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任之初醒的時候顧隨已經不在身邊了。
她在床上坐著,屋子看一圈,沒人。
什麼都沒,窗戶推拉門都關的嚴絲合縫的,就真跟什麼都沒發生一樣。
他走的時候沒叫醒她,也就不會願意她跑去送他。
她懂,所以沒動,甚至沒慌。
緩過了那股勁兒。
才感覺到腳底下很暖,有點毛茸茸的,在動,任之初嚇一跳,條件反射瑟縮,後遲疑的掀開被子。
是只貓,黃白色的布偶貓。
貓很可愛,見到她也不人生,舔著爪子喵喵叫。
任之初愣了兩秒,注意力被它脖子上被陽光照著的銀牌子吸引去。
她過去抱住貓,牌子上刻了字。
大概是名字。
Gd。
貓的名字叫Gd。
她就知道了,是顧隨臨走前留下的東西。
挺不要臉的,人都落荒而逃了,還留下個東西,非得讓她記住他。
任之初喜歡的很,給貓抱進懷里順著毛。
窗外陽光很暖,照的她起了生理性心痛。
人抱著貓縮進陽台的藤椅上,哼著小曲兒,像是哄貓。
眼順著在陽台看了一圈,窗台有腳印子。
她盯著腳印看了幾秒,想起了醉醺醺的酒味兒,還有復讀機一般的呢喃。
他老說她這人愛自言自語碎碎念,他不也是嗎?
昨天不知道誰更話癆。
想到這兒,任之初笑了,笑的時候也會想起來他對著她笑,這時候會很想他,又起了生理痛。
養貓的東西他都給備好了,沒過兩天就寄到了她家。
任之初翻著那一堆東西,翻來翻去的,又發現個手機,看起來像新的,膜都沒換。
她蹲在床腳打開,里邊嶄新,什麼都沒有。
不甘心,又翻來覆去找了一遍,真的,什麼都沒有。
那天的作業好像有點多,八百米跑完鼻腔刺痛好像也挺難熬,放學回家路上下起毛毛雨。
一切都巧合地有些令人厭倦,所以在任之初第三次尋找手機里他或許會留下的线索,卻依舊什麼都沒找到後,她蹲在塵土飛揚的馬路牙子上崩潰大哭。
然後就是日復一日的學習,擼貓,練琴。
他走以後,日子好像快了很多。
每天早上桌子上會有一杯熱牛奶,熱騰騰的,暖人的很。
跑腿的小哥兒跑了一兩個月,愣是沒瞅見任之初喝過一次。
陳清問她,“顧隨送的啊?”
任之初寫作業手一頓,說句嗯,然後不講話,也不去碰那杯奶。
陳清不能理解,人走就走了,好心好意送的奶,不喝多浪費。
在陽光最燦爛的那一瞬間,任之初笑著說了句刺眼,揉了揉眼睛,流下一行淚。
她說,“我不喝,我等他親自給我。”
所以你呀你,我最愛的那個你。
完成了你的夢想,記得早些回家。
公平一點,你平平安安的回來,然後選擇我。我堅定一些,擁抱你。
這樣夠不夠好?
只要你回來,春光給你,燦爛給你,姑娘給你,英雄是你。
只要你平平安安回到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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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相情感障礙和抑郁症在一般會有一定的遺傳傾向,倒也不一定。
顧賾和宋荷在准備要孩子前就已經開始戒藥,後來偶爾也會復發,但輕度,很快就能熬過去。
宋荷還好,顧賾這輩子估計都得掛著這病了,可是好在有宋荷。
他凌晨四點坐在床邊發呆或者半夜發病出門飆車的時候,她都會陪著他。
懷孕後宋荷還特地去醫院檢查過,因為兩個人都抽煙,不知道會不會出問題,好在福分降臨,老天保佑,孩子很健康。
健康歸健康,後期還要面臨一個問題就是會不會被遺傳上他們倆的病。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顧隨是被家庭和睦,美滿幸福的愛意澆灌著長大的,順風而長,逆風而行,好的那一部分蓋過了不好的部分。
他頑劣、隨性、正直、卑鄙、善良。
但其實他自己根本沒弄清楚自己究竟想做什麼。
有句話說的好,當一個人什麼都擁有了,什麼都得到了,就會覬覦自己得不到的東西。
