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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抽絲剝繭

江山如此多嬌IF subzeropoint 10803 2024-03-05 06:22

  順天府陳宅,正房地下的密室中。

  這個面積約三十平方米的地下密室此時正燈火通明,宛如白晝,但問題來了,農業時代的主要照明工具乃油燈與蠟燭,這兩者的亮度差不多,都是一燭光,陳靖究竟是如何做到僅用一盞燈就讓密室如此亮堂呢?

  任何足夠先進的科技均與魔法無異,這句話的關鍵地就是“足夠先進”,一旦將這些科技進行了充分解析,就會讓人發出“就這?”的鄙夷。

  這盞燈的原理和煙花沒有本質區別,都是基於金屬元素的焰色反應,簡單來說就是不同的金屬在燃燒時會發出不同顏色的光,一般來說銅燃燒是綠色,鉀燃燒是紫紅色,鈣燃燒是橘黃色等。

  在以蒸汽為動力的第一次工業革命爆發之前,人類的照明手段就是單純的明火,再亮也就是那回事。

  第一次工業革命期間,金屬的焰色反應特性被人類用來照明,英國人托馬斯.德拉蒙德發現生石灰在被溫度超過兩千攝氏度的氫氧焰煅燒至白熾狀態時會發出強烈的光线,至此,白熾燈進入了人類文明,這種光被稱之為灰光(limelight),當時英國人對這種新奇照明工具的光亮的評價是“整個碼頭被美麗的白光洪流淹沒”,可見其亮度,在電力照明普及前石灰光在世界各地的劇院廣泛使用,用於室內舞台照明,limelight這個英語單詞也就被引申為聚光燈,多了這個意思出來。

  前世二十歲到三十歲這個十年,陳靖絕大多數時間都是在港島度過的,這座城市雖現代化程度極高卻也保留了很多維多利亞時代的痕跡,比如位於都爹利街的四盞煤氣路燈,十九世紀時港英政府為了增煤氣燈的亮度就給所有煤氣路燈加裝了生石灰燈罩,時光荏苒,昔年的日不落帝國早已分崩離析,這四盞孤零零杵在那里的煤氣路,正無言的訴說我帶陰蒂國當年有多吊。

  上輩子,陳靖就帶著妻子與女兒在這四盞被港島列為文物的煤氣路燈下打卡留照過,回到家後,夫人秉著過去化學老師的身份,就對女兒講解起原理來,陳靖作為夫人最得意的門生,站在邊上恭恭敬敬的旁聽,眼中盡是對夫人與女兒的寵愛。

  不想這個無心之舉竟然在穿越後用上了,農業時代確無法搞出煤氣來,不過這難不倒陳靖,辦法總比困難多,鈣元素會在自身溫度超過九百攝氏度時進入白熾狀態,酒精噴燈噴出的火焰可以輕松達到一千攝氏度,上輩子為了讓女兒能等好的理解理化知識,他可是拆解過不少酒精噴燈。

  第一次工業革命的絕大多數的人類造物並沒有太過精密,普通人在理解原理後能都手搓出來個七七八八,酒精噴燈的主要材料就是紅銅,構造也不是那麼復雜,陳靖畫出圖紙後就教給了一名錦衣衛南司的匠戶,錦衣衛內部也是有智能劃分的,那些在官員面前吆五喝六,抓人審案的都是錦衣衛北鎮撫司的人,打造各種武器等後勤是錦衣衛南鎮撫司的事。

  尹則前輩那些褻玩女俠的道具都被陳靖推到了一邊,密室中央就是一張大方桌,上面正平攤著一張巨大的黃麻紙,硯台邊上還對著一摞文書。

  陳靖沒在干啥,就是在用思維導圖的模式給尹則最為嫉妒的徐珪進行人物畫像,從正德十三年冬月十二發現聖遺物的那天算起,已經過去四十有一天,期間憑借自己錦衣衛經歷令史的職務之便搜尋到了很多徐珪的資料,他要在這個北方的小年日,將這段時間弄來的信息資料進行一次總匯,為針對隱湖女俠的特別回收行動做一次先期調研。

  提起小狼毫在硯台中點了幾下,兩三個呼吸後黃麻紙中間出現了豎寫的徐珪這兩個大字,然後用另一支小狼毫在放有朱砂水的硯台中蘸了一下,將這個名字圈了起來,兩個十年的生活,已經讓陳靖極大程度上融入這個既陌生又熟悉的大明朝了。

