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調查斷定,“紅寶石”輪船在預申報庫中出現,完全是走私分子在外代環節留下的一處疏忽過失,或者是“紅寶石”電傳給外代的預申報資料那天,當班人員恰巧不是被走私分子所收買的人員,他忠實地按正常程序將“紅寶石”預申報的電傳內容輸入了計算機,而數據一經生成就不能更改或是刪除,且又通過聯網傳輸進到了海關的電子數據庫,走私分子這一疏漏卻沒有被調查人員疏忽過去。
獵人的眼睛一下子就捕捉到了獵物的蹤跡。
再調艙單和貨物報關進口數據庫的數據,時間段相同,又是上千個屏面翻過,但沒有“紅寶石”及其他四條船的資料。
傅、李兩人心中已肯定,“紅寶石”所載進口植物油並未向海關報關。
這一船植物油闖關走私的結論已成立,一份詳盡的調查報告擺在專案組領導面前,結論是:廈門地區確定存在植物油走私的事實,專案組初戰方案暗查取證成功,專案組將暗查結果上報,高層領導吃了顆定心丸,指示:按突破方案繼續出擊,一定要盡快將廈門走私黑幕撕開。
賴昌星自從知曉專案批示內容以後,已從多方面實施了挽救頹勢的措施:其一,賴攜五千錢款進京多方打點,企圖擺平事件。
然而努力並未取得任何結果。
在中央下了決心以後,北京方面在李紀周被“兩規”的情勢下,無人敢輕舉妄動,哪怕發表關於查處的反對意見也被認為是越了“雷池”查處廈門案的總趨勢是無法改變了。
現在的努力是要讓查處擱淺,造成查不下去的局面才是上策。
到那時才可出來說話;其二,賴組織關系網內的律師,有關媒體的欄目主持人,有關創作人員,為其鳴冤叫屈,也未見成效。
為此賴昌星繼續在全面銷毀走私證據方面狠下功夫。
他自己辦公室的電腦硬盤被拆下,扔到了白鷺洲湖中。
侯小虎系賴昌星走私集團中的骨干分子,他到口岸各環節找人談話,曉以利害,布置再檢查一遍,一定要做到不留下有關走私的任何證據;並且賴昌星將掌握走私核心機密的人員作了排隊,讓這些人隨時准備離境出去。
專案組已經做好逮捕准備,雲集福州的同時,章局已受命布置調查局從各地海關抽調辦過大案的好手共十八人待命。
一旦專案組下令動手,十八人即可當天趕到廈門,執行作戰方案。
然而會議剛結束,專案組領病導便接到廈門偵查人員報來的消息,賴昌星等走私骨干分子已開始相繼外逃,看來是有人通風報信,向賴通報專案組行動計劃的有北京和福建兩地的渠道,由於通風報信者采取了防范措施,無法落實到具體人頭上。
隨後專案組負責人統一了意見,既然偵查小組已偵查到賴昌星還在走私,而且從多方面獲知的信息可以判斷,賴昌星只要氣候稍有變化定會卷土重來,因為賴布置“撤退”時,對多個核心人物講過:“出去避一下風,做好三四個月的准備,待專案組查不下去了,我還要通過法律渠道,要專案組還我個清白。”
因此,決定將專案組撤回北京,以緩兵之計,引蛇出洞,然後再殺回馬槍,致其死命。
專案前线總指揮向大家布置撤退時說,偵查組要利用一切手段,先全力查破此次通風報信的內奸到底是誰,專案組撤退也不必向省市領導打招呼,因為現時敵我情況不明,就說接到北京的電話,讓他們全體返回。
第二天,專案組大部分人員上機場回北京,章局卻帶著傅處飛往上海。
福建省紀委一位負責同志聽說後,心里很是納悶。
專案組全部撤走,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其時專案組中的偵查人員由於一直未露面,他們留在廈門繼續偵查,並未撤走;並且他們正在為完成領導要求查清誰是內奸的任務,而有針對性地進行布控。
