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愛麗絲書屋 都市 不寧余是(先婚後愛1v1)

第12章 不可以

  第二天是星期五。

  向檸起床的時候,發現手機欠費了。

  她明明前兩天才充過話費的,還有專門的通話時長套餐,一般情況下都是用不完的,怎麼這回用得這麼快?

  她有點奇怪。

  不過,奇怪歸奇怪,衝完話費沒往心里去。

  向齊做了早餐,向檸吃了個包子准備出門了。

  N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免費的律師咨詢服務,每天都有律師要來值班,今天,正好輪到向檸。

  王一娜讓她晚上早點回來。

  向檸問怎麼了。

  她說余遠洲要回來了。

  回來就回來唄,搞得這麼鄭重其事的,要不拉個橫幅,再放個禮炮?

  人家是丑人多作怪,他倒好,人不丑,事兒倒是不少。

  向檸隨口應付了兩句就出門了。

  來法律援助中心咨詢的人不少。

  一早上的功夫,向檸接待了五六個咨詢,全都是關於離婚的,不是問離婚協議就是問離婚冷靜期。

  時代已經變了,婚姻觀也在改變,兩個人過得下去就過,過不下去了就離婚,沒必要為了孩子或是什麼其他的羈絆繼續搭伙過日子。

  向檸雖然不打離婚官司,但這些基礎性的問題還是能解決的。

  援助中心有食堂,午飯可以在那里吃。

  向檸找了個位置坐下,正好,隔壁桌的兩個小姑娘是市中院的書記員。

  法律援助中心旁邊就是市中院,兩個單位共用一個食堂。

  兩人一邊吃一邊聊著天。

  談話的內容大多都是抱怨工資少,待遇差之類的。

  現在書記員大多都是聘用制的,說得不好聽點就是臨時工,事多錢少也沒什麼地位,偶爾周末被喊來加班也不是什麼稀奇事。

  “我都連著加了半個月的班了,一天都沒休息,每天都是干不完的活,也不知道這樣的日子什麼時候才能是個頭。”

  “你不是上半年剛從刑庭去了行政庭嗎?”

  行政庭相比刑庭還是要稍稍空閒一點的,不過,和民庭相比,都是小巫見大巫了。

  “別提了,劉法官那草包你又不是不知道,什麼材料都讓手底下人的寫,寫完也不審核,出問題了倒是把自己摘干淨。”

  這個“劉法官”向檸可太有印象了。

  他在圈里很“有名”,不是因為業務能力,而是這人的花邊新聞太多了。

  業務能力不行,人品也不行,私底下騷擾過好幾個女律師。

  喬妍就被騷擾過。

  偏偏,這樣的人後台卻很硬,被投訴了好幾次依舊在系統里“屹立不倒”。

  “我聽說,這半年刑庭積壓的案子越來越多,要是再來個再審的案子,弄得不好,全院獎金都得打水漂,唉,好懷念余法官在的日子呀。”

  余法官?

  聽著還挺耳熟的。

  向檸想了想,市中院里姓余的法官,還是以前的,那應該只有一個人。

  余遠洲。

  的確,余遠洲的工作能力不是一兩句話就能說得了的,不管是業務水平還是辦案效率都很高,手下的案子結案率也很漂亮,這樣的人上哪兒都搶手。

  這麼一個“扛把子”走了,院里領導有的是頭疼的時候了。

  “他干得好好的,為什麼要走?”

  “誰知道呢。”

  兩人皆是一副疑惑的樣子。

  但這個問題,對向檸而言不要太簡單。

  就是待遇不夠好唄。

  這幾年,法官的待遇確實有在提高,但每年跳出系統的依舊不在少數。

  說到底,還是那句話,得到和付出不成正比。

  法院工作壓力的實在是太大了,永遠都辦不完的案子,永遠都開不完的庭,甚至還會面臨被人身威脅的情況,再加上,現在辦案都是終身責任制,弄得不好把自己也能送進去。

  向檸覺得余遠洲會離開法院的理由十有八九也和這個有關。

  付出和得到不成正比,又不是什麼慈善家,離開也是遲早的事。

  不過,像余遠洲這樣的人不管是去哪里,都能混得風生水起,不用瞻前顧後,更不會患得患失了。

  在公益性質的單位上班有一點最好,到了點就能下班,絕不糾纏。

  向檸值完班准備回去了。

  走到門口的時候,有個年輕男人喊住了她。

  “向律師,你等等。”

  向檸回頭看去,原來是高遠。

  高遠在隔壁法院做法官助理,向檸和他打過幾次交道,人挺好的。

  她問他怎麼了。

  高原直接開門見山。

  “向律師,那個,我能不能請你吃個飯?”

  二十幾歲的男孩子,剛大學畢業,眉清目秀的,身上還沒有那種喪喪的社畜感,這大概是他第一次約人吃飯,一邊說一邊抓頭發,看上去有點不好意思。

  相較之下,向檸倒是平靜多了。

  被人約飯這種事情她遇到過很多次,早習慣了,不過,通常情況下都會拒絕,更別說是和這種法院的人。

  向檸不是那種沒有分寸的人。

  “你是有什麼話想對我說嗎?如果有的話,就直說吧。”

  聽她這樣講,高遠很快反應過來了。

  “我沒有別的意思,就是,就是謝謝你上回幫我的忙。”

  幫忙?

  她有幫過忙嗎?

  向檸想了一會才想起來。

  大概是半年前吧。

  她手頭上有個股權案子,雙方達成調解,約了時間一起去法院。

  那天,剛好是高原第一天上班。

  法官助理的職責之一是做調解書,他到底是新人,經驗不足,做調解書多花了一點時間。

  對方當事人等不及先走了。

  向檸提醒他,趕緊把人追回來。

  實務中發生過很多類似的情況,當事人調解完後沒有當場簽調解書,回頭給人打電話讓他來簽字,電話里說得好好的,第二天就來,結果到了第二天又變卦了。

  說不來了,說不簽了。

  那不就白干了嗎?

  高遠聽了,趕緊去追人,好在最後在法院門口把人追上了。

  其實,這都不算什麼忙,不過是舉手之勞而已。

  他要是不說,向檸都快忘了。

  但對於高遠而言那意義是完全不一樣的。

  “可以嗎?”

  他又問了一遍,一雙大眼睛里藏著忐忑。

  講真的,如果站在她面前的人是那什麼草包劉法官,她一定會毫不猶豫地拒絕,但高遠不一樣,人家年紀小,也沒挨過生活的苦,這要是真被拒絕了,不會哭吧?

  向檸看著都快動搖了。

  不過,心軟歸心軟,她還是決定拒絕他。

  只是,話還沒開口,身後忽然傳來了一個熟悉的聲音。

  “抱歉,她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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