  沉思了一下,陳靖抬起蘸著紅色塗料的小狼毫在圓圈的零度方向畫了一條直线,接著以筆尖駐留的地方為起始點,又畫了一個紅圈,間他換上黑毛筆,在里面豎著寫下了滿倉兒案,這四個字。

  尹則在自敘年譜中明確提到徐珪是因一樁名為“滿倉兒案”的奇案才發跡的。

  陳靖前世的時候就對“滿倉兒案”有所了解,拜五百年後的網絡所賜,可以說人只要有想法都能在網絡上找到豐富的各種信息,有好事者整理了中國古代歷史上一些明明既無隱情又無疑點,但因為涉及到朝廷爭斗而變得撲朔迷離的案件,比如北宋的阿雲案,明的滿倉兒案,清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

  彭城衛千戶吳能有一女,小名喚作滿倉兒,自永樂以後明朝武人地位就急轉直下,尤其是土木驚變之後更是斷崖式下降,吳能雖然是個軍官但是並不富裕,為了女兒將來生活能有個好的著落,他就找到媒婆張媼,希望能給自己女兒找個好人家,哪知張媼見滿倉兒容貌不錯,而且吳能也地位低下,就起了歹心。

  她謊稱把滿倉兒說於了周太後的弟弟家,給了吳家一些錢財之後,卻是把滿倉兒帶走賣給了樂戶張氏,張氏此後又將滿倉兒賣於樂工焦義,焦義又將其轉賣給樂工袁璘,袁璘則安排滿倉兒於歌肆為娼。

  此時衛所千戶吳能已死,其妻聶氏聽到了滿倉兒的消息,於是在滿京城的歌肆中尋找女兒,終於被其找到。

  但是滿倉兒痛恨父母當年賣掉自己的行為,堅決不肯認母。

  聶氏於是一不做二不休,帶著兒子吳政一起把滿倉兒搶回了家。

  袁璘收到消息後可能也自感理虧,找到聶氏後提出再給一些補償金,然後把滿倉兒帶走。

  聶氏不肯,就在弘治九年時報了官。

  案子到了刑部,主審人是郎中丁哲和員外郎王爵。

  二人將滿倉兒斷給聶氏,袁璘對此表示不服。

  在此案中袁璘也算是受害者,不服也情有可原,同時丁哲和王爵這樣斷案也沒有什麼問題。

  但是丁郎中官威大得很,覺得袁璘區區一個樂工竟敢不服,於是下令對袁璘動用重刑。

  袁璘受刑之後傷勢過重,沒幾天就死了。

  《明孝宗實錄卷一百二十》是這麼紀錄審案過程的:刑部郎中丁哲與員外郎王爵共理其事。

  既得實而璘不服,哲乃重加笞楚,越數日死,女斷歸聶氏。

  由於發生了命案,刑部主事孔琦和監察御史陳玉按慣例應進行復查。

  二人卻和丁哲、王爵二人沆瀣一氣,只是讓仵作將袁璘草草埋葬了事。

  袁璘之妻求取丈夫屍體,卻被冷酷拒絕。

  袁妻無奈之下,跑去向東廠訴冤。

  東廠有監督百官的職責,所以袁妻以受到官員欺壓為由不去刑部而去東廠告狀是很正當的。

  實際上明朝歷史中有不少小民到東廠告官員的案例,東廠也不是電影中描繪的龍潭虎穴。

  東廠太監楊鵬得到消息之後立刻行動,將聶氏和始作俑者張氏逮捕審訊。

  張氏生怕朝廷追究她買賣人口的罪名,堅稱滿倉兒是自己妹妹所生。

  滿倉兒自己也拒絕承認是聶氏的女兒。

  楊鵬於是先將聶氏、張氏和滿倉兒等人關入錦衣衛獄,再向朝廷舉奏丁哲等人失職之罪。

  案子終於捅到了先帝孝宗御前,皇帝認為此案涉及倫理人命,下旨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和錦衣衛必須秉公辦案,同時又讓長寧伯周彧交出聶氏的女兒。