賴昌星在香港很快知悉專案組人員撤走的消息,同時也了解到章局等人飛往上海的消息。
留守廈門的遠華集團的其他核心人員,在賴水強的主持下,還在繼續進行他們未來得及完成的“業務”香煙趕快出倉,汽車趕快發運,一些國外訂單無法撤銷的還得繼續執行。
賴昌星逃亡後,協助賴水強工作的有辦公室主任、賴昌星老婆曾明娜的秘書、曾明娜的弟弟等人。
賴昌星比留守廈門的遠華成員們更早知道專案組撤離的消息,當電話告知賴水強,賴水強將“喜訊”轉告大家時,無不歡欣雀躍。
這一“喜訊”再一次讓這些留守功臣感到遠華集團的根基深厚而且難以撼動。
然而賴昌星在電話中也告誡大家:“切莫輕舉妄動,應抓緊時機完成大哥給大家下達的任務。”
不幾天,專案組撤離廈門的消息傳遍廈門島,走私分子彈冠相慶時,各種流言也不脛而走:專案組此次來廈門干擾了國家的對台政策;廈門地處台灣海峽前沿,中央不允許把廈門的經濟形勢搞亂;查處廈門遠華所謂走私問題,只會打擊外商、尤其是台商在廈門特區投資的積極性;國家高層領導把專案組領導大罵了一通;章國勝等人溜到上海去了。
劉處將偵查到的這些消息及時地報告專案組領導,領導聽後明確指示:讓他們去自我欺騙吧,千萬不能打草驚蛇,賴昌星可是高興得太忘形了,他哪里知道,他跟廈門的通話全部被技偵手段截獲,並被錄了音。
但是,專案組撤回北京是事實。
為這件事,賴昌星也有理由高興一下,他帶了一幫人幾次到澳門葡京賭場逍遙,借以放松一直繃緊的神經。
賴昌星和他的那個已反目成仇的副總在葡京大酒店都頗有點“名望”因為他們兩人已不知扔進去幾個億或是傳說中的十幾個億人民幣了。
所以,葡京大酒店的總裁很歡迎賴昌星的到來。
賴在那里的輸錢記錄是可列入前幾名而上紅榜的,而相比之下,他的贏錢記錄卻黯然失色。
隨後賴昌星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地回到了廈門處理公司事務,就在賴昌星有條不紊地處理公司緊急事務的時候,專案組已發現其行蹤。
賴昌星到了廈門後便如魚得水,偵查人員無法形影不離地跟蹤,因其行動之時,除保鏢外還有大群人員隨從,所以難以掌握其確切行蹤。
專案組領導立即報告中央高層領導,呈請公安部指揮中心部署抓捕賴昌星。
專案組負責人電話通知呂副局長火速趕到公安部指揮中心,並以賈春旺部長的名義,通知廈門市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實施抓捕賴昌星。
呂局和劉處趕到公安部指揮中心,通過公安專线通知了廈門市公安局。
但是廈門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指揮中心的指令後,便向福建省公安廳負責人進行請示。
晚上行動時,兩百警員分成五個組,撲向賴昌星可能落腳的五個點。
賴昌星落腳境內土地未超過三十六小時,又急急如喪家之犬,在有關人員掩護之下逃離廈門。
當時由他的妻弟曾明育駕“佳美”車送到廈漳高速公路漳州出口處,賴換車和一廣東人同行,直奔廣深高速公路,在龍崗出口下了高速,然後再由深圳邊防內线人物護送過關。
照樣並無過境記錄可查。
出動兩百多位警員,抓捕卻以“撲空”告終,中國公安為此蒙羞。共和國為此付出政治上、經濟上的沉重代價!