他十五歲那年隨著符茗函去了也門,說去看個老朋友。
在那里,他見識了社麼叫做真正的‘黃塵足今古,白骨亂蓬蒿。’
中國真的算得上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了。
因為在也門,戰後救援地,天黑之後是不能隨意出帳篷的。
他們開著巨大的越野車疾馳而過,紛飛的是土地,揚起的是血腥和汙泥。
車後總會跟著一群孩子,有大有小,都是無家可歸的,他們甚至不如祈禱的流浪漢,就髒兮兮的一張爪子。
求求你求求你,給點東西吃吧,水也行,不挑的。
原來他以為這世界上人與人並沒有什麼差距,就像是富人餓了也會吃東西,渴了也會找水喝。
只是他們不知道吃飽什麼感覺,沒聽過男兒膝下有黃金,不明白為什麼要挨餓,為什麼天黑就不能出門。
這並不是有錢沒錢的差距,也不是地位高低的差距。
是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啊。
顧隨也不清楚那些彎彎繞繞,半夜起夜,受不了痰盂的腥臭,出了帳篷,被搶劫的大胡子瘋子按在地面上。
搶劫犯操著一口聽不懂的話,嘰里呱啦說一堆,期間刀尖好幾次差點進顧隨的脖子。
他試圖和那人溝通,未果,又想用自己練的拳擊散打和那人斗爭,依舊未果。
一個拿刀的人並不可怕,一個沒什麼好失去的人才最可怕。
因為沒有牽掛,好像死去或者活著也沒什麼區別。
大胡子滿身腥臭,白褂子白頭巾黑的舊的像是醃壞的白菜。
刀尖衝他襲來的時候,除了凶狠的眼神,嗓子里還會冒出哼哧哼哧的類似野獸捕食的聲音。
顧隨是怕的,他汗落一身,好在求救聲被大本營的支援隊聽到,刀尖落下最後一秒給人救了。
志願兵領頭的是個阿拉伯人。
會講英語,也會少數中文,阿拉伯語是母語。
人叫馮·卡門,身材高大,性子冷淡,不善言談。
先給顧隨訓一頓,用一口嘰里呱啦的阿拉伯語。
顧隨沒在怕的,揉著肩膀,“lease seak Englsh.”
馮·卡門十三歲開始當兵,在顧隨當時十四五歲的年紀槍都會打了。
他用英文又講一遍亂七八糟的規矩,最後一句給顧隨激怒了,“小朋友別亂跑,大家都很忙,不要添麻煩。”
顧隨那會兒年少輕狂,跟著人屁股後面罵一堆,沒得到人半個回應。
於是他觀察馮·卡門兩天,後來的好幾天里,他都是跟著人屁股後頭喊師傅的。
馮·卡門在顧隨眼里頭好像很牛逼一樣的存在,他幾乎認識所有的動物植物,什麼有毒,什麼可以吃,什麼是最好的消炎藥他是百科大全,是顧隨在和平社會完全不可能認識的人。
符茗函寧茶去也門是為了尋找一個叫齡井澤的人,顧隨當時叛逆期,非得跟著去。
顧賾不管,宋荷更不管,他們的教育方式就是,反正你想去就要自己負責。
他就去了。
結果這一去,改變了一生。
他往後的兩三年,時時刻刻惦記的就是要做和卡門一樣牛逼的人。
卡門不善言辭,顧隨也就不說話。
他打槍抽煙,顧隨就點煙扶板。
目的就一個,行行好,做我師傅吧。
顧隨以前做事兒都是以暴制暴,不行就拿權勢講話。
可這招兒在卡門這兒沒什麼用,他更多的時候,都是沉默。
哪怕是制服逃兵或者犯罪的人,也都是不講廢話。
大本營里的志願兵都歸他所管,所有人的安全也都歸他看。
他們聽從於他,受他庇護,視他為神,覺得他無所不能。
沒東西吃的時候,他會半夜扛著槍去打獵。
水源食物不充足的時候,他會省下自己那份,給那些不知道什麼叫感恩的孩子們。
有人被毒蛇或帶毒生物傷到,他也總有辦法救人一命。
他身上刀傷,槍傷,各種斗爭傷遍布全身,任人看了都覺得可怕。
聽人說,他命硬,好幾次就差一口氣兒,又是咬牙活過來了。
顧隨偶爾會絮絮叨叨問東問西。
“去過中國嗎?很安全,半夜可以去酒吧迪廳club,想喝酒到幾點就到幾點,沒人搶劫,出門還有人扶。”
“中國有種酒叫茅台,很貴,很好喝,比你們愛喝的白蘭地好喝多了,不上頭,喝完頭不會疼。我媽特別喜歡存酒,我家存了好多呢”
“對了你娶老婆了嗎?聽說阿拉伯能娶好幾個老婆是真的嗎?”