  周彧一頭霧水,堅稱沒有買過這個女孩兒。

  聶氏和張氏則繼續互相扯皮,案子因此久拖不決。

  正是因為有了錦衣衛的參與,陳靖才能在案牘庫中找到這起案件的相關原始材料,還好時間不是隔得太久,弘治九年為(1496年)與正德十三年(1518年)僅差了二十二年,要是時間再久點,這些文案可能就要滅失,陳靖再想還原歷史的真相就困難重重了。

  孝宗再次下旨讓府部大臣及科道官當庭會審,壓力之下,張氏和滿倉兒終於承認事實。

  對此都察院作出裁決,《明孝宗實錄卷一百二十》如下記載:鎮撫司奏哲苛刻偏狥,歐死無辜。

  爵依阿枉斷,玉、琦相視不明,乞各正其罪。

  按說案子審到這,一切都很正常。

  但是由於這案子是在東廠手上翻過來的,自感顏面大失的文官集團很快做出反擊,刑部典吏徐珪很快就此事上疏,疏在封建時代專指臣子寫給皇帝的奏章,是一種很平常的公文,可當前面多了“抗”這個定語時意味就大變了,文字之中定然會有忤逆君上的私意,這份抗疏陳靖利用自己錦衣衛文職官員的身份便利在檔案庫也找到了:

  “聶女之獄,哲斷之審矣。鵬拷聶使誣服,鎮撫司共相蔽欺。陛下令法司、錦衣會問,懼東廠莫敢明,至鞫之朝堂乃不能隱。夫女誣母僅擬杖,哲等無罪反加以徒。輕重倒置如此,皆東廠威劫所致也。臣在刑部三年,見鞫問盜賊,多東廠鎮撫司緝獲,有稱校尉誣陷者,有稱校尉為人報仇者,有稱校尉受首惡贓而以為從、令傍人抵罪者。刑官洞見其情,無敢擅更一字。上干天和,災異迭見。臣願陛下革去東廠,戮鵬叔侄並賈校尉及此女於市,謫戍鎮撫司官極邊,進哲、爵、琦、玉各一階,以洗其冤,則天意可回,太平可致。如不罷東廠,亦當推選謹厚中官如陳寬、韋泰者居之,仍簡一大臣與共理。鎮撫司理刑亦不宜專用錦衣官。乞推選在京各衛一二人及刑部主事一人,共蒞其事。或三年、六年一更,則巡捕官校,當有作奸擅刑,誣及無辜者矣。臣一介微軀,左右前後皆東廠鎮撫司之人,禍必不免。顧與其死於此輩,孰若死於朝廷。願斬臣頭,以行臣言,雖死而無恨。”

  大致意思就是丁哲公他斷案公道,有功無過。

  楊鵬的侄子和滿倉兒有私情,而且和丁哲有矛盾,故意公報私仇。

  袁璘乃是病死,楊鵬故意誣陷丁哲。

  應當革去東廠,戮楊鵬叔侄及滿倉兒於市。

  丁哲、王爵、孔琦、陳玉各進一階以酬被誣受辱之苦。

  如此才能“天意可回,太平可致”。

  前段時間看完這篇抗疏後陳靖也是感慨徐珪的運氣,從“臣願陛下革去東廠”這句開始,徐珪所上抗疏後半段明顯就是在教孝宗陛下如何做事,甚至末尾還以死相逼,說只要陛下能按照臣的建議行事我就死而無憾了。

  虧他上疏的對象是以仁厚聞名的明孝宗,如此狂妄悖逆,孝宗皇帝也只是讓徐珪交納錢物以減免徒刑,然後發原籍為民,要是在太祖與太宗兩朝,甭說他本人,連帶三族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至於其他的涉案官僚:左都御史閔圭、右副都御史楊謐罰俸三月。

  大理寺卿王軾、左少卿王嵩、左右寺丞王鑒之、何鈞罰俸一月。

  端起占有朱砂墨的小狼毫,陳靖根據腦海中信息,就在將滿倉兒案這四個字圍起來的紅圈上畫了幾道放射线,之後換上黑墨毛筆,在射线的另一端紛紛寫上了與這樁案子有關聯的重要人士名字,什麼刑部郎中丁哲、什麼刑部主事孔琦啦,什麼監察御史陳玉呀。

