚呼哀哉。
瓊恩不想去面對一個巫妖,堅決不想,半點不想。
但布雷納斯王子交代的任務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