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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第二卷> 九十、出人頭地Ⅰ

揮劍詩篇 大魔男 4441 2023-11-20 05:50

  格里弗斯那家伙竟然說要得到自己的國家,是認真的嗎?

  

   就算他是貴族,但是也已經家道中落,他甚至連騎士也不是,就說要取得國家,而且還是用理所當然的樣子說出來!

  

   他瘋了嗎?

  

   格里弗斯•斯派萊貞特……

  

   ※ ※ ※

  

   拉斯伐瑞托帝國的首都:格瑞卡帕塔城。在這里,權力的游戲不斷上演,此地既是功名的溫床,也是罪惡的深淵;在這里,英雄傳說數之不盡,卻也是無數英雄神話隕落之處。

  

   自古以來,多少英雄好漢來到帝都,想一朝成名、平步青雲。又有多少人初來乍到豪情萬丈,最終卻帶著滿身傷痛頹靡地離開,或者郁郁不得志地虛度年華、終其一生一事無成。

  

   “帝都本就藏龍臥虎,各地精英雲集。要嶄露頭腳,除了過人之能,更重要的是要看時勢、要靠運氣。”

  

   格里弗斯說。

  

   那一天我跟格里弗斯一起來到帝都,我們在一處繁華的地段租下了一棟大宅。格里弗斯憑他的貴族身份很快就得到了一個為一名很有名望的騎士做跟班的機會,不過三天後他就被那位騎士掃地出門了。

  

   “他嫌我總是踩到他的腳。”格里弗斯啜了一口紅酒,懶洋洋地對我說,“還嫌其他人總是把我誤認為是騎士,卻把他當成是跟班。”

  

   “哈哈哈!”

  

   確實,其實我也覺得這份差事不適合格里弗斯,因為格里弗斯不管在什麼地方,都像太陽那樣的耀眼眩目,那位騎士被他搶了風頭當然不會高興。

  

   鑒於帝國正在與洛根•拉斯伐瑞托打仗,所以我跟格里弗斯決定去兵營,畢竟假如能在戰場上立下功勛,那麼飛黃騰達的機會很快就會來到,而且憑我和格里弗斯的本事,立下戰功絕對輕而易舉。

  

   不過,一開始要從小兵做起。

  

   格里弗斯只掃了一眼報明表便發出一聲冷哂,他認為我們兩個人有一身本領,最起碼也能勝任小隊長。

  

   可是,沒有辦法。在軍隊中向上爬,同樣需要金錢和關系。格里弗斯身上所帶的錢足夠他在帝都揮霍整整三年,安留給我的那些寶石亦足夠我跟克蘿伊、瑞貝卡她們幾個吃穿不愁地度過一年。

  

   但是光有錢是遠遠不夠的,我們在軍隊里並不認識可以攀附的大人物,所以我跟格里弗斯只好對望了一眼,把手中的報名表揉成一團扔掉,喝酒去了。

  

   就這樣,我跟格里弗斯在帝都不停地四處碰壁,一起逐漸熟悉了這個地方,一起潦倒失意,一起喝得爛醉如泥……

  

   我們雖然懷才不遇、並不得志,但我們兩人朝夕相處,在一起度過了許多風和雨。不知不覺,我跟格里弗斯的關系已經變得非常親密。

  

   格里弗斯經常每天早出晚歸,或者徹夜不歸,他毫不吝嗇地播撒手中的財富,廣交朋友,獲取了不少經驗,認識了不少人。

  

   我呢?說來慚愧,我在碰了幾次壁以後變得灰心喪氣,開始過著懶散的生活。每天除了日出日落會跑到樓頂的露台去練劍之外,就整天窩在家里跟特蕾莎、伊莎貝拉、克里斯蒂娜她們幾個風流快活,幾乎足不出戶。只不過偶爾我也會到帝都的中央廣場去賣畫來換點小錢。

  

   有時候,我站在樓頂望著帝都那一眼望不到邊際的千椽萬瓦、千門萬戶,心中不覺感慨叢生。

  

   格里弗斯偶爾也會加入進來與我一同嘆世界。

  

   有一次,我們兩個以臂做枕躺在樓頂的露台上,望著廣闊的藍天,格里弗斯講了一個故事:一只老鷹在與獅子的搏斗中被咬斷了雙腳,導致永遠也無法降落在地上,因此它只有不停地飛,越飛越高,越飛越遠,最後它飛上了其他的老鷹、甚至所有鳥類都沒有來過的高空。可是這個時候,它也用盡了全部的力氣,再也無力扇動翅膀,從高空中墜落身亡。

  

   “真是個悲傷的故事啊。”我說。

  

   格里弗斯卻問:“為什麼說它悲傷?”

  

   “無法落地休息,只能不停地飛,最後被活活累死,難道不悲傷嗎?”

  

   “可是那只鷹達到的高度,是其他的鷹永遠都無法望其項背的。在它飛上最高點的那一刻,它已經凌駕於這世界所有動物的頭上,它就是那些動物們的王。雖然只有短短的一瞬,可是能夠在自己生命中最燦爛的時刻死去,那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

  

   在格里弗斯說話的時候,我安靜地側過身來注視著他。格里弗斯的眼睛始終投向天空,臉上洋溢著欣然神往的表情。

  

   我的目光望進他碧藍的雙目中去,在那里,我仿佛看見了一片比我們上方的天空更加高遠開闊的藍天,那是只屬於格里弗斯的天空。

  

   格里弗斯轉過頭來看著我:“說起來,埃唐代啦你最喜歡哪種鳥呢?”

