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春節,林簡帶李盼回家過年,沒讓她回杏林村。
年夜飯多了一個人,林母格外高興。幾天前就開始張羅年夜飯要用的食材。
林簡收拾家里,擦拭電櫃台面。櫃子上的蝴蝶蘭,去年秦志軒送來一直被林母悉心照料著,不見了蹤影,換成了一盆君子蘭。
“一個朋友喜歡蝴蝶蘭,我送她了。”林母這麼解釋道。
“嗯,君子蘭挺好看的。”
至此,所有與秦志軒有關的痕跡都消失了。
三人做了一大桌豐盛的年夜飯。
吃飯前,林母拿出一個盒子,盒子里裝著一個圍巾,一副手套。紅白配色,喜慶可人。
“小盼,這是阿姨送你的新年禮物。我看你現在戴的那副舊了,這是阿姨自己織的,不值錢,但是足夠保暖。”
李盼說不出話,看看林母,又看看林簡。
林簡笑著示意她:“快拿著吧,我媽正愁她的針織技能無處施展呢,你就當幫她忙。”
吃飯時,林母忙著讓李盼吃這個,吃那個。
林簡無奈,由著她去了。
客廳電視里播著春晚熱鬧的歌舞,外面時不時有煙花鞭炮。李娟坐在林簡的臥室,她過來之後就睡在林簡的房間。
李盼輕輕撫摸圍巾手套,新毛线上亮晶晶的絨毛好像閃著光。
暖和的房間,還有吃飽滿足後的輕微困意。
這一切都讓李盼感受到了新鮮飽滿的幸福。
她把床頭靠牆里面的書包拿過來,打開鉛筆盒拿出一個小刀。
林簡敲門想問李盼要不要下樓一起去看煙花。推開門,李盼殷切地看著她,仿佛有重要的事要講。她走到床邊的書桌旁坐下。
“李盼,怎麼了?”
李盼手里捏著一個黑色的塑料袋,袋口緊緊扎著。
“林老師,我要給您一個東西。可能可以幫到您。”
“是什麼呀?”林簡的直覺告訴她黑色袋子里裝著不一般的東西。
“是我十歲被侵犯後的衣物。我縫在書包里側的布袋里,書包一直帶在身邊。”李盼低著頭。
一直懸著的心安穩地落地了。既有了物證,又因為十歲受害人的年紀,直接擊中強奸罪。
但是,眼前更重要的是安撫李盼。
林簡並未向葉居賢之外的任何人說過自己要做的事。
李盼看林簡沒說話,著急解釋:“我看到了書桌上您的車票,有火車票、大巴車票、高速通行票據,目的地是不同的地方。我又聯想到這一個多月,您看著很操勞很憔悴。”
林簡一把摟過李盼的肩膀。一下下輕拍著她的後背。
“你先專心高考,其他的交給我。”
林簡看著李盼休息下了。她站在客廳中央,想說的話太多了,甚至她想去外面狂奔一圈。
拿著手機的手在抖,發送信息:葉居賢,我拿到了。
“小簡,你站在這里做什麼?”林母在客廳沙發上坐下。“過來,我和你說說話。”
林簡的後背一直在冒汗,因為激動。
“你和那個葉老師,怎麼說?”
“嗯?什麼?”林簡一時沒反應過來。
“他那個年紀,有老婆孩子吧。現在是算怎麼回事?”
“我和他…”林簡想找一個合適的詞語,停頓了許久:“會在一起。”
作者有話說:
這一章涉及到刑事訴訟法“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孤證不能定罪”的知識,最終林簡拿到了: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物證,證據扎扎實實。
還有刑法強奸罪對年齡的規定,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關系,不論意願,均視為強奸罪。
讓我們給林簡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