  接下來陳靖就開始在這些名字的後面添加相應的人物信息了,這一次他恢復了前世從左向右的書寫習慣。

  首先是第一個審理此案件的丁哲,此君乃浙江嵊縣人,乃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進士,在此次科舉的203名同進士中排名194,相當的靠後,還好國朝的傳統是殿試不落。

  中了進士後丁哲最初的職務是刑部廣西司的主事,後來升到了刑部郎中、蘇州府同知,根據尹則自序中的記載,他於正德五年(1510年)在蘇州府同知位上致仕,同知為知府的副職,正五品,因事而設,每府設一二人,之後他就告老還鄉,回到了浙江嵊縣的老家。

  信息這種東西,只要有心就能收集到很多,明朝每次科舉之後都會刊發登科錄,里面就有進士們的姓名、籍貫、役籍、身份、治經、字、排行、年齡和生日、三代、母氏、三代存歿狀況、兄弟、妻氏、鄉會試名次等信息,有些信息的用字還非常偏晦,就難三代存歿狀況來說,進士的爺爺奶奶父親母親都在時就叫重慶下,只有父母就是具慶下,'嚴侍下'指父存母故,'慈侍下'指母存父故,正是對應了古人用家嚴稱呼父親與用家慈稱呼母親,'永感下'指父母雙亡,意為永遠感念父母。

  史實线上的丁哲非常能活,93歲才去世,可惜他遇到了陳靖這個時空駭客,平靜的晚年生活就此破裂,徐珪那出身隱湖的一妻一妾在陳靖的脅迫下用此君的首級納了投名狀,只能在惡墮這條道一黑到底了。

  (浙江嵊縣的縣志有丁哲的紀錄,絕對真實可靠)

  孔琦,乃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殿試金榜第二甲第50名進士出身,科舉名字挺不錯的,不過壽命不咋地,弘治十八年(1505年)就死了,得年三十九,連四十不惑都沒有活到,悲劇。

  陳玉也是弘治六年的進士,說是幼年資質穎敏,廣泛涉獵經史,又以熟悉聲律著稱,但三十九歲時才中進士,白瞎了這份天賦,中了進士後不久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

  後來相繼任浙江、福建按察使司副按察使,於正德九年(1514年)去世,享年五十九,相較於後世的人均壽命算死得早了,但在當下的大明朝算高壽了。

  這也是陳靖為何在嘉靖元年(1522)時讓徐珪那出身隱湖的一妻一妾去殺丁哲納投名狀的緣故,其他正主不是病死就是老死,顯然不在考慮的范疇內。

  (孔琦與陳玉的信息我也在縣志上扒到了,同時明實錄孝宗朝紀錄也有記錄。)

  人的言行舉止其實都是其身份的外在體現,這個觀點是陳靖前世的拜把兄弟張三哥教授的,舉一個例子,一個終日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老農絕不會開口就是之乎者也,陳靖作為一拜兄弟中的老小四弟,可是受了上面三位異姓兄長很多的照顧與教導,可以說沒有白老大,王老二與張老三,他陳老四前世絕對不會有那麼高的世俗成就。

  通過這段時間不著痕跡的資料收集,陳靖得出了一個結論,那就是徐珪並非什麼飽讀詩書之人,有功名之人不屑去當小吏的,這份記載於《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的抗疏不能說文采多麼的飛揚,但也絕非一個連秀才都不是的刑部典吏能寫出來的!

  前段時間看完這份抗疏後陳靖就對徐珪起了懷疑,結合他對明朝政治架構的了解和尹則的自序內容,心中就有了個大概,官吏雖然並稱,但不是一回事,朝廷不對小吏發工資,小吏的收入要麼是自籌要麼是官員給,弘治九年刑部來了一個新科進士來觀政,所謂觀政,就是熟悉刑部的辦事流程,可以理解為實習,這個人叫孫磐,徐珪正是他的下屬。

  這份抗疏日後在史實线上的《明史》中也有記載,在明史列傳第七十七中,這一卷為合傳,標題為李文祥孫磐徐珪胡爟周時從王雄羅僑葉釗劉天麒戴冠黃鞏陸震夏良勝萬潮等何遵劉校等,李文祥是成化二十三年的進士、胡爟是弘治六年的進士,孫磐是弘治九年的進士、羅僑是弘治十二年的進士、劉天麒和葉釗是弘治十五年的進士、黃鞏是弘治十八年的進士,戴冠,陸震和夏良勝是正德三年的進士,其中特意說明夏良勝是鄉試第一,萬潮與劉校是正德六年的進士、何遵是正德九年的進士。

