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13章 懲罰
張道義捂著自己的耳朵來到了醫院,大夫在為他做了緊急處理之後問:“你那半個耳朵還在嗎”?
張道義搖了搖頭說:“不在我這里”。
醫生說:“如果你現在能夠找到那半個耳朵,也許還能接上成活,但時間長了就不行了,你能找到嗎”?
張道義心里清楚,那半個耳朵被美玲帶走了。
他搖了搖頭說:“找不到了”。
醫生看了張道義一眼說:“這麼大年齡了還打架,真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先住院觀察幾天,等確定沒有問題了再說”。
張道義躺在病床上,腦子里在不停地回憶剛才的那一幕,他不知道美玲會怎麼做,但他心里還是存在著一絲僥幸,希望美玲不會報警,因為對一個沒有結婚的女孩子來說,有時候名譽會比生命看得還重要。
想到這里,他那顆慌亂的心稍稍的平靜了一些。
派出所的民警在做完筆錄之後問:“你有什麼證據嗎”?
美玲把那條被張道義撕爛的內褲和那半個耳朵放在了民警面前說:“內褲上有他的髒東西,你們可以化驗”。
張道義是在醫院被警察帶走的。
經過一系列的取證和審問,張道義不得不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開庭的前一天,美玲把事情的經過告訴了父母,她不能再對父母隱瞞了,因為只要一開庭,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與其那樣,還不如早點跟父母說。
當美玲的母親聽完美玲的訴說之後,當場就暈倒了。
美玲和父親急忙把媽媽扶到了床上,很長時間之後,媽媽才蘇醒過來,抱著美玲哭了起來。
美玲的父親在旁邊唉聲嘆氣地說:“禽獸,我上輩子作了什麼孽啊”!
隨即也抹起了眼淚。
美玲看著把自己含辛茹苦養大的父母,感覺自己的心在滴血。
禁不住也趴在媽媽的身上哭了起來。
最終張道義以強奸罪被判了10年,也許對一個犯強奸罪的人來說,量刑有些重,但張道義作為一名校長,天天教書育人,竟然還能干出這樣喪盡天良的事情,他所造成的惡劣影響是非常大的。
鑒於以上這些,法院決定判他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萬元,以撫慰受害人。
正義得到了伸張,美玲的心願了了,但事情還是朝著當初美玲擔心的方向發展著。
美玲去學校只上了一天的課就再也不去了,因為美玲無法再在學校呆了,那些平時道貌岸然的所謂謙謙君子們,沒有一天停止過對美玲的議論,好像這個話題在他們心中的位置比教書還重要。
有一些老師竟然認為美玲是為了錢才去告校長的。
當美玲聽到這些議論的時候,她的精神再次被這些人的惡毒言語給強暴了。
宣判結束之後,她給江波打了個電話,江波的手機沒有開機,而且在此後幾天里,江波也一直沒有去學校。
美玲來到了江波的家里,開門的是江波的母親。
美玲站在門口問:“江波在家嗎”?
江波的母親看了看美玲,臉上的表情和之前判若兩人。
她冷冷地說:“江波現在不想見你”。
美玲看著這位昔日慈祥的長輩,一顆心如同掉進了冰窖。
“我能見見他嗎?我只說幾句話,說完就走”。
美玲用近乎哀求的口氣說到。
“我說過了,江波現在不想見你,希望你能理解”。
說完就要關門。
美玲急忙用手拉住門說:“求求你了阿姨,就讓我見一面吧”。
“我說不行就不行,姑娘,請你自重”!
江波母親的口氣越來越強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