然而,此次告密者暴露無遺。
偵查小組通過偵查手段捕獲到了告密信息,告密者之一是福建省公安廳原副廳長、福州市原公安局長莊如順。
另一個通風報信者,便是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线。
專案組領導聞訊無比憤怒,他們立即向中央作了報告,並立即采取緊急補救措施:派員赴廣東,准備由廣東省公安廳聯絡香港警方,開啟兩地合作辦案渠道,在香港抓捕賴昌星。
楊前线不知從何渠道得此信息,告知已逃到香港的賴昌星:“你要從速飛離香港,不然就要成為砧上魚肉。”
他還為賴出主意:“現在北京各部委都在搞‘三講’。你可以搞一份材料惡心那個專案組負責人一下,讓中紀委也組織人查他,使他自顧不暇,看他還有沒有心思搞專案。”
楊前线、莊如順、賴昌星八十年代初期便已結交相識。
那時是改革開放初期,晉江、石獅籍的華僑紛紛回鄉探親訪友,帶回的折疊傘、電子手表、錄音機甚至尼龍布等物品都具有吸引力。
此後,此類貨物由漁民走私形成規模,石獅走私市場紅火。
那時,賴昌星才走出晉江燒厝,做些小買賣進行原始積累。
他曾因販賣過黃色掛歷,被泉州市公安局拘留過。
後來在石獅鬧市區開了家小飯館,當起小老板。
莊如順其時從省公安廳下到石獅派出所掛職。
楊前线任海關調查處處長,經常帶人駐在石獅打擊走私,莊如順予以配合。
楊、莊常在賴的飯館用餐,賴也向楊提供一些走私情報。
楊、莊吃飯要付款,常被賴拒收。
賴的說法爽人心肺:“你們拿幾十塊錢一個月,經得起常年累月在外花費?把我當兄弟,餓了就往我店里跑。”
楊、莊很為他的豪氣感動,往來之間成為莫逆知己。
待到賴昌星以港商身份進到廈門發展時,楊、莊、賴三人間的關系更是發展到一個新水平。
賴昌星的錢,楊、莊兩人的權,成為三人利益共同體的投資股本。
賴借權力掩護,大搞走私、攫取暴利,幾年間便暴發起來,而且依仗楊的庇護,壟斷廈門走私市場,掌握通關渠道收取水費。
賴又依靠莊的官場勢力,用錢財穿針引线,很快織就一張上至公安部李紀周、下至廈門市公安局可用人員的關系網,並擴張至官場上凡需借路的各個層面。
而楊、莊則借賴的經濟力量在官場上拓寬官路。
錢、權合力的作用發揮得淋漓盡致。
為此,賴即楊、莊。當罩網撒向賴昌星時,楊、莊豈能坐視不理?
中央領導曾給專案組負責人做過指示:要盡快捅破走私鐵幕。
如果一個月內尚未拿到足以證實廈門走私腐敗大案存在的鐵證,那麼此案極有可能胎死腹中。
專案組領導清楚地意識到:專案調查一旦陷入僵局,賴昌星北京“網”內人物必然會出來說話了。
如果出現此種局面,那麼,反走私斗爭就要遭受重創,其不良影響,將不僅僅是關系到國內國有企業的生產能否復蘇的問題,而且關系到黨的事業、國家的命運安危的大局了。
接著專案組決定由廈門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以涉嫌重大走私的案由,對廈門遠華公司、開元外貿集團、東方發展外貿公司立案偵查,按程序辦妥一切法律手續。
章國勝、呂濱下午前往廈門海關,向關黨組通報專案組的工作。
章在全關副處級以上干部會議上講話,勸導大家積極配合調查組工作。