  在科舉時代,登科就是男子最大的榮光,沒有之一,故凡是明史列傳之人物,有功名就一定會被記載,《明史列傳一百一十四》是海瑞傳,開頭就是“海瑞,字汝賢,瓊山人。舉鄉試。”,可以看出傳主要是有功名就一定會被記錄的,哪怕是舉人這個層級的功名。

  徐珪是以孫磐的附紀部分被列入明史列傳第七十七的,徐珪因為滿倉兒案獲罪後不久,剛剛中榜的孫磐就上疏孝宗皇帝,曰:“近諫官以言為諱,而排寵幸觸權奸者乃在胥吏,臣竊羞之。請定建言者為四等。最上不避患害,抗彈權貴者。其次揚清激濁,能補闕拾遺。又其次,建白時政,有裨軍國。皆分別擢敘。而粉飾文具、循默不言者,則罷黜之。庶言官知警,不至曠𫛛。”

  再有一個問題,徐珪身為不入流的刑部典吏,憑什麼上疏就能暢通無阻,直達天聽呢?

  這就好比後世某個政府臨時工居然將一封舉報信交到了國家主席那里。

  死亡小學生有句名言:“排除掉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徐珪就一文官集團推出來的白手套,文官集團很是明白這個上疏的文字殺傷力,可是舍不得讓身負功名的自己人去冒這個險,於是他就成了投石問路的棋子。

  二十一世紀前期的歷史類穿越網文流傳著這麼個戲言:清穿不造反,菊花套電鑽。

  要是明穿呢?肯定是和萬惡不赦的文官集團掰掰手腕啦。

  明穿文的套路一般都是皇帝是好的,百姓是好的,勛貴是好的,甚至閹黨也是好的,唯獨文官集團是壞的腳底生瘡,頭頂流膿:什麼燒了鄭和下西洋時寶船的圖紙,什麼戚家軍因為討薪被文官設計殺光,什麼殉國時發現水太涼就算了,什麼投降後為蟎蜻的服飾洗地:金錢鼠尾,乃新朝雅政;峨冠博帶,實亡國之陋規。

  低血壓人士建議閱讀顧城先生所編纂的《南明史》,讀過後指不定就降壓藥伴一生了。

  陳靖並不知道怨念為了讓劇情的邏輯合理化,竟然刪除了抗疏中非常重要的一段文字。

  這段文字便是“給臣妻子送骸骨歸”,“願斬臣頭,以行臣言,給臣妻子送骸骨歸,雖死而無恨”才是抗疏真正的結尾,太祖規定庶人必年四十以上無子,方許奏選一妾,他是在弘治十一年(1498)年十二月的月底才被朝廷任命為浙江布政使司桐鄉縣的縣丞的,加之孝宗皇帝對徐珪的懲罰是發原籍為民,就是說在被朝廷起復之前他是民籍,年歲必然超過四十,否則納妾就是不合規,如果真的不合規,東廠與錦衣衛肯定會拿這件事到皇帝面前掰掰。

  沒有這段文字徐珪就是是自己吃飽全家不餓的絲光棍一個,要知道大齡光棍這種東西是沒有任何牽掛的,一旦有了這段文字,徐珪就成舍生取義的仁人志士了。

  隱湖出身的一妻一妾,就是文官集團對徐珪舍命上疏的酬謝。

  陳靖又在孝宗實錄中找到了此案件的後續。

  文官集團們並沒有就此放棄,白手套徐珪、丁哲等人在這次案件中受了委屈,這個場子是一定要幫他們找回來的。

  終於在弘治十一年十月十三日這天,一直苦苦隱忍的文官們等來了機會。

  是晚,太皇太後所在的清寧宮發生火災。

  皇宮火災,一向被認為是皇帝失德所致。

  刑部主事陳鳳梧可是送了孝宗皇帝好一份雙十一大禮,上言稱皇帝應該“加幽獨謹戒之功,嚴法祖敬天之道。絕游玩,去奸倿。親近儒臣以講論治道,延訪疏遠以詢察民情。”隨即開始為徐珪和丁哲鳴冤。

