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枚是不爭的事實,一直都愛,即使她離開了。我是在沒有愛的情況下,在雙方父母的撮合下,和菓兒結婚的,一個小我幾歲的學妹。
婚後,我心不在焉,抱著無所謂的態度,一切按部就班,沒有任何激情,只是機械的從父母的命完了成一件我應該完成和不能不完成的人生大事而已。
我的心不在焉,我的無所謂深深的傷害了菓兒,平淡、乏味、敷衍、冷淡,我們甚至沒有爭吵,一切就結束了。
有人說愛的背面不是恨,而是冷漠,更何況我根本沒有愛,我甚至忽略了菓兒是否愛我。
我們最終冷漠得形同路人,我和菓兒都沒有信心再走下去,不到一年我和裸兒就離婚了。
菓兒說:“我的心從來都沒有在她身上過,我們就像是旅客,雖同在一所旅館里,卻只是各住各的房間,從沒有在一起過,即使見面也是擦肩而過。”
“你還不知道我的好,我們就結束了。生活中有天竺葵,也有向陽花,而你的花卻在你摘不到的遠方,我真心的祝願你能摘到,真的,真心的祝願。”
菓兒說這話的時候是帶著由衷的微笑的,但她轉過臉去的時候我感覺她抽泣了一下,她再看我的時候卻一切如常。
我當時只是對她笑了笑,和她豪爽的把桌上的兩瓶二鍋頭都吹得一干二淨,從此我和她甚少見面。
因為我和菓兒的分開,一個多月我身邊的哥們沒一個人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