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鈴鈴鈴……”鬧鍾的響鈴聲在清晨之中顯得格外刺耳,在大清晨上,這鬧鍾有時候算是給人提醒,也算得上擾人清夢,這不,這鬧鍾壯烈飛出了窗台,消失了蹤影,聲音也靜了下來。
“鈴鈴鈴……”突然又是鬧鍾響起來。
“該死的,我到底買了多少個鬧鍾呀,吵死了,在那里。”
只見一二十多歲的青年男子從床上爬起來,搓了搓眼睛,不過看眼神還是有點松散,給人整個感覺就是荒廢,扎手的胡渣,光著身子,流线般的肌肉,健康小麥的膚色,也算得上是帥哥一名了,假如在整理一下的話,估計也是迷倒眾生的美男子吧。
青年男子找到鬧鍾,按停,看了看鬧鍾上的時針走向,發現自己快要遲到了,焦急的尋找著衣服,結果突然想起來,今天禮拜天,不需要去上班,送了口氣,整個人倒下床繼續睡到,好像永遠也睡不夠的樣子,其實不然,青年男子昨晚上網上通宵,睡眠嚴重不足,現在睡得像死豬般,陽光透過窗戶照射在他庸散的身軀上,也渾然不醒。
這青年男子,名叫林成,今天二十五歲,也算得上一名打工仔,給別人打工,是一間上市公司的白領,但是他人緣不怎麼好,別人都是遠而離之,並不是林成人品很差,而是林成不懂得弄關系,在公司里,和人的關系就如那路人甲,只是見面偶爾問候下,林成在公司里負責的只不過是一些簡單的工作,大工作還輪不到他,就他那文憑起不來一絲作用,要關系沒關系,要錢沒錢,要是有錢還用得著打工麼?
每月拿著零碎般的工資,每個月勉強夠他花都可以謝天謝地了,至於存款,那就不用說了,他現在褲兜里,能掏出一百塊就好了,昨天剛發工資就交了拖欠幾個月的房租,現在身無分文,至少他是這樣認為的,現在剩下的錢,夠他吃一個月的方便面了,只要他不吐就行,所謂堅持就是勝利,林成曾經試過吃了一個星期的泡面,結果吐的一塌糊塗,肮髒不說,就那剛吃了又吐出來,浪費是可恥,當然林成不會那麼小白會把吐出來的在吃下去。
林成現在肚子現在咕咕的亂叫著,林成微微睜開雙眼,不過看他的樣子還是不願意起床的懶樣,就算起床了也沒吃的,就自己那點錢,雖然銀行卡里還有一絲錢可以支撐他生活下去,不至於淪落街頭成為乞丐的,自己要錢沒錢,要命一條,每天都這樣的過,不是挨餓就是沒錢,現在的林成對於生活充滿了——當然不是希望,是絕望,對未來那是一片,不是光明,而是黑暗不清。
林成搖搖擺擺的撐起身子,把剛才還尚未穿完的衣著穿好,去梳洗一番,刮干淨下巴的胡渣,整個人氣質隨之一變,與剛才那庸散的模樣相比,如今就是那成功人士,雖然成功人士和他不扯邊,但是你不說,我不說,誰知道呀,對不,林成自信一笑,在鏡子里,林成是那麼得意,是那麼自信滿滿,完全沒有對生活的荒廢,因為林成覺得,雖然生活可以荒廢,但是人不可以荒廢,自己還是處,男,至少自己不要就這樣的死去,至少讓自己能擁有百萬名車,使不完的金錢,名利,還有美女圍繞,這一切雖然有那麼一絲可能會夢想成真,但是那一絲可能大概有多少個百分點呢?
林成大概猜想下,可憐的只有百分之零點零一,幾乎可以忽略不計,而那百分之零點零一還是天上掉餡餅,可那是痴人說夢,林成剛打開門,抬起頭看著陽光明媚的清晨,情心的空氣,狠狠的吸了一口,呼出一口濁氣,神清氣爽啊。
這時天際突然劃下一道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