但事後證明,那些涉案較深的人員對專案組的勸導采取兩面手法,一面是將本來面目掩蓋,盡量不暴露,表面上不與專案組對抗;但另一面則是設法為自己的命運考慮對應措施,或與走私分子繼續保持信息往來,或是千方百計掩飾罪行。
專案組抵廈前夕,東渡辦主任周振庭“失蹤”借口前往外地看病,但其後再也聯系不上。
當時參加會議的人員中,業務一线的處室干部在以後的幾個月內,大多被紀委的內查組采取“兩規”或監視居住措施。
由此可見,專案組在當時敵我陣线不明的狀態下工作,其難度有多大。
當天晚上,章國勝帶人會見廈門市委書記,通報專案組工作,希望市委支持、配合工作。
市委書記表示,市里成立一個六人小組專門配合專案組工作,由市紀委書記任組長,並通報專案組:福建省委也派了監察廳的副廳長來廈門協助專案組工作,最後專案組和市委商定:涉嫌走私的由緝私警察控制,涉嫌受賄或參與走私的公職人員,由市紀委控制。
為此廈門海關派緝私警察、市紀委派紀委干部各五人參加專案組的調查工作。
跟著查處遠華走私大案一開戰,海關的精兵強將便憑著他們豐富的查私經驗,觸到走私大案的最敏感處。
廈門開元外貿集團公司,是一家注冊資金一億元人民幣的國有獨資企業,下設十六個全資及投資子公司、兩個海外公司。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陳光輝,及他的鐵杆追隨者,策劃並操縱走私,完全蛻化變質,成為罪惡元凶。
為此他一邊瘋狂實施走私,一邊窮凶極惡攫取國有資產變為私有;同時隨時准備退卻之路,企圖逃避陽光下的原形畢露。
陳光輝,九六年通過非法途徑購買了一本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簽發的護照,化名陳進,而且以私人名義,與廈門工商銀行設在香港的一家公司合資成立香港百全國際有限公司;又以百全公司的名義在廈門注冊廈門雲頂房地產有限公司。
開元公司的大量資金便神不知鬼不覺地流進這兩個陳光輝自己的公司里。
陳光輝用這兩家私人公司的錢款在香港購置地產三處,總值兩千三百余萬港幣,業主均為陳進。
當廈門走私罪惡無處藏身之時,陳光輝逃走了,而留在開元公司,追隨陳光輝參與走私也撈到不少好處的那些同事們,則貪巨利而身陷漩渦。
恐懼從開始參與第一筆走私活動時起,便一直控制了他們的心靈。
為此他們在參與犯罪的同時也以不同的方式預留著各自的後路。
這批追隨者,包括兩個副總、保稅部的兩任經理、財務部、海外部的經理、總經理的助理等十余人,在隨後的幾天里,都被采取措施,或“兩規”或留置,或拘留,一一落入法網,攻堅戰開始,開元公司這一與遠華集團聯手走私的大魚落入法網。
賴昌星走私規模越干越大,原因之一是他善於借力發力。
對此,舉報信的作者算是看透了賴的狼狽伎倆:“光靠他一個人的力量是做不成也做不大”“這些活動(走私)的第一线公司永遠都是類似開元、嵩海等國企,或保稅區內企業”“他招攬這些大企業,利用國企的大量資金,瘋狂進行走私,從中牟利”而許多國企喜歡與狼共舞,乃是因為其“當家人”也蛻化變質為狼的同類,陳光輝如此,陳燕新也如此。
賴昌星走私集團利用保稅手冊搞假轉口,走私進口了二十五萬余噸原油以後,發現此種手法程序復雜、繁瑣。
環節一多,容易授人以柄。
