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愛麗絲書屋 亂倫 該死的誘惑-墮落男人回憶錄

第1章 結婚的無奈

  (1)奉子成婚

  其實我從來就沒想過要這麼早結婚,我喜歡過著那種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日子。

  可遺憾的是:女友日趨變大的肚子,讓我就像趕赴刑場一樣,委屈地做了新郎,當了丈夫。

  我的女友,唉!

  現在應該說是老婆,那時才19歲,而我卻虛度了26年光陰。

  認識她也許是偶然,也可以說是緣份!

  那是在我跟相戀3年的前女友分手的日子里,我就像變了個人似的,平時愛玩愛笑的我突然喜歡獨處,不怕孤獨。

  一到晚上就打開那呆板的電腦,聊天、看美女圖片、游戲、有時瀏覽一下黃色網站,對著那性感的騷貨,折騰著自己堅硬如鋼的雞巴,直到它口吐白沫,垂頭喪氣為止!

  可孤寂似乎偏偏就要跟我作對,我越是想遠離它,它卻像無處不在的電波一樣纏繞著我,讓我心緒不寧!

  我愛聽歌,這並不是一個秘密,只是深夜還聽廣播電台,那可是鮮為人知的故事。

  雖然我知道電台的主持人大多都是些聲音甜蜜,外表嚇人的家伙,可我卻還是願意委屈自己,傾聽別人的往日情懷故事。

  當我也是那麼無聊地將自己的故事傳送了過去,並留下了自己的電話號碼後。

  我的電話就像熱线一樣,不時地響起,讓我常常在睡夢中驚醒,一個個都在咨詢:這世上還有這麼痴情的男人!

  而我的老婆也就是這麼認識的我!

  說真的,我不知道她為什麼會喜歡我,而這份愛也來得那麼快,那麼直接!

  如果卑鄙一點的形容,那她肯定是在我內心孤獨,心神脆弱的時候趁虛而入占據了我生活的半壁江山,從最初的短信,電話再到後來的見面,約會,直至上床,都是在我毫無准備的情況下發生的。

  這不是我逃避責任,用老婆現在的話來說:從一開始到現在,都是她愛我,比我愛她多得多!

  我不否認這一點,事實上經過前一段的戀情打擊後,我那所謂的情商似乎消失得無影無蹤!

  因為我真的分辨不出什麼才是真愛!

  我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做愛時,她痛苦的表情打動了我,還是她身下那紅紅的血讓我倍感沉重的責任,於是我們真的結婚了!

  現在的我絕對無法相信,當時跟前女友戀愛三年,竟然會連嘴都沒親過,更談不上上床做愛!

  我一直天真地以為:就像她說的一樣,希望她的第一次會在我們的新婚之夜。

  的確,我很單純,因為我也不想因為愛情的衝動毀了我們曾經純真的友情,因為我們是同窗三年的初中同學!

  如果不是那次我興致勃勃地從千里之外趕去看她,本想給她一個意外的驚喜,卻沒想到看到了令我震驚的一幕——她裹著浴巾從浴室伸出的濕漉漉的頭,那驚訝的表情讓我一輩子都不會忘懷!

  而她那寬大的床上卻斜躺著一個近40歲的男人!

  (2)被愛情忽悠

  說實話,那男人跟我比差多了,從蓋在他身上那隆起的毛巾被上,也可以斷定——他要是躺著,肯定看不到自己的小雞巴,肚子大得就像懷六七個月的孕婦。

  那四周鐵絲網,中間溜冰場似的頭發,讓我看了就覺得反胃!

  我頭也不回地走了,雖然我曾想狠狠地揍他一頓,我沒有這麼做,不是我沒膽量,而是怕玷汙了我勤勞的雙手。

  我不知道那男人渾身發抖的身體下是否尿水直流,而這一切似乎對我來說並不重要,只是她多了一道程序,打掃一下戰場而已。

  鴛鴦戲水都TM淹死,比翼雙飛都TM摔死!

  其實我並不應該去緬懷過去,只是歷歷在目的情景永遠是我一輩子的傷痛!

  只是我真的不再相信愛情!

