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愛麗絲書屋 歷史 僧尼孽海

第11回 僧海潮

僧尼孽海 明·不詳 1254 2024-03-02 13:55

  袁州僧海潮者,嘗赴應大姓袁氏。見其妻國色,艷慕不已,至忘寢食。有木工(俗呼博士)為之行債甚密。一日共飲,潮告之曰:“吾實锺情於美麗,何術可以得之?”博士問姓氏,潮具以告,曰:“吾甥也,吾為師謀之。”潮曰:“能為我盜其雙鞋,以僧履補之者,我與汝三十金。”博士曰:“諾。”乃持僧鞋一雙去,至其家,甥女留坐啜茶,賻士俟其間,以僧鞋置其床下,而盜其新絲履。持以與潮,潮喜,予銀如數。

  涉旬其婦將赴親戚宴,令夫取絲履,弗得,卻尋得僧鞋一雙。夫怒叱之曰:“吾作好事,見禿屢有覬覦,固疑與汝有私,今果然。

  婦無以自明,但垂涕拊膺而已,夫延其外姑告之,外姑語塞,竟仳離焉。更娶他姓為妻。潮知即返,服長發,市屋列肆為富家,仍請博士議胭事。婦初不可,博士曰:“汝夫既有他匹,守此欲誰為?”其父母亦以終身不了為言,乃許諾,且曰:“召某郎來觀。”潮美飾而往,目之良協婦意,不知其故僧也,許之。以數百金為聘,自嫁後倍常和協,年余生一子。每博士至,潮留與盡醉。婦疑之曰:“汝事吾舅何其專耶?”潮曰:“為我媒耳。”他日又至,留連傾倒,皆平日所未有,婦又以為問,潮乘醉曰:“吾非被盜鞋,安得子為好仇。”

  婦嘿然,乃好語夫請舅。言我母病暫回,奔告母兄鳴於官。潮及博士一訊共服。官怒其淫詭無賴,並斃於獄。婦悅憶而亡,子亦夭,其夫聞之雪涕。

  南京楊子江邊,稅家妻周氏,有姿色。全山寺僧惠明密使一婆子常送花粉諸物,往來甚熟。夫出外,周氏喚婆子同眠,婆子潛將僧鞋一雙安凳下,夫歸,見僧鞋怒打周氏,竟去之。周子有口難兮,時年二十三歲,生子歲余,明日將出,與夫辭別。作歌曰:“去燕有歸期,去婦長別離。妾有堂堂夫,妾有呱呱兒。撇了夫與子,出門欲何之。有聲空嗚咽,有淚空漣漪。百病皆有藥,此病諒難醫。丈夫心反覆,曾不記當時山盟與海誓,瞬息目推移。吁嗟一女婦,方才有天知。”既移父家。

  惠明還俗,托媒娶之,已生一女,情好甚篤,一日惠明抱女戲曰:“我無良計,安得汝母。”周氏笑問何謂。惠明以夫妻情厚,吐露潛謀。周氏潛擊大明鼓伸冤。我太祖皇帝親鞫,惠明供金山寺七十員僧。聖旨批惠明凌遲處死,同房十僧絞死。寺眾僧六十人,各邊遠充軍,婆子梟首。

  江州城東永寧寺,和尚吳員成,賦性騷烈,落落花月中人有張德化者,妻韓氏,名蘭英,姿容雅麗,體態妖嬈,似西子再生,王嬙下降,千般香艷,百種嬌羞。每朔望日,邀員成誦經求嗣。員成目搖心動,淫興勃然,密畫一計,賄囑婢女小梅竊去蘭英睡鞋一只。回寺自喜,捧鞋吟雲:鳳鞋鳳鞋兮,卷我風情兮;思之弗得兮,有如狂醉兮。

  今日得鞋兮,稱我良緣兮;問我佳期兮,定於何日兮。

  吟罷沉思,無計可施。忽值張德化來議醮事,員成遂令行童故將睡鞋丟在門首。德化拾歸,究問不見睡鞋之由,遂大怒,遂歸母家。

  員成聞知,乃潛蹤易姓聘娶蘭英,得諧伉儷,夫婦相愛,兩情交暢。倏忽年余,中秋佳節,員成與蘭英歡飲沉醉,摟抱蘭英笑曰:“向非小梅之力,安有今日之樂。”詢知其故,英遂縊死。韓氏具詞於府雪其冤焉。

  竊鞋頗頗落套,偏正撞著善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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