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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星落之城·背景·英雄學院

星落之城 歐陽小楓 3274 2023-11-21 03:07

  “你是否是超能力者?你愛星落市嗎?你是否願意為了守護我們美麗的星落市而付出一切?”——卡修(英雄學院第四任校長)

   星落市的建設速度是突飛猛進的,數年時間就已經從曾經的廢墟變為頗為先進的城邦,經濟發展和科技水平齊頭並進。在對星之碎片的研究中,不少人發現了其蘊含的巨大能量。可惜的是,似乎這股能量只能被部分少年所吸收和利用,從而激發身體里的潛能,獲得遠超常人的超能力。

   亂世出英雄,雖然星落市發展迅速,但是隨之而來的治安問題和腐敗問題相當嚴重,僅靠新生的警務力量完全無法與之抗衡。蛀蟲問題一度讓星落市政府頭疼不已,如果能將這些少年的力量加以利用的話……

   新星歷19年5月26日,建設英雄學院的提案通過了審批,也獲得了大量的融資。次年5月24日,英雄學院的建築便初具雛形。雖然只有最簡單的訓練場、食堂和宿舍徹底完工,但所有設備都毫不吝嗇地選擇了最好的。隨著後來不斷建設,英雄學院的規模不斷擴大,很快就成為星落市最先進的最高級的學校,成為許多普通少年夢寐以求的學府,卻又因為自己沒有超能力望而卻步。

   天牧先生被推選為第一任校長,將學校的招生規則、規章制度、教學模式、發展規劃等內容實現了從無到有的突破,其內容相當完備,很多都沿用至今。

   小英雄的出現讓瀕臨崩潰的社會重新回到正軌,星落市的犯罪率直线下降,小英雄的口碑也越來越好,各種英雄事跡被傳頌開來。自此英雄學院成了星落市一道獨特的風景线。

  

  

  

  

  

   《英雄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英雄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小英雄的合法權益。根據星落市有關規定,結合英雄學院招生工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英雄學院。地址:星落市 上級主管部門:星落市教育部。辦學性質:公私合營,全日制半軍事化半封閉小英雄專業培訓學校。獲得我校入學資格的學生將授予小英雄的稱號,畢業後將自動撤銷該稱號。

   第三條      英雄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條      英雄學院招生工作接受星落市教育部、學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英雄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戰略、招生政策。招生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學科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任由主管校長擔任。

   第六條      英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劃研究、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主要職責包括制定招生章程及各類型招生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招生計劃,建立監督協調機制,討論決定職責范圍內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項。

   第七條      英雄學院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英雄學院原則上僅錄取10-16歲有超能力的雄性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將由校方和招生辦統一商議後做出決定。

   第九條      英雄學院全年招生,且無名額限制。

   第十條      考生在報名英雄學院後,需經過本校認可的專業機構的身體檢查和智力檢測,有嚴重殘疾或智力缺陷者將無法獲得本校的評測資格。如有特殊情況將由校方和招生辦統一商議後做出決定。若學生被錄取,則體檢費用由校方承擔。

   第十一條      學生和家長若參與報讀英雄學院,則需同意並簽署校方《英雄學院免責協議書》(後稱《協議書》)。

   第十二條      英雄學院在學生報名後,將會對學生的超能力進行為期三個月的開發,培養與評測(即學前觀察期),評測內容達到合格標准後將被錄取,未達到標准則按學籍退檔處理。已經自主開發出超能力,可以靈活運用者經測試後可縮短或跳過學前觀察期被錄取。

   第十三條      在學前觀察期,若家長和學生均同意,可主動放棄錄取資格,申請學籍退檔。

   第十四條      按照《協議書》所述,對退檔學生進行相關記憶的清除以便更好的回歸社會正常生活。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英雄學院不收取學費,並根據星落市教育局相關規定給予學生和家長經濟補貼。補貼標准:隊員12000星幣/月,隊長18000星幣/月。

   第十六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由英雄學院招生委員會所有。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星落市教育部核准發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 \t《英雄學院免責協議書》

   甲方:英雄學院

   乙方(小英雄):

   為明確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學校與學生雙方的責任,切實維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工作的順利進行,經上級部門多方面協商,學生及家長與學校雙方需簽定如下協議:

   一.被我校錄取的學生(即小英雄)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是自願進入英雄學院接受教育和訓練。

   2.必須遵守國家法規,學校紀律,校內各部門規定。

   3.必須服從和接受英雄學院所教授的全部內容和訓練任務,不得無故缺席曠課。

   4.必須服從和履行英雄學院所派遣的委托和任務,不得擅自逃脫或不作為。

   5.必須服從和接受英雄學院所規劃的行動區域,不得擅自離開英雄學院或失聯。

   6.必須對英雄學院的教學內容和訓練內容進行保密。

   7.必須接受英雄學院所授予的代號,在校期間放棄使用原有的名字。

   8.小英雄在校學習期間,因為違反紀律、不服從管理,人為造成安全事故的;不服從安排,在任務中擅自行動,造成死傷或失蹤的;進入本學院規劃的非活動區域後失蹤的,此類事故學院概不負責。

   9.小英雄畢業後將被遣送回家,此後,其生活將不再由英雄學院負責,產生的一切行為後果將由自己承擔。

   二.英雄學院須遵守以下規定:

   1.必須給予小英雄公平公正的教育資源、訓練資源、醫療資源,保證其生活水平且獎懲分明。

   2.必須對小英雄的合法權利進行保護,保證小英雄的身心健康。

   3.必須對小英雄及其家長按期發放經濟補貼。

   4.必須對在校學習期間因任務犧牲、失蹤的小英雄家長進行慰問與經濟賠付。

   三.家長需遵守以下規定:

   1.必須不干擾英雄學院的教學、訓練,不干擾小英雄執行委托任務。

   2.必須將小英雄的監護權轉交給英雄學院,直到小英雄畢業為止。

   3.必須對小英雄的身份和能力進行保密。

   4.非必要不得擅自探視、帶走未進行保密處理的小英雄。

   四.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甲、乙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甲、乙雙方全面履行本協議。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英雄學院所有。

  

  

   學生姓名: 家長姓名:

  

   指紋按壓處 指紋按壓處

  

  

  

   年 月 日

   學院蓋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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