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我吃完了。”
就在這時,林蒙將吃完的空碗遞給秦香芸,而秦香芸在汪成震驚的眼神中,對林蒙溫柔一笑,然後幫林蒙盛飯去了。
他現在越來越糊途了、林蒙不是家在農村嗎?為什麼會成為余佩玲的哥哥,而且兩人姓氏都不一樣啊。
可如果說他不是,他卻叫著秦香芸媽媽,而秦香芸還答應了。
余佩玲似乎看出了汪成的疑惑,她繼續笑著解釋道:“ 我媽是哥哥的干媽,所以我是哥哥的義妹,現在你該明白了吧?”
汪成,“……”
“我明白你個太西瓜”
雖然現在干媽干爹還沒成為關系不正當的代名詞,但是汪成也絕不相信林蒙和余佩玲之間是清白的。
所以,他猶豫了一下,見到林蒙似乎沒有多說什麼必便對余佩玲說道,“ 佩玲,我能單獨跟你說幾句話嗎?”
聽到汪成這麼說,余佩玲沒有直接答應,而是用請示的眼神看了林蒙一眼。
看到這個眼神,汗成拳頭下意識捏緊,從這里就能看出來,林蒙這個哥哥在余佩玲心里比他這個男朋友要重要的多。
“你們是男女朋友,想說什麼不用問我。”林蒙十分大度的笑道。
他能不大度嗎?妹妹都成了他的私認玩物了。還用怕一個外人搶走?
汪成和余佩玲走到門外的樓梯口。
猶豫了一下,隨後汪成臉色 難著助問道,“佩玲,這家伙怎麼會到這來里?”
聽到汪成叫林蒙這家伙,她臉色有點不高興的說道:“什麼這家伙,這是我哥,這里是他家,他為什麼不能來這?”
看到余佩玲語氣有些激動,汪成趕緊安慰道,“好好好,林蒙行了吧?林蒙他怎麼會成為你哥哥的?”
聽到汪成沒亂叫了,余佩玲臉色這才緩和了。
她不是笨女孩,現在自己和哥哥都那樣了,肯定要將兩人之間的關系說的清白一點,免得被人給發現。
“我媽和哥哥的媽媽是好朋友,小時候媽媽就認了哥哥做干親,這也是我最近才知道的,媽媽覺得既然是干親,就讓干脆讓我們兩人做了兄妹,這件事就是這樣。”
余佩玲一臉認真的說道。
這丫頭被逼的沒辦法,居然都學會現場編故事。
但也沒辦法,總不能說是因為她忍不住認了林蒙這個哥哥,媽媽才認了他做義子吧?
這樣一來,汪成不懷疑才怪。
余佩玲給汪成一直以來的映像都是乖巧單純,從來不會騙他,所以在聽這番解釋後,他心里暫時松了一口氣。
為什麼說暫時呢?可能余佩玲沒有其它的意思,但是林蒙這廝不會這樣,他百分之百會利用這個身份對余佩玲做一些不可名狀的事情。
因此,汪成直接開口道,“佩玲,林蒙他有女友這件事你知不知道?”
他想把這件事提前告訴余佩玲,這樣一來,沒有哪個女孩想出軌一個有女朋友的人吧?
“哥有女朋友的事情我知道,而且我還知道他有兩個女朋友,其中那個叫趙樂樂的是你前女友吧?”金佩玲一臉單純的說道。
汪成,“……”
扎心,是在太他麼扎心了。而且這件事還是從女朋友嘴中說出來的。
現在汪成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好不容易讓漲紅的老臉平靜下來,汪成對余佩玲說道,“佩玲,咱們在一起都一個月了,有沒有考慮過搬出來一起住的事情?”
看到余佩玲震驚的小臉。他趕緊解釋道,“別誤會,我的意思是租個別墅,咱們一人一間房間。”
汪成現在算是怕了林蒙,所以他想把余佩玲弄到自己身邊來,這樣一來,那陰魂不散的家伙總不會再撬他女朋友了吧?
誰知道,余佩玲毫不猶豫的就搖搖頭道,“不行,我在家里住習慣了,不想搬出去,而且媽媽也不會同意,所以你就死了這條心吧。”
汪成:“……”
動劃宣告失敗,汪成只能選擇另外一條路走了。
他笑了笑,裝作不經意的問道:“佩玲,林蒙他經常在這過夜嗎?”
余佩玲心中一驚,她發現了,從一見到哥哥開始,,汪成就起了懷疑之心。
將驚慌藏在心里,她鎮定的說道,“沒有,哥他挺忙的,也就白天會來。”
小丫頭在華萊士做了半個月,經常微笑面對客人已經學會控制表情,暫時讓汪成看不出什麼來。
汪成心中也松了一氣,只要林蒙沒住在這里,說明他至少沒有得手。
不過,他還是不放心的又問了一句:“佩玲,你,你哥有沒有強迫你,或者對你做了你不喜歡的事?”
此話一出,余佩玲俏臉立刻漲紅,她氣呼呼道:“汪成,你給我出去,這里不歡迎你這個疑心疑鬼的家伙。”
有時候,理直氣壯反而是最好的解釋,汪成也以為是自己多疑了,他趕緊哄著余佩玲。
余佩玲也不想把事情鬧到哥哥那去,到時候哥哥生氣了,她又要被欺負了。
想著,她哼了當聲走回了房間內。
而汪成則是趕緊跟上。
“我給你也盛了一碗,在這里吃了飯再走吧。”
就在兩人進來時,秦香芸對汪成輕聲說道。
別以為她是在對汪成好。這就叫軟衛子,意思就是說吃完飯你就可以走了,這里不留客。
而看到秦香芸溫柔似水的模樣,汪成不但沒發現話里的陷阱,還被迷得雲里霧里。
他和林蒙的想法驚人一致,如果能和這樣的少婦發生什麼……
可惜的是,林蒙早就得逞了,而汪成只能在心里想著,甚至女朋友都被林蒙給撬走。
原本一家三口吃飯的氣氛是溫馨的,說說笑笑,現在加了一個汪成,氣氛格外的詭異,這一點汪成也發現了。
他覺得自己要做點什麼,不然一點存在感都沒有發事。
“對了伯母,這次來我給您帶了禮物。”
想起了什麼,汪成趕緊從口袋里拿出了一個黃金手鏈,雖然表面裝得大方,心里卻肉疼的要命。
要知道,這可是他給自己媽媽買的生日禮物,要5000多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