於是他們開創第二種作業方法,簡言之叫“報船不報貨”要點是“截留關封,瞞天過海”關封,是海關內部各監督環節之間對進出境貨物、運輸工具實施有效監管的聯系憑證。
廈門海關當時的船管部門和貨管部門之間的作業程序之間的聯系,是通過船務代理遞交關封的形式實現的。
賴昌星走私集團利用當時海關與船務代理公司之間計算機沒有聯網、海關對船舶監管與貨物監管相分離的缺陷,采取只申報船舶進口,不申報貨物進口的方法走私成品油六十八船次共計一百八十八萬噸。
按廈門海關正常的監管程序,船舶載貨運抵廈門港,船舶代理單位向口岸聯檢部門港監、邊防、衛檢、海關四個部門申報進境;海關船管部門將船舶的載貨清單做成關封,交給船舶代理單位送聯檢中心;由海關人員輸入計算機,作為海關對貨物進行監管、接受申報、征稅、統計的依據。
貨物辦結報關納稅手續後,船舶代理公司持《船舶離港申報單》到海關、衛檢、邊防蓋章,由港監憑以上部門的蓋章辦理船舶離港證。
九六至九八年,運載賴昌星走私集團成品油的油船到達廈門港後,船舶向口岸聯檢部門申報進境。
邱允強、佘明仁以東方公司的名義辦理報檢手續和商檢的重量、空艙鑒定。
與此同時,侯小虎、王泰成在船舶代理單位具體辦理船舶進境聯檢申報過程中,分別買通廈門船務代理公司張北辰和廈門外輪代理公司鄭振泰,由張北辰、鄭振泰將本應由船舶代理單位送交聯檢中心輸入計算機的裝有進口貨物載貨清單的關封截留,交給侯小虎或王泰成。
海關貨管部門沒有收到關封,不了解成品油到港的情況,致使進口的成品油逃避海關監管,偷逃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侯小虎和王泰成還買通廈門港監局通航監督處處長陳友達、船舶監督處處長張端斌為走私油輪快速安排海上作業錨地及辦理過駁證和危險品申報手續。
侯小虎通知邱允強油輪過駁或停靠博坦油庫卸油的時間。
邱允強、許貽謀、佘明仁安排駁船前往外輪過駁。
油輪卸空之後,船代公司登載船舶卸空的記錄,並到港監、動植檢、衛檢、商檢申報空船出境。
侯小虎、王泰成持船代公司取回船舶出境聯系單交由廈門海關東渡辦事處船管科方寬容加蓋海關3號驗訖章後送回船代公司辦理船舶離港簽證。
至此,“報船不報貨”“截留關封,瞞天過海”的過程順利實現。
報船不報貨,截留關封,瞞天過海的手法使用得很成功,但是賴昌星走私集團的“高手”們還想追求更“簡捷”和更“完美”賴昌星猖狂走私之所以成功,正是與國企的蛻化變質的當家人,如陳燕新、陳光輝、趙裕昌、曹星海等一類人物結成了反社會的聯盟,如何摧毀這種聯盟的存在呢?
讓政治家、法律專家深刻研究的課題或許太多、太大了。
為了把賴昌星走私集團的走私要犯徹底釘在歷史恥辱柱上,查私組領導上報海關總署同意,香煙組派出調查取證小組到境外調查。
這又是賴昌星走私集團所萬萬沒有想到的,也是他們無力堵塞的大“漏洞”富天船務所租用裝載空箱假出口的船舶,向口岸各單位遞交的申報資料中有不少航次注明“指運港”為“馬尼拉”、“新加坡”“消費國別”是“菲律賓”、“新加坡”但搜集到的船舶航行資料卻記載著許多航次的中轉地或終點站是香港。
赴香港調查小組帶著大量待查的資料到境外查閱那些船舶的航次在香港裝卸貨的情況。
同時,另一個境外取證小組,赴韓國釜山港、馬山港調查“蘇昌”、“青華”輪裝載上船的到底是什麼商品。
