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421章 女尊國的小紈絝(89)
柳覬綢只是遺憾,余生都無法平息的遺憾。
他無法理解自己為何被拋棄,他想不通自己為何與她漸行漸遠,他只能被迫接受蘭因絮果的如今,沉浸在同一輪月色下,天高不可及,雪深可共白首。
蕭闌光斂了笑,鋒利寒涼的狐狸眼,在雨中注視著柳覬綢,手中檀扇輕輕合起。
“你倒是想得開。”
蕭闌光不同於柳覬綢的平和,他的眉眼總是自帶叁分睥睨,“你若不爭不搶,又怎知爭搶不到呢?自怨自艾地藏在陰溝里,難不成月亮會墜落到溝渠里,主動投懷送抱不成?”
柳覬綢能甘願成為被她所愛的子民之一,蕭闌光卻貪婪而坦誠,“本宮對你不感興趣,你是為奴還是為婢,是已經放棄還是在等著什麼,本宮都不關心,但你若是聽從了南藏月那蠢貨的唆使,做出什麼蠢事,本宮也不能饒了你。”
蕭闌光的前半生活在父親的陰影里,活在不知所謂的孤獨中,偏執扭曲,背負著,為之努力了二十余年的目標,一朝達成後,便只剩下唯一的缺憾,與南藏月的明爭暗斗是他所不耐煩,他所求的只有那個女人開點竅,將不知飄向哪的魂兒抓回來。
柳覬綢能看清的真相,這幾個男人,又怎會一無所知。
只不過是集體掩耳盜鈴罷了。
雨霧中,黃昏漸漸無聲沒去,天黑了下來。
宮殿中燈火煌煌,秋夜寒涼,雨已經停了,氣息中卻仿佛飽蘸了水汽,濕漉漉裹挾著這座城。
春曉在燈下翻著一卷書昏昏欲睡,這個世界的任務已經遇到瓶頸了,在沒有將世界线原定男主找到之前,她都沒辦法離開,用系統npc繼續走劇情。
她已經聯系上系統,柳覬綢依舊活著,可是找了四年,大夏境內幾乎地皮都被翻了一遍,就是死活找不到他,也不知道他是躲在了哪里。
她打了呵欠,迷瞪瞪地想著,自己從前是不是把柳覬綢得罪狠了,導致現在自己發達了,柳覬綢害怕自己報復他,以至於不敢出現在自己面前。
可是從前她的角色任務只是不學無術,壞得冒泡的女主前身啊,只負責丟下爛攤子給穿越女主繼承,讓穿越女主有發揮空間,在原身對照下,越發清新脫俗。
誰能想到這個世界的穿越女主竟然誕生失敗,如今只能她自己來走女主劇情呢。
按邏輯本是要被穿越女主攻略的男主柳覬綢,被她一通得罪,一通拉仇恨,如今春曉走女主劇情,找不到男主了。
可任務回放里,他願意為她殉情,又怎會對她無意?
女帝的生活十分無趣,她對那些公文不感興趣,只想著快點結束任務,去完成下一個任務。
這一個個世界只是她的任務指標,完成的質量與數量,與她的績效直接掛鈎,上個世界結束休了個長假,以致於兜里沒什麼錢了,她需要快點賺錢。
在休假結束後,她給自己做了一份計劃書,快穿公司的福利待遇很好,她打算在叁年內攢夠首付,然後在桑榆市買一棟小別墅,每個月還還房貸,過個二十年就能在這個世界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了,如果勤快一點,說不定都用不到十年。
這份工作她不准備長做,這個城市她也不想常駐,她沒什麼志向,只是想要在這個世界好好的活下去,有與從前徹底割裂的底氣。
未來是充滿希望的,新的環境,能令人遺忘從前種種。
春曉迷迷瞪瞪地在腦子里思索著桑榆市看中的幾個小區,想著想著,就開始構思如果別墅到手了,該攢多少錢就可以徹底離職了,而在離職後她可以做什麼工作,獨居生活她要怎麼過,屋前養花屋後種菜聽起來很美妙,但是她沒種過,還是要先挑一些好養的花花草草試試手……
再就是公司提供的宿舍,幾個月沒有住了,里面應該已經落灰了,這次任務結束要去打掃打掃,還要采購一些生活物資,她已經好多年沒有吃炸雞,喝碳酸飲料了,等這個任務結束了,要大吃一頓……
這個世界的所有人,都不會知道女帝的腦海里在想著什麼東西。
而正在這些超出這個世界的想法,這些真正被她掛在心上的事,令她的靈魂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
松妝一身玄衣,在案前書寫,這些是情報網傳來的訊息需要他過目處理。
高挑健長的男子沒有女尊國男子的文弱,挺拔俊朗,氣質英朗,在燈下如松柏。
可這樣如松柏的男子,偏偏生了一雙桃花眸,轉眸看來時候,那纖長的眼睫,專注的眸光,情意綿長欲說還休,“陛下累了,就去床上歇下吧,我很快就好。”
春曉在榻上歪了歪,淺色綢袍滑落,露出雪白的肩膀,被她隨手拉上,眼中全是困意上涌的水汽,微紅的雙眼似哭,九五之尊的女帝,閒閒懶懶,瞧著令人移不開眼。
盈盈欲欲的面龐睡眼惺忪,赤足踏上地毯,拖著長長的綢袍,來到松妝身後,自後抱住了他,低頭看他的筆下。
與松妝在宮中,在她面前,在南藏月與蕭闌光面前,逆來順受不爭不搶的形象不同,他有一手清晰開拓的書法,不拘泥又明朗,堂堂正正。
或者說是,一筆一劃十分認真,用心得有些幼稚。
松妝從前識字不多,還多有錯漏,沒有人會教習一個青樓男子進學,即便在那樣的情況下,他還是攢了一個書架的書本,他心思內斂,喜好文學,偶爾會句讀混亂地給她念詩,再小心翼翼地看她神色,生怕自己獻丑……
直到後來去了趙地,他才開始系統地學習。
關於書法,南藏月的書法柔婉娟秀,盡顯大家公子的雋秀,而闌光殿下則揮斥方遒,鋒芒畢露,都是字如其人。
春曉習得幾筆書法,也只是按照喜好照貓畫虎,看不出自己的書法套路,細細看去全都是授習那人的影子,不覺得有什麼自己性格影響。
而她記得,當初將小阿柳送入學堂,他起初臨摹的是學堂先生的筆跡,他的悟性極高,天賦又好,沒多久便已經有了自己的風骨。
沒錯,是風骨,清逸尤雅,飄飄灑灑的疏朗俊俏,字體舒揚,之間錯落有致,後來他入朝為官,宦海掌權,名聲鵲起,諸多贊譽中,關於一手墨寶也被無數人推崇,春曉常去的聚賢莊牌匾,便是他的題字。
那手字,就似那人,生得過分好看,豐神俊秀,卻又淨極,過猶不及,徒給人命薄之感。
她的小阿柳啊,跑哪兒去了呢,找到了你,她就能回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