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頭一回就想毛筆play?
驚得都直呼其名了!
沈階面不改色,一副確定樣子。杜窈窈挪步,朝對面兩人福了福,硬著頭皮說:“之前和二位開個玩笑,還請見諒。”
沈階驚訝地看杜窈窈一眼。
這麼懂事。
之前楚得用那樣的眼神瞅著杜窈窈,又用那樣的口氣談論她,作為楚得的同伴,林彥有些不好意思,回道:“不礙事,沒想到是嫂子,是我們眼拙,沒認出來。”
楚得自也知道兄弟妻、不可欺。他恢復正經神態,向沈階道歉,“方才我嘴欠了,沈兄別怪。”
不怪楚得是個皇子還認慫,誰叫沈階是朝中重臣,太子心腹,他無大才,只能跟在太子身後做小跟班。
“無事。”沈階擺手,“我送你們出去。”
美色當前,這是要趕人了。
楚得大步離開,走到院中想法補救。沈階放著杜窈窈這麼個大美人不動,放任她出去找男人,給自己戴綠帽子,實在“暴遣天物”。
天天辦公辦公,把腦子辦傻了,自個女人都守不住。
楚得同情地看著沈階,拉他到一旁教導加安慰,“沈兄,知道你平時公務忙。這女人成了婚嘛,做男人的不能虧著,你虧她,她就找別人發春,你要把她給喂飽了!”
說到“喂飽”,他向沈階眨了眨眼,“沈兄你前途無量,以後自有新任賢妻,忙碌公務的同時,別這麼拘著自己,虧著自己。”
沈階和杜窈窈成婚後有過幾次房事,他喂過她,可她每次……似乎不太情願吃?
杜窈窈坐在小榻上等沈階,小口小口地喝著茶。
看書早知道男主很帥,沒想到真人居然這麼帥。
怎麼形容呢。像是神山頂上的一捧雪,高冷疏離,卻又讓人心生燥熱,想抓過那捧雪塞進嘴里紓解。
總結:看著不敢高攀,又想睡到兩腿發軟。
真是羞恥。
原女主跟他睡過,杜窈窈本人心理上還是個處呢。
想到他的酷吏之名,杜窈窈有點萎了。
男主是太子手中的一把刀,官任御史大夫,通俗點就是查案辦案的頭頭。冷漠無情,殺人不眨眼。
最出名的,他查貪官,貪官吞了證據,他叫人當場開膛破肚取證,那貪官活活流血疼死。而他,捻著血淋淋的證據,從屍體上面不改色踏過。
這多強的心理素質。
作為21世紀法治社會長大的杜窈窈,懼怕這種毫無人性的酷刑,這種毫無人情的男主。
“吱呀”一聲,門開了。沈階走進來,杜窈窈連忙站起。
“什麼事?”他開門見山。淡漠得仿佛不曾聽說過她勾引表哥的丑聞。
男主淡漠,杜窈窈不能淡啊!
男主瞧著漠不關心,杜窈窈知道,原女主這三年出軌多次,沒一次成功的,全拜他所賜。每次快要成事,男主派的人總會刻意找事打斷。
錙銖必較,才是他的本色!京城多少人都被他的溫和寬厚皮給騙了。他哪會縱著自己名義上的老婆在外面胡來。
杜窈窈咬了咬唇,走到他近前,“我錯了,又讓你丟人了。”
“習慣了。”沈階道,“還有事嗎?”
不想跟她多費口舌的意味明顯,哪怕她今天挺美。
杜窈窈拽緊手心,厚著臉皮不走。
原女主以前是囂張跋扈款,可她這個冒牌貨三個月後要替她死。
顧不上人設崩不崩,靈魂互換這種事也不會有人信。
他要起疑,她就說前幾天發燒,把腦子燒壞了。
杜窈窈裝傻充愣,抓住他衣衫一點,“那天我喝醉酒,把我表哥當成你了,什麼都沒做,我還清白。”
難得的解釋,沈階挑眉,“然後呢?”似乎饒有興致地等她下文。
杜窈窈一咬牙,心一橫,想象著原女主的嬌蠻,故意道:“誰叫你總冷著我!你滿足我,我才不會想找別人!”
嘴上咄咄逼人,腰身卻一軟,胸送進他懷里。
賣身討好的暗示,遞出。
沈階不是個傻的,更不是塊木頭,扶住她的腰笑道:“想要了?”
杜窈窈在心中默念,都是紙片人、紙片人。她仰起臉,不答,嬉笑道:“女子二十如狼、三十如虎、四十坐地能吸土,你沒聽說過?”
沈階真沒聽說過這等歪門邪理,被她逗笑。
杜窈窈見他笑,更大膽,胸在他胸前不經意地蹭。
沈階意動。
杜窈窈平時濃妝艷抹不好看,素顏或淡妝的樣子真可人。
肌膚瑩白,下巴尖俏,烏發襯著粉唇,清麗又嬌憨。此時冬日,她是暖室開出的一朵粉荷。
沈階攬著她,靠在書案上。
兩人呼吸近在咫尺。
沈階瞄著案上的筆架,若有所思地笑,“我這有一支沒開封的毛筆,你要不要試試?”
杜窈窈順勢望去,起初迷糊,看見他眼里明晃晃的戲謔,頓時秒懂。
沒吃過豬肉,還能沒見過豬跑,好學生也看過H文好不好。
頭一回就想毛筆play。騷,還是他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