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5章
警方趕到“紅美人”大酒家時,開槍的年輕人偕同阿嬌早逃之夭夭了,受傷的黑面也被阿忠和臭頭送進了醫院。
當警方再趕去醫院時,躺在急診室病床上才剛縫過三針的黑面身旁,僅有臭頭一人留守著。
好了,帶回警局做筆錄吧!
案情敘述:我,臭頭(綽號,真名保留)和我朋友黑面仔(同上括弧內言)相約至“紅美人”大酒家飲酒,講好由我請客。
關於這一點我想請主持正義的警察說句公道話,這黑面最不講義氣了,兄弟做了這多年每次兩人相約喝酒十次中我請九次,他只一次而已,這樣對嗎?
請警察大人評評理順便轉告黑面一聲,他之所以交不到什麼朋友應該多多檢討一下。
廢話不說了。
我們坐下後點了一個叫阿嬌的女人坐台;我們平日是做臨時工的沒多大收入,怎麼可能叫太多小姐坐台,找個阿嬌來倒倒酒;警官大人是不是該這麼說望梅止渴就足夠了。
對了,望梅止渴,阿嬌一面倒酒,咱兄弟就一面喝一面望梅止渴,誰知道正喝得興起時,突然從房間外闖入兩個年輕人,拉著阿嬌就往外走。
我朋友黑面不服氣,就對他們說:“我們花了錢,連望梅止渴都不行嗎?”
年輕人中一個瘦高的也沒回話掏出一把手槍便指著我們的頭,黑面嚇得想逃,那人就用槍柄打他的頭,害他縫了三針,然後他們就逃跑了。
以上所言,皆是事實。
問:房間內有兩張椅子歪斜了是怎麼回事?
答:我忘記說了。我們被槍指著頭時都很害怕就躲在椅子下,結果他們一人拿起一張摔歪的。
問:你們二人是阿忠的手下對不對?
答:阿忠是誰?我們不認識,我說過,我們只是打零工的沒固定的老板。
問:酒家有人說,當時房間內有四個人在場,你們和阿嬌之外,另一個人是誰?阿忠嗎?
答:絕無此事,是誰這麼說的?叫他出來,干。
(警官大人,最後那個字可不可以擦掉?)問:聽說那另一個人當時褲子是脫掉的,那話兒都露了出來?
答:“那話兒”是什麼意思,我不懂,全是胡說。
警方對這份筆錄完全不滿意,在制作過程中呼了臭頭那顆腦袋三回,正想揮第四回時,某建設公司的律師便趕來關切案情了,只好住手。
“他們打我。”臭頭見到救星立即告狀。
“警官,這太過分了吧!”大律師立即抗辯道:“我當事人是受害者,為了配合你們才來制作筆錄,你們居然打他?”
“沒的事。”警官立即反應道:“如果有打他,那敢問大律師傷在哪里?”
“有沒有?傷在哪個部位?”律師問。
“這邊。”臭頭指指腦袋。
大律師急忙在他微鬈的發叢中撥來撥去,卻見不到一絲傷痕。
“怎麼樣?大律師,我看你的當事人是被嚇呆了,到現在還胡言亂語,筆錄做了等於白做。”
“那我們可以回去了吧?”律師有些悻然。
“請吧!”警官一伸手道:“噢!對了,回去替我問候忠大的一聲,我擔心倒是他的卵鳥受傷了。”
一旁有員警嗤嗤地笑出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