  禮科都給事中塗旦也在同日上言,稱丁哲“罪在可宥”。

  《明孝宗實錄卷一百四十三》是這般紀錄刑部主事陳鳳梧的上言滴:“刑部郎中丁哲明刑慎法,因笞樂工而去官。辦事吏徐珪抗章直言,因救丁哲而革役,是皆人心憤厄不平者也。乞取回丁哲超升數級及將徐珪量授一官,庶以激勸忠貞之氣。”

  孝宗被迫低頭,於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這天下詔大赦天下,同時授徐圭為浙江桐鄉縣縣丞,《明孝宗實錄卷一百四十五》曰:壬子,授刑部革役吏徐圭為浙江桐鄉縣縣丞。

  珪嘗上疏直丁哲之冤,革役。

  後刑部主事陳鳳梧請錄用以勵忠直,吏部覆奏,命授圭正八品職事。

  弘治十二年,南京工科給中趙欽、監察御史趙俊再次上奏為丁哲鳴冤。

  最終孝宗無奈妥協,把丁哲外放做官,就此了結此事。

  《明孝宗實錄卷一百五十一》是這般記載的:十二年六月庚寅,南京工科給中趙欽、監察御史趙俊等奏:“近日將原降御史武衢等升用,為民吏徐圭授官,中外傳頌,以為太平盛事。但副使楊茂元、郎中丁哲、主事盛應期、范璋等尚未蒙宥復,乞均賜擢用。”上曰:“丁哲准量與外任,楊茂元等已有前旨,姑置之。”

  納了抗疏這份投名狀後徐珪就被文官集團看作了自己人,仕途一路暢通無阻,於弘治十一年十二月的月底被朝廷任命為浙江布政使司桐鄉縣的縣丞,這可是正八品的官職,尹則的第一個官職只是從九品,更別說徐珪是在沒有任何功名的情況下得了此官,接下來他三年一跳,先是高唐州判官,再是涿州同知,到了正德五年升為了正六品的贛州府通判,並於來年十月在隱湖出身的妻妾協助下招降了贛州大盜何積玉,憑借此功勞加知州俸,無怪乎尹則對他的嫉妒在楊慎與何鑒之上了,這分明就是情場仕途雙得意呀!

  這段時間的信息搜尋也讓陳靖意識到自己為什麼對何積玉這個名字有些耳熟了。

  拜前世的記憶所賜,陳靖知道正德皇帝絕對是個人才,當魂穿前五百年後才發現他居然那麼人才,正德三年,四川一帶爆發了大規模的農民起義,站在封建統治者的角度來看,這就是盜,這就是匪,這就是賊,必須剿滅,這場農民運動一直持續到一直到正德九年才消停。

  就在被大明朝廷蔑稱為蜀盜的農民軍風起雲涌時,南贛在正德六年(1511年)也起了民變,大帽山是江西、福建與廣東三個布政使的交界處,綿亘數百里,自古就是三不管的地界,廣大窮苦百姓不忍官府壓榨勒索,聚眾反抗。

  義軍攻占瑞金,殺知縣萬琛,屢挫官軍,聲勢大震。

  正德七年(1512),南贛巡撫周南征調閩粵贛三省兵,親督副使楊璋等合圍起義軍。

  義軍首領張時旺、黃鏞等戰死,何積欽率軍突圍。

  不久,江西總制陳金率軍趕至,執殺何積欽,起義暫告失敗。

  正德十年(1515年),詹師富又率眾起義。

  次年,與贛南謝志山起義軍呼應。

  南贛巡撫王守仁調集閩粵兵合力鎮壓。

  正德十二年(1517年),詹師富戰敗被俘,所領之眾7000余人戰死,余潰散,起義失敗。

  就在被大明朝廷蔑稱為南贛盜的農民軍風起雲涌時,河北的劉六劉七兄弟也在差不多的時間發動了農民起義,這是明朝中期規模最大的起義,波及八省,以至於正德皇帝要調邊軍才能平亂,這場平亂也是陳靖發跡的事件,他父親陳威寧通過殘酷絞殺農民軍,成功的將試百戶前面的這個試給去掉了,成了正兒八經的衛所百戶大人。

