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國度字元卿,饒州人,宣和六年進士第,調萊州膠水簿。會北兵動,留家於鄉,獨處官所。中原陷,不得歸,棄官走村落,頗與逆旅主人相得。念其貧窮,為買一妾,不知何許人也。性慧解,有姿色,見董貧,則以治生為己任。罄家所有,買磨驢七八頭,麥數十斛,每得面,自騎人市鬻之。至晚,負錢以歸,如是三年,獲利益多,有田宅矣。
董與母妻隔別滋久,消息皆不通,居常思戚,意緒無聊。妾叩其故。董嬖愛已深戚,不復隱,為言:“我故南官也。一家皆在鄉里,身獨漂泊,茫無歸期。每一想念,心亂欲死。”妾曰:“如是,何不早告我?我兄善為人謀事,旦夕且至,請為君籌之。”
旬日,果有客,長身虬須,騎大馬,驅車十余乘過門。妾曰:“吾兄至矣。”出迎拜,使董相見,敘姻戚之禮。留飲。至夜,妾始言前事,以屬客。是時虜令:“凡宋官亡命,許自陳,匿不言而被首者,死。”董業已漏泄,又疑兩人欲圖己,大悔懼,乃紿曰:“毋之。”客忿然怒,且笑曰:“以女弟托質數年,相與如骨肉,故冒禁欲致君南歸,而見疑如此,倘中道有變,且累我。當取君告身與我,以為信。不然,天明執告官矣。”董亦懼,自分必死,探囊中文書,悉與之。終夕涕泣,一聽於客。客去。明日,控一馬來,曰:“行矣。”
董請妾與俱。妾曰:“適有故,須少留。明年當相尋。吾手制一衲袍贈君,君謹服之,唯吾兄馬首所向。若返國,兄或取數十萬錢相贈,當勿取。如不可卻,則舉袍示之。彼嘗受我恩,今送君歸,未足以報德,當復護我去,萬一受其獻,則彼責已塞,無復護我矣。善守此袍,毋失也。”董愕然,怪其語不倫,且慮鄰里知覺,輒揮淚上馬,疾馳到海上,有大舟臨解維,客麾使登。
遽南行,略無資糧道路之費,茫不知所為。舟中奉侍甚謹,具食,不相同詢。
才達南岸,客已先在水濱,邀請旗亭、相勞苦,出黃金二十兩,曰:“以是為太夫人壽。”
董憶妾語,力辭之。客不可,曰:“赤手還國,欲與妻子餓死耶?”強留金而出。董追挽之,示以袍。客曰:“吾智果出彼下!吾事殊未了,明年挈君麗人來。”徑去,不返顧。
董至家,母、妻、二子俱無恙。取袍示家人,縫綻處金色隱然。拆視之,滿中皆箔金也。逾年,客果以妾至,偕老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