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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第1013章 合同陷阱2!

北電門房 娛樂圈老司機 2199 2024-03-05 11:20

  因為夏洛跳樓的原因,湖南衛視周六的王牌節目大本營是直接就被無限期暫停,謝娜更是被直接開除,原本最具優勢的周六晚綜藝時段是瞬間啥都不是,被其他的兄弟衛視欺負的很慘,這使湖南衛視“龍頭老大”的娛樂地位受到了很大的衝擊。

  為了改變現狀,明星模仿類節目《百變大咖秀》作為臨危受命的節目之一,負責節目制作的是曾多次擔任湖南衛視跨年晚會直播和“快男快女”總導演的洪濤團隊。

  該節目是一檔引進自荷蘭的綜藝節目,雖然該節目尚未在全世界大規模流行,但已經有了成功的經驗。

  為了弱化比賽環節的緊張氣氛,《百變大咖秀》的制作團隊特意選擇了快速過渡的方式,打分環節也只是為了具象化藝人當天的表演而已,沒有什麼苦大仇深和擦眼淚講故事的內容。

  《百變大咖秀》由何炅、吳昕他們主持,每期他們都以不同的天王天後造型出現,來自各界的“模王秀團”們每期也有精彩的表演,帶隊的隊長王祖藍和朱梓驍使勁渾身解數進行各種模仿為自己的隊伍加分。

  在前三期的節目中,6位明星被分別分在了由王祖藍和朱梓驍帶隊的“型咖隊”和“聲咖隊”兩支隊伍中。

  而第四期開始的比賽中,“型咖”和“聲咖”的分隊概念將被打破,到場的6位明星各自為陣,施展渾身解數與其余5人進行比拼。

  此外,6位明星將可事先從兩位到場的助陣嘉賓和來自各界的“模王秀團”中選擇自己的幫手,“幫手”的得分也將算入相應的選手的最後得分中,最終根據6個人的最終得分,決出當場的“模王”。

  參賽的明星們每三周進行淘汰和輪換,直到最後評選出在《百變大咖秀第一季》中總分最高的明星成為當季的“模王”。

  目前就已經是到了第六期,這節目意外的很受歡迎,尤其是出現了明星本尊跟那些山寨明星同框的設定後,節目的看點是直接提升了不止一個台階。

  不過因為都是模仿的一些成名明星,其中少不了一些惡俗的調侃諷刺,所以不少明星對這檔節目都沒什麼好感,目前為止很多都是已經過氣的老牌明星,新生代正當紅的頂流基本上是請不到的,如果劉亦菲真要願意過去,甚至是大半個誅仙主演陣容都被請了過去,來個誅仙專場,那節目效果是絕對可以拉滿。

  這也是湖南衛視可以放著幾千萬不賺,也想要讓聯想出手的原因。

  “去啊,為什麼不去,不但你要去,扎扎跟竇驍楊洋他們也都可以過去,那節目我看過,還蠻好看的,不得不說在綜藝這塊湖南衛視確實是內地市場的引領者。

  但肯定不會讓聯想撿這樣的大便宜,通告費一個億,同意就去,而且要簽一份專門的三方協議,這協議很重要,能不能跟聯想提前解約,後面順帶狠狠坑上聯想一把,這協議非常的關鍵。”

  既然都提前知道聯想那邊的打算了,葉羽自然是可以通過咨詢地獄里面的一些頂尖大律師提前埋雷,設下合同陷阱,讓聯想不打自招,提前落下關鍵的侵權證據,這樣後面鬧起來,鬧到法庭上了,這份協議跟相關證據一出,鐵定會輸,到時候絕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原本不太想去的劉亦菲看到自己老公打來的眼神後,是立馬秒懂,知道這是一個提前擺脫聯想的機會,不然還有一年左右的合約,天知道會被坑的是有多慘,反正她以後是打死都不接國內這些資本的代言了,一個比一個坑,這錢還真不好拿。

  接到報價的湖南衛視並不生氣,反而是認認真真的商議起來,只是一期確實很虧,但錄節目,剪輯成兩期又不是不行,而且這可不是只有劉亦菲,是整個誅仙的主演陣容,怎麼也得是第二部劇情很多的那幾個吧。

  例如張小凡、林驚羽、金瓶兒、小環、陸雪琪跟碧瑤,其中最難請的就是劉亦菲跟古力娜扎,還真不是錢的事,現在誰不知道劉亦菲才是圈內吸金能力最強的第一女星,而娜扎本身更是身家百億的超級富婆,家里更有錢,真正的千億千金,所以別人願意來也是不想鬧得太僵。

  而且誅仙又不全是這些主演,還有很多人氣頗高的重要配角,之前因為主演跟制作公司沒發話,不太敢接這樣的通告,畢竟校慶劇本身就有不少是北電圈子的,更有一些直接就是學校的老師,還是要顧忌影響跟學校臉面的。

  不過現在,主演都過來了,那他們自然也就無所謂了,這等於是說,只要這一億給了,主演可以混個兩期,之後一些人氣配角也能邀請過來,再混個兩到三期,到時候直接就到八月中旬了,基本盤已經基本穩住,這買賣絕對可以做。

  聯想那邊自然也很想要促成這樣的合作,只有這樣電視劇播出後熱度才夠高,他們重金打造的廣告效果才會更明顯,可以坑更多的學生黨入手聯想的高價電腦,被他們繼續割韭菜。

  所以在進行三方簽約的時候,聯想那邊完全就沒想過這會是一個合同陷阱,在確認合同上沒什麼明顯的問題,只是單純的強調了一些版權注意事項後,是立馬簽上了自己這邊的名字。

  聯想這麼大的一家公司自然不可能全是廢物,自然是有提前調查過,知道誅仙小說的版權是在劉亦菲工作室,或者說是在劉亦菲手里,所以他們這樣碰瓷,真到了打官司的地步,是可以一直拖下去,最後就算道歉賠償也不會賠太多出來。

  畢竟你版權才買成幾個錢,這又不是你說多少就多少,到時候暑假黃金銷售期已經都結束了,該賺的錢一分沒少賺。

  但聯想這邊的人嚴重忽略了一點,小說版權是小說版權,電視劇版權是電視劇版權,這是不一樣的兩個概念,電視劇版權跟劉亦菲關系可不大,同時這版權可不便宜。

  光是實打實的投資就是六億,實際創造的相關價值更是高達近三十億,相關產值IP的總評估接近百億,按這個標准,可就不是一點小錢就能打發的,而且這官司很難拖下去,因為證據太充分了,不是劉亦菲要告,而是劇版真正的版權方要告,甚至會連劉亦菲一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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