在韓國關稅署以及釜山海關和馬山海關的配合支持下,直接調出了“蘇昌”、“青華”輪五個航次裝載香煙上船的證據。
馬山海關的關員還證實:從韓國保稅倉庫中提出商品裝船靠泊馬山港無需向海關申報,這是韓國海關法規定做法。
但他們在碼頭見到的去中國廈門港的船舶裝載的都是香煙。
境外證據的意義,是與國內歷經艱辛所獲取的書證、證人證言互相印證,證實了國內證據的真實可靠性。
賴昌星犯罪集團為使其大量走私的香煙合法入境,注冊了廈門遠華進出口公司,遠華走私集團由曾明娜負責資金調度,曾明育負責在境外組織香煙貨源,並聯系需要將香煙走私入境的貨主,吳榮輝負責船務運輸,利用所租用的船舶從韓國馬山、釜山及新加坡、馬來西亞巴生港向境內運輸香煙。
在裝運走私香煙的船舶到達廈門港海天碼頭之後,邵嘉喜指使陳天德到碼頭具體辦理進口集裝箱的交接手續,將進口集裝箱直接運到海鑫堆場。
運載走私香煙的集裝箱運達海鑫堆場後,由侯小虎、侯占武負責走私貨物的通關。
在海關查驗進口集裝箱的貨物前,由侯小虎、侯占武勾結所收買的廈門海關東渡辦事處海鑫監管點的關員、廈門海關同安辦事處關員,事先確定海關要抽查的集裝箱箱號,之後將海關要查驗的進口重箱的封簽剪掉,搬出走私入境的香煙,裝入已准備好的空集裝箱內,並將事先已准備好的、與偽報品名相符的貨物裝入海關要查驗的集裝箱內,並封上侯占武提供的封簽後,接受海關查驗。
走私進口高級轎車,從中國海關打擊走私的檔案中可以發現,訂貨、運輸、上岸、上牌照、上路通過關卡等所有走私環節全都充滿著腐敗的氣息。
所以在所有的走私商品中,能引起老百姓痛恨的當是走私汽車。
查處遠華集團走私汽車案,專案組中的查私、審理、偵捕組的海關關員和緝私警察同樣不可幸免地遭遇了重重挫折。
盡管一波三折,但這次行動有八部委協同作戰,有黨中央作堅強後盾,最後還是一舉查實賴昌星集團走私汽車的犯罪事實。
遠華汽車走私案的關節點被一一拿下,其他環節的取證,由於專案組在廈門的節節勝利而勢如破竹。
辦案人員大有“庖丁解牛”之感覺。
但是這里面的工作量相當巨大。
因為涉案人員太多,定罪的證據要求方面又很嚴格,譬如書證材料還要和證人證言一一對應,不允許出現任何偏差。
遠華集團更多的是利用已打通在廈門有關部門的關系之便,為其他大量的汽車走私分子代理進口走私汽車,按不同檔次汽車收取不同標准的“水費”在賴水強交出的收取“水費”的“明細單”上列名清楚的車主就有二十余人,多到上百輛,少到幾輛。
遺憾的是這些“車主”大部分在逃。
香港杏怡公司的陳振德組織車源,由香港遠華的吳榮輝安排船務。
賴昌星為籠絡住陳振德,特地把一“肥差”交給陳振德辦理,即裝車入櫃。
一般一個集裝箱裝入三輛。
裝櫃必須備有汽車固定架和起吊等設備,因為汽車不得碰損,得異常小心。
汽車裝進櫃內後,還須用繩捆綁固定。
賴昌星給陳振德的代價是每輛車的裝櫃費為三千港幣。
所以辦案人員訊問賴昌圖和向章阿妹了解時問道:船到新加坡,集裝箱有無可能調換?
他們一致回答:決無可能。
為證實這一點,兩人不約而同地介紹了陳振德如何裝櫃的這一細節。
這一細節很重要。
不然,專案組從香港取回的集裝箱號碼就存在漏洞:假若到新加坡一換櫃,香港提供的集裝箱號還能作為證據嗎?
