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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冤家路窄

小冤家之合歡交結 迷燕(miyan) 1116 2024-09-05 01:59

  一年級入學,是依據學區編班;升上小學二年級時,學校按照往例,要重新編班,以平衡每班學生的素質,同時對每位任教的老師也比較公平。

  而重新編班的辦法,是根據一年級學生的智能與學習成績,以“S型”的規則來編排學生班級,再由每位級任老師抽簽,以決定未來三年所帶的班級,而且一直要到五年級,才會再依學生升學與否,分為升學班與就業班,再次重新編班。

  世間事就有這麼巧,全年級四百多個小朋友,我跟那個“赤皮皮”的女生,竟然又編在同一班,而且級任老師還是一年級的那位郭老師。

  這下好了,那個女生因為不要跟我同班,第二天就鬧情緒的賴在家里不來上學,真是有夠傷腦筋!

  再加上她媽媽(王美倫老師)也是學校的老師,(那時,她媽媽年約二十八,可是學校里的大美人),因此,就開始撒潑的要她媽媽設法把她轉到別班。

  她說:無論如何,就是不要跟我這個白痴同班。

  這件事對學校來說,可說是相當為難;一方面是郭老師的面子掛不住,因為不知情的人,會以為她媽媽是跟郭老師不合,很容易引起誤會。

  再者,學校編班是公開的制度,已行之有年,不能因此而落人口實,讓人以為她媽媽耍特權,可以挑選老師,可以任意將自己的女兒編到想要去的班級。

  再者,此事若被教育局的督學查到或是被市議員知道,那校長鐵定要吃不完、兜著走了!

  再說,我老爸是從事建築業的,在地方上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這事要是如她所願的轉了班,那依我老爸的脾氣,他會認為是自己的孩子遭受羞辱,那可是他忍不住的事!

  也因此,校長在權衡輕重下,他不願輕忽或得罪任何一方,只好宛轉的向她父母說明不能轉班的原因。

  那女生的父母也是明理的人,知道不能寵愛自己女兒,就決定接受校長的裁定。

  結果呢?

  那女生鬧了一個星期,最後還是無可奈何的回來上課,不過她有一個條件,就是不要跟我同桌的坐在一起。

  (那時是兩個學生共用一張桌子)事情能這樣解決,那是再好不過,而郭老師也很用心的訪問了雙方家長;除了要家長協助開導小朋友的心理,也希望我跟那個女生的心結,能慢慢解開。

  當然,雙方家長都是明理的人,都把我們的事當作是小孩子之間的玩鬧,根本上也不須過度重視。

  問題是:我跟那個女生,卻從此步上又是競爭、又是吵鬧的冤家路。

  因為以那個女生而言,她一直以為我這個人吊兒郎當的,也像頭大笨牛,一點也不尊重她,時常找她麻煩,讓她的臉面掛不住…。

  對我而言,畢竟我還只是個八歲的小孩子,雖然我不會、也不知道結冤報仇,但要我乖乖的順從她,以我的個性,那是絕對做不到的事。

  但是無論如何,我跟那個女生就是如何的不願,還是開始彼此同窗共讀的日子,而且還是同窗了五年。

  因為到了五年級,當學校再度重新編班的時候,我跟她竟然又編在同一班。

  真個是冤家路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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