  

   我的臉頰有些發燙,急忙將目光從他的雙眼上移走,支支吾吾地道:“那個……嗯……鳳凰吧。”我對鳥類了解的不多,所以就隨口說了個現實中不存在的鳥。

  

   格里弗斯顯得很感興趣,追問道:“鳳凰?為什麼?”

  

   “因為鳳凰不會真的死去。它每死一次,都會重生。”我回答,“我知道,像我這樣的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總是需要很多條命的。”

  

   格里弗斯聽完哈哈大笑,我也笑了起來。

  

   日子一天天過去,格里弗斯那邊錢花了不少卻始終毫無進展。我這邊就更不用說了……

  

   轉眼間過了一個多月,現在已是殘秋。

  

   這一天,我見天色陰沉,似乎很快就要下起雨來,於是就收拾好畫具離開中央廣場,去附近的一家高級餐廳找格里弗斯一起回家。

  

   閒暇時間,格里弗斯都會在那家餐廳演奏鋼琴賺錢。當初,餐廳負責人被格里弗斯的演奏震撼得贊不絕口,之後便打算聘請他做餐廳專門的鋼琴演奏家,結果當然是不出預料地被格里弗斯拒絕了。

  

   但不管怎樣,格里弗斯在這一帶現在已可算是小有名氣,最近一段時間甚至已經有一些人專門為了聽他演奏而特地去那家餐廳用餐(女性居多)。其實格里弗斯在鋼琴上的造詣已經算得上出類拔萃,假以時日,他一定能成為拉斯伐瑞托帝國首屈一指的鋼琴家。可惜,格里弗斯志不在此。

  

   我們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只見天空電閃雷鳴,雷聲大作,緊接著就下起了瓢潑大雨。

  

   該死。

  

   這地頭是貧民窟,建築大多肮髒破爛。我在心里咒罵了幾句,只好跟格里弗斯一起躲進一座廢墟里。那地方雖然雜草叢生,四面牆已經倒了三面,但幸好屋頂還未塌落,可以暫時用來避雨。

  

   格瑞卡帕塔城,拉斯伐瑞托帝國最繁榮、最文明的大都市。但即便如此,這里也有貧民窟存在,而且和其他地方的貧民窟也並沒有什麼不同。這里離帝都最繁華的地段只隔了兩條街,卻似隔著兩個世界。

  

   我們兩人狼狽地掠入廢墟里。我匆忙抹去衣服上的水漬,卻看到格里弗斯負手站在一旁,抬頭望著墟外的滂沱大雨出神,他的眼神里甚至仿佛帶著一種慘淡、失落的感覺。

  

   我在心里長長嘆了口氣,我想我知道格里弗斯此刻心里在想什麼。

  

   初來乍到,雖說在帝都郁郁不得志地度過一年半載很正常,長達三五年、甚至十年、二十年都大有人在。但是格里弗斯,不,我們莫非真的也要等那麼久嗎?

  

   說實在的,事到如今我已經對出人頭地幾乎不抱什麼希望了,可是一想到我很可能就這樣無所作為地在這座該死的城市里待上二十年,我就感到頭皮發麻。至於格里弗斯,別說二十年,假如再過三年他依舊籍籍無名,我猜他要麼自殺,要麼回家。嗯,我覺得自殺的可能性大一點……

  

   我覺得要找個話題緩解一下氣氛才行,於是走到格里弗斯身旁,望著外面的大雨,說道:“你看,這雨下得真大啊!”

  

   格里弗斯倦怠地點了點頭:“的確。”頓了頓,又隨口問道:“我最討厭下雨,你們呢?”

  

   咦?他說“你們”?

  

   我怔了一怔。啊!這時我才注意到,原來這廢墟里並不只有我們兩個!

  

   竟有五個人早已先我們一步來到了這廢墟里。

  

   三男兩女。一個手持狼牙棒的絡腮胡大漢;一個使用連枷的瘦高個子;一個身穿黑袍、臉上帶著半截面具的老人;一個打扮妖艷手持一根法杖的女人;還有一個把全身都裹在長袍子里的女人。

  

   這五人顯然沒有回答格里弗斯問題的興趣,那大漢對我們厲聲怒叱道:“你們兩個,滾出去!”

  

   哇!這家伙看起來好凶!而且不管怎麼看,這五個人都不是好人。也許他們聚在此處是在策劃一個驚天動地的大陰謀,但是正討論的興致勃勃之際,被我和格里弗斯給打斷了也說不定。

  

   算了,雖然我平白無故地挨了罵感到很不爽,但出門在外還是少惹麻煩。我又看了那些人一眼,就對格里弗斯小聲說:“格里弗斯,我們走吧。”

  

   格里弗斯卻不以為然地道:“急什麼,雨還沒有停,你莫非想淋成落湯雞不成?”

  

   哈…看來是那大漢的態度很差,惹格里弗斯不高興了。

  

   大漢聽格里弗斯的態度如此傲慢,簡直完全不把他們放在眼里,氣得虎目圓睜,怒道:“他媽的!臭小子你給臉不要臉!”和那拿連枷的瘦高個子欲上前教訓我們。卻被那戴面具的老人伸手攔住了。

  

   “稍安勿躁。”老人說,之後慢慢地朝我們走過來,對格里弗斯笑道:“朋友,正所謂先來後到,而且此地如此逼仄,你們兩位和我們幾個待在一起,不嫌太擁擠了嗎?”

  

   格里弗斯始終望著外面似乎永遠也停不下來的滂沱大雨,始終也懶得看他們一眼,聽了老人的話,只是笑了笑,淡淡道:“既然如此,你們為什麼還不出去?”

  

   這次他的回答便是赤裸裸的挑釁了。老人臉色微變,那大漢和瘦高個子又欲衝上來。

  

   突然間,一陣悠揚的口琴聲傳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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