而且有了香港裝櫃的證人證言,也可輔證:為什麼從廈門海關提取的偽報品名進口的集裝箱號和從香港調回的集裝箱號碼能夠一一對應起來。
賴昌圖交待中還有一個細節:每個貨主的車裝櫃前在車內擋風玻璃上都寫上貨主的姓名,而負責接收陳振德公司制作的裝貨單和每櫃明細單的章阿妹也證實:每個櫃里哪些車主,購買的什麼車和數量都一一列明,便於車到廈門按明細單收取“水費”和發貨。
這些絕對不能弄混。
他們印證,在新加坡決無調櫃,或重新裝車的可能性。
船抵新加坡後,由遠華集團在新加坡的代理公司的經辦人許某報關提貨進入倉儲。
香港的吳榮輝通過香港的美豐船務公司租用中山門等船,並買通船上人員到新加坡接運上岸進入倉儲的貨櫃,駛向廈門港。
運輸貨櫃的船抵達廈門錨地,侯小虎或吳榮輝將假單證交給廈門鷺達船務公司的曾某,由曾遞交給海關等聯檢部門和外代等代理部門,辦理靠泊卸貨手續,一般都是整船疏運至海鑫堆場。
同時由侯小虎安排東方發展公司的報關員吳某向海關東渡辦事處辦理轉關至同安的手續。海關的查驗人員當然已被收買。
收取“水費”是在發車前完成的。“水費”收齊後,由遠華的財務主管莊建群,通過“地下錢莊”渠道換匯在香港直接打到曾明娜的賬戶上去。
歷經四個多月的艱苦努力,遠華集團操縱的汽車大案的真相大白於天下,專案組逮捕了賴水強,賴水強交待了他參與遠華公司走私汽車,從中牟取可觀利潤的犯罪事實,並提供了一些重要情況,隨著賴水強被逮捕,後面陸續逮捕了與遠華案有關人員。
經過分析,賴昌星的起點應該是在香港,在港期間,賴昌星列席參加了香港晉江同鄉會組織的活動,他眼界大開,深受刺激,本是同根生,相差何其遠。
人家一個個港商,西裝革履,操一口地道的粵語,派頭十足。
而他呢?
卻是個大陸仔,雖說不至於囊中羞澀,但充其量也不過是個農民企業家。
再說正擴大改革開放,有關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頻頻出台。
倘若能戴上一項“港商”的桂冠,別說身價立馬看漲,僅憑這一個“港澳同胞”的身份,無論是回大陸注冊公司,投資辦廠,還是與人做生意,也優越和方便得多。
賴昌星的豪言壯語是,不想當老板、賺大錢的晉江男人算不得好猛男,一個新的設想,新的計劃,新的發展謀略在賴昌星的腦子里醞釀著。
他要想辦法去香港,取得香港身份,向境外發展。
可有些事想起來容易操作起來難,公安部每年下達給各地區出國定居的指標非常有限,晉江又是個典型的僑鄉,申請赴港定居的民眾大有人在。
問題的關鍵還在於賴昌星根本不具備辦理單程赴港手續的條件。
按規定申請赴港定居必須是夫妻關系或者父子、母子關系,兄弟姐妹關系只能申請探親,賴昌星怎能善罷甘休,他削尖腦袋四處尋找關系,想通過其他途徑跨出國門,走向香港這個被號稱亞洲最大的自由貿易之港。
工夫不負有心人,他總算逮住了機會。
因為北京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權力人物是賴昌星的心腹朋友,通過他的指點迷津且鼎力相助,九一年二月,賴昌星將自己的戶口從福建晉江遷移到陝西某縣城。
與沿海開放城市相比,作為內陸地區的陝西某縣相對閉塞,與境外沾親帶故的關系屈指可數,出國指標用都用不完。
賴昌星選擇從那里申請出境,走的是條偏道、捷徑,加上有權威人物“督辦”再撒些鈔票“潤滑”一下,很快陝西方面為他辦妥單程赴港定居的所有手續。
兩個月後,賴昌星從陝西某縣轉遷至香港定居。賴昌星一步跳過去,轉眼間成為一個地道的香港公民。