“……”
後來他也累了,更多的時候,卡門做事兒,顧隨只是蹲在一邊抽煙,然後觀察。
他本就不是話多的人,但在卡門的身邊呆著,好像就莫名想和他多說兩句。
其實他只是想偷師,學點兒牛逼的東西。
他聽馮·卡門講沙漠求生的方法,學叢林逃生的技巧,學習不同的動物和植物不同的行為習慣和生活方式。
他是最好的師傅,但顧隨也許並不是學的最好的徒弟。
可是顧隨明白了一個道理。
原來有一種能量,是無聲卻強大的。
後來顧隨身上那股子總是會讓小姑娘發狂的琢磨不透還有令人安心的沉默,都是這段時間被他磨來的。
顧隨最擅長觀察人,默不作聲,笑容親和,其實他腦子里比什麼都清楚。
卡門教會他的。
男人的能力並不在於是否能扳倒敵人,而在於能否保護好自己愛的人。
男人啊,就得野性與溫柔並存。
以暴制暴不是什麼本事,強大自己才是正道。
你要記住,你是個男人,你得腰杆挺直。
那天晚上他帶著顧隨坐在破危樓上看星星,偶爾上方會有飛機飛過。
爆炸聲響像是背景曲。
他點一支煙,對著天空長嘆一口氣。
他說,“我的人生沒有一天不是在悔恨中度過的”
那天他和顧隨講了他的經歷。
他在行兵途中愛上一個姑娘,阿拉伯人,眉目清秀,笑容可人,看起來就是頂好看。後來被抓走成為美軍戰俘。
他們利用了她,強暴了她。
然後姑娘崩潰,逃跑,被人爆了頭。
卡門那時候很懦弱,槍打的溜不算什麼,當黑洞洞槍口對准自己的時候,他還是怕了。眼睜睜的,就這麼看著自己心愛的姑娘被欺侮,被槍殺。
姑娘死在自己跟前,黑色頭套套著,他甚至不敢去看一眼。
自己的家人也沒能保護好,一家五口,全部喂了槍。
從那天後他就沒有一天不是在悔恨中度過的。
傷都是為了救人,活著是為了贖罪。
如果他能再強大一些,哪怕更有膽量一些,會不會不一樣。
後來他是強大了,卻也死心了,麻木了。
“現在我隨時都敢去喂槍子兒,可是能讓我心甘情願去喂槍子兒的人都不在了”
他抽一口煙,遠處的天空被猩紅的火焰照亮,像是在嘲笑他們兩個人的悠閒。
煙粗劣又難吸,比不上幾十塊一包的中華。
他吸一口氣,下巴是堅硬粗獷的胡渣。
他說。
“我的一生,沒有一天不是在悔恨當中度過的”
齡井澤沒能找到,寧茶看起來很頹喪。
符茗函說,我們走吧,或許人看錯了。
寧茶頭點的慢,其實還是不甘心。
到了要離別的時候。
顧隨扭扭捏捏給僅剩的半條華子遞給卡門。
“你要到中國來找我,我就偷來我媽的茅台給你喝。”
卡門倒是笑了,用並不流利的中文喊他阿隨。
“我們有緣再見。”
顧隨嗯一聲,喊他句哥。
這輩子能讓他真真正正佩服的人沒幾個,卡門算是一個。
“下一站去哪兒?”
馮·卡門看著不遠處嬉戲打鬧的老嫗和孩童,眸光粗獷原始又溫柔。
“不知道。”
他吐一口煙,“哪兒需要我,我就在哪兒。”
他的一生啊,都在尋找自己,都在努力強大自己。
他說人生是場悲妄又漫長的戰役,你在這場戰役中難免會迷失自己,悲傷和痛苦不是目的,死亡的盡頭也不是消失,而是另一種形式的永生。
只要你沒能忘記我,我待過的地方,死後我的靈魂就會回到那里。
“怎麼才能找到你。”
他眼光透著不舍,也有欣賞,話說的很慢,像在勸說。“哪里戰爭平復了,我就在那里。”
顧隨點支煙,塞嘴里,也望著遠處。
“還能再見到你嗎。”
“會的。”
他點點頭。
一定會的。
國泰民安,世界和平,群山回唱,燦爛千陽的那一天。
一定會到來的。
你要相信啊,這個世界上,有那麼一群人,不停不停的努力著。
所以啊,陽光照大地的這一天,一定會到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