  在一次旁聽軍事會議時,陳靖聽到了何積玉這個名字,這場會議的主題是如何更好的絞殺流竄的河北農民軍,會議結束後大同軍官們就開始了閒聊,就談起了南贛一帶的民變,這個人算是用兄弟的血染紅官府的代表性人物,堪比招安的宋江。

  何積玉這個名字第一次出現是在正德六年十月的實錄上:

  總制江西都御史陳金奏:廣東程鄉縣賊首張仕錦率千余人攻贛之安遠。

  土民何積玉者,嘗與賊通,副使王秩及通判徐珪招積玉,令計擒之。

  積玉伏南徑口,遂擒仕錦,並具黨十二人,殺三十五人,乞錄秩、珪功。

  其未獲賊首李細仔等,仍令積玉擒捕,俟有功官之。

  兵部覆請。

  得旨:仕錦等攻城殺人,罪惡深重,即於所處斬首示眾。積玉革心歸化,待再有功,奏來升用。秩等先令紀功御史獎勸,仍核實並議以聞。

  令計擒之不用說便是徐珪那隱湖出身的一妻一妾的手筆,這里可以看出何積玉不是個實在人,在生死之間背叛了階級兄弟,投靠了大明朝廷,然後化身為鷹犬拼命撕咬以前的弟兄,先是殺了張仕錦,再是追殺李細仔。

  叛徒是不會有好下場的,正德九年五月的實錄記載了何積玉的結局:

  初,江西贛州安遠縣盜何積玉為通判徐珪所招,以殺賊功授雙橋土巡檢。

  既調征姚源,中懷反側,潰而歸。

  及逮問,珪每庇之。

  至是驚疑,劫其縣,為知縣蔡夔、監生唐卿所殺,其黨葉芳等復叛,江西守臣以聞。

  詔:巡撫總鎮及提督軍務官防遏剿捕,以安地方。夔等殺賊有勞,仍待事寧具奏。珪逮治,及諸失事官仍令紀功巡按等勘明議處。

  蜀地盜爆發的最早,河北盜的范圍最廣,南贛盜剿滅的最遲,這就是正德一朝三大農民起義的特點,但這都是開胃菜,大的還要看正德十四年(1519)七月的寧王叛亂,對於這場宗室叛亂,陳靖的最早印象是星爺的《唐伯虎點秋香》。

  感覺自己現在的思緒正是火熱,陳靖就來了個趁熱打鐵,將這份思維導圖收好後又鋪上了一張黃麻紙,他要對兵部尚書何鑒進行人物畫像,畢竟他的第五房小妾也是自己的目標之一,只見紅黑毛筆在紙上不停的上下翻騰,左右橫飛,將兩根毛筆放置於筆架上後,陳靖吐了一口氣,道:“寫完收功。”思維即時發散起來。

  天地君親師,這是封建時代的效忠順序,天地並無人格化的角色,所以君最大親其次師末尾,太祖爺所制定的大明律明確說了晚輩的婚嫁必須由長輩來決定,“婚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無者,從余親主婚”,余親的排序為伯、叔、姑、兄、姊、外祖父母,上述排列順序只有前一順序人不在時,後一順序的人才能遞補獲得主婚權,如果一家人都整整齊齊了,那就有師來充當包辦人。

  隱湖女俠俱是孤女,所以不管是何鑒的第五房小妾,還是徐珪的一妻一妾,根本無法反對身為師的尹雨濃給她們指定男人。

  沒辦法,人很難脫離時代的桎梏,人在十二三歲的年紀三觀開始定型,之前的所見所聞及所學就會成為她們日後行為舉止的底層邏輯,在三位隱湖女俠看來師傅不管怎麼做都是對的,哪怕自己再怎麼不願意,也不能違抗。

  很快陳靖也會成為這種包辦婚姻的受害者,他還有兩個親叔叔,而且大明律規定只要婚書一經訂立或是接受聘禮與嫁妝就宣告婚姻成立,陳靖就在不知情下被兩位叔叔在正德十六年(1521年)十月十八這天給賣了,二人見錢眼開,再加上求親者乃封地為大同府的代藩,合計之後大侄子就成了代王與王妃張氏所生嫡女,靈壽郡主朱寧馨的夫君,也就是俗稱的郡馬爺。