賴昌星當然不會只滿足於此。況且內地不斷擴大開放,發展機遇很多,諳熟生意之道的他怎能不躍躍欲試,成就一番事業呢?九一年六曰,賴昌星與人合伙在香港注冊成立一家“香港美好企業有限公司”美好公司”經營的主要業務是進出口貿易和房地產開放,同時兼營船務、股票證券、金融外匯等其他業務。公司的經營觸角極為廣泛,只要來錢,什麼單子都接,什麼業務都做,幾乎是個“大雜燴”成績倒也可喜可賀,僅進出口貿易一項,九二年上半年的營業額就多達四五千萬元港幣。這里頭玩了一些“貓膩”但玩得相對謹慎,想探探路,一年後,由於各種原因,賴、朱、施三人之間發生磨擦、爭吵,最後徹底鬧翻,分道揚鑣。
九三年六月,賴昌星在香港重新注冊了一家新公司,名為“遠華國際有限公司”因為有了前車可鑒,這回他不再與人合作,“遠華”純屬賴自己的獨立公司。
九四年年初,賴昌星以港商的身份殺個回馬槍,成立了“廈門遠華電子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據說上百萬美元,賴昌星連同“遠華”一起正式登陸廈門。
彩旗飄揚,花籃簇擁,賓客如流……遠華電子公司開業慶典的場面異常熱鬧、火爆。
賴昌星為自己和遠華的初次“亮相”費盡心機,不惜血本。
各界頭頭腦腦,各路“英雄豪傑”雲集五星級大酒店,一千多人參加的特別慶典活動,除了贊歌頌詞,除了酒足飯飽,散會時每人還分發一袋貴重禮品,如此豪舉在當時的廈門也算是鳳毛麟角。
“遠華”攻關一炮打響,賴昌星第一次公開亮相,那副財大氣粗的闊綽派頭給廈門各界要員留下極為深刻的印象。
九六年,賴昌星又組織成立了“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公司規模的擴大,也就是賴昌星走私活動開始上規模上水平。
遠華從單一的“電子廠”開始向集團公司的模式發展。
這就意味著遠華賴氏家族的走私活動開始向集團化、專業化、智能化進軍。
事實證明,遠華走私集團從九六年開始,走私進口的商品已從原先“電腦芯片”迅速擴張至植物油、石油、香煙、汽車、化工原料、紡織原料、通訊器材等敏感商品。
賴昌星瘋狂走私滾動式的發展、漫延,在極短時間內很快成為廈門乃至全國的一代走私梟雄。
賴昌星利用龐大的關系網左右逢源,策劃走私,坐收漁利。
僅三四年時間,“遠華”已成為聞名遐邇的大型企業,集團共有全資公司七個、控股公司五個、參股公司一個。
公司經營范圍涉及房地產、旅游服務、酒店娛樂、國際儲運、高科技工業、金融和以碼頭為主的基礎設施等領域。
經營觸角從廈門、香港延伸至上海、北京、新加坡等地。
賴氏四大金剛是指賴家四兄弟:大哥賴水強、二哥賴昌標、賴昌星本人及小弟賴昌圖。
四大金剛中,除大哥外,三人均為董事會核心人物。
賴昌星沒將賴水強納入董事成員,一是他認為大哥年紀較大,思想可能保守些,有些事不想讓他攙和太多。
二是自己老婆曾明娜精明過人,他不得不平衡關系,盡可能使賴氏與曾氏之間的權力范圍接近。
遠華集團董事長為賴昌星,董事會四大核心人物也均是賴氏家族成員,他們分別是:賴昌星其妻曾明娜、其兄賴昌標、其弟賴昌圖、其妻弟曾明育,曾明娜執掌集團的財政大權,在賴昌星移居香港時她攜女帶子去香港助丈夫經營業務和管理賬目。
中央決定成立專案組查辦遠華,賴昌星心煩意亂而又心存僥幸,眼看大勢不可扭轉,倉皇外逃。
曾明娜自然跟著亡命天涯。
畏罪潛逃時,她帶走了遠華集團許多核心的機密文件和多本國內國外鎖定密碼的銀行賬戶,這給專案組的偵破工作帶來諸多困難。
由於一些賬戶未能凍結,致使遠華集團資產的統計和封存大大“縮減”國家的巨額損失難以全部追回。
專案組經過艱苦卓絕的追查,十天之內撕開大口子,查獲遠華集團走私數額達一百一十億元大案。
專案組的偵查勢如破竹,賴昌星集團落花流水,一場等待了很久的世紀大審判終於拉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