  陳靖終日打雁,屢屢利用封建禮教制度讓自己獲益,不想最終被雁啄瞎了眼,魯迅先生說封建禮教是吃人的,一點都沒有錯。

  現任代王朱俊杖選陳靖作為自己嫡女的伴侶並非心血來潮而是深思熟慮,首先就是要合乎朝廷的規矩,根據大明規制王府婚姻須在封地內選擇軍民之家,不得聯姻封外,換個說法代藩選妃招婿的范圍被局限在了大同府下轄的四州七縣一十三衛中的軍民兩戶中,然後就是儀賓的年齡上必須大宗室女五歲以上,接著才是身家清白、容貌齊整、行止端莊和父母有家教。

  從這可以看出明朝宗室嫁女的方略是排除法,一輪一輪的排除下去,陳靖完美契合每一個條件,正四品錦衣衛指揮僉事這個身份更是炸彈中的炸彈,堪比四人斗地主中的四鬼炸,數遍整個山西布政司,能在二十二歲這個年紀不依靠先人萌蔭而是憑借自身能力身居正四品高位的也就只有陳靖了。

  這對將在三年後以翁婿相稱的男子還曾有過一面之緣,應州大捷後正德皇帝班師至大同府,慶功宴上自然少得大同府的顯貴和此戰的有功將士,陳靖作為大同軍士中的翹楚給代王朱俊杖留下了不錯的印象,又高又帥還又強。

  要不是閹黨干將這重身份,憑借身家清白、年紀輕輕、身強體壯、相貌堂堂、武藝高強、順天舉人、戰功卓著、世襲四品這些元素,陳靖他早就找個三品京官當丈人了。

  輪得到代王撿漏?

  大明中期已降的公主與郡主,一般的婚嫁對象都是平頭老百姓,能撈個秀才都要幸福哭了,官府體制內的都知道靈壽郡主嫁給他是高攀,代王也知道自己的這番行為是多麼的毀人前途,明確說了隨你瞎搞,只要不是謀朝篡位,天塌了本王也給撐著。

  (可以搜一下大明公主的婚姻有多慘,明朝皇帝多將選駙馬一事交由太監負責,而選婿太監又往往會被人用錢財所收買,所以明朝經常出現公主被一些別有用心的庶民子弟騙婚的事情,連皇帝的妹妹都不能幸免,明神宗妹妹永寧公主的駙馬是個肺癆鬼,因為賄賂了太監馮保就娶了皇妹,婚後不到一個月就一名嗚呼。)

  何鑒是在弘治十四年(1501年)納了隱湖出身的第五房小妾,此時他的官職還不是兵部尚書而是刑部侍郎,這個司法部門的二把手,刑部每年都會印發全國性的海捕文書,格式一般是塘報的那種文體,有畫像,體貌特征,哪里人士,口音等描述,陳靖又發現百曉生所制定的惡人榜與這些海捕文書有著高度的重合性,據他所知這個榜單是刑部與少林和武當一同勘定的,是不是說隱湖也想將手伸進這個榜單的制定呢?

  陳靖非常明白話語權的重要性,誰是好人誰是壞人不重要的,說誰是好人誰就是好人與說誰是壞人是就是壞人的權力最重要,假設呀,如果某個江洋大盜不想被天下海捕,就對少林與武當奉上大筆銀錢,那他是會上榜呢還是不會上榜呢?

  只能說人算不如天算,何鑒母親於弘治十五年(1502年)去世,何鑒必須辭官回家為母親守孝二十七個月,起復後不再擔任刑部侍郎職務而是左僉都御史,往河南、湖廣、陝西清查戶口去了,在陳靖看來,隱湖是偷雞不成蝕把米,白白搭進去一名女俠。

  了解一件事物的過程同時也是祛魅的過程,一旦了解完畢可能就會得出“就這?”的結論來,將兩幅思維導圖完成後,陳靖就得出了江湖男兒心目中的白月光不過是文官集團用來酬謝白手套的道具或是便宜自己人這個結論,對隱湖的評價又低了三分,逼格都在地板下面了,簡直就是個妓寨,嘴巴上什麼江湖道義,背地里不過是男盜女。

  和尚摸得,我就摸不得!?

  陳靖理直氣壯的在心底COS了一下老Q哥。

  (忘了哪部大唐的同人文,將慈航靜齋稱呼為慈航妓寨,有淫友能給個提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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