  我得簡單地介紹一下我現在的老婆。

  她認識我時,只是一個高中畢業不久的小女生而已,她從事的工作是在一個公司作美容導師。

  而她的媽媽——也就是我的丈母娘,在16歲時就因為早戀,不顧父母的反對生下了她,而在她七八歲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而她就一直跟她媽媽相依為命。

  我們鄉下有句古話:“男莫大七,女莫大一”!

  我從來不相信宿命之說,雖然老婆剛好比我小七歲,但我依然冒天下之大不幃娶了她,其實並不是我有多麼愛她,只是我實在不忍心自己的骨肉這麼早就去西天取經。

  或許我天生就是那種中老年人崇拜的偶像,在第一次見到丈母娘時,她的臉都被我逗得笑到變形。

  其實不是我不緊張,或許是我本身就沒有壓力,當時我就在想:你愛怎想怎想,反正我已經是上了床來補票!

  初次見家長的效果可想而知,老婆回來後摟著我的脖子,讓我直呼要打120,說實話,我真的不想窒息在女人的親吻下!

  為了表彰我突出的表現,老婆拿出了她那剛買來不久的烹飪書籍,說要給我弄上幾道香甜可口的美味佳肴!

  說實話,我知道今天晚上又得跟泡面做伴了,老婆煮的飯也稱得上美味佳肴的話,那些小炒店的師傅肯定都去五星級酒店當大廚去了。

  不過當我靜靜地坐在沙發上時,我還是會回想起見丈母娘時的情景。

  說實話,我真的沒想到,她看上去會那麼年輕,如果說她是我老婆的姐姐,肯定有百分百的人相信。

  不過想想也很正常,她也只比我大9歲而已。

  結婚後,我們搬過去跟丈母娘一起住了,因為我們剛買的是期房,還得一年後才交房呢。

  其實這也是老婆的意思,她怕丈母娘一個人在家太孤獨,不習慣。

  我雖然不願寄人籬下,可也不想在新婚燕爾的時候,讓大家難堪。

  一家三口的生活開始了,而我那嘻笑調侃的言行舉止並沒有改變。

  說實話,我並不想因為婚姻給自己帶來太大的束縛,或許在我的潛意識里,我的婚姻跟同居並沒有太大的區別。

  (3)平淡的生活

  老婆沒有去上班了,我的生活壓力便無形中增加了。

  我真的不明白,老婆為什麼好端端的日子不過,硬要為了一個所謂的家,毫不猶豫地讓我當上了房奴!

  一個月近兩千塊的月供,加上我那未來寶寶的營養費,讓我只好為了生活而埋頭工作。

  也許是由於對未來寶寶的期待,讓我痛並快樂著!

  當然,不可否認的是,本人還是一個挺有責任心的男人,要不怎麼會這麼早就結婚呢?

  要知道,在我單位方圓三公里內認識我的女同胞們,一聽到我領了紅色證書的時候,那表情絕對跟大話西游的紫霞仙子有的一比,用失望絕望來形容一點都不為過。

  我必須得聲明:本人絕對不是一個帥哥!

  或許我那平淡的外表要是也用帥字去形容的話,走到街上肯定被美女的口水淹死!

  不帥就不帥唄,這並不影響市容市貌呀,流浪在榕城的街頭我照樣也有相當高的回頭率呀。

  用我單位的美女的話來描述,那就是外表一般,幽默幾分,男人味十足,百分百的陽剛之氣!

  有的時候我也會傻傻地對著鏡子望著自己,還真覺得自己像傳說中鼻子大,JB就粗,眉毛濃,性欲強的那類型男人。

  這不是廢話嗎?

  本人身高雖然只有一米七,可身上那健壯結實的肌肉也不是白長的呀,這可是我堅持運動的結果!

  每當夏天我穿上那緊身的背心時,不也照樣一個個美女盯著我的胸肌看!

  可光長肌肉有用嗎?

  深愛的女友不是照樣看上那肚子如鑼鼓一樣的男人!

  不過說實話,真正了解我內心的人不多,也許深受戀愛打擊的我,只能用那所謂的幽默也掩飾自己內心的脆弱!

  是呀,在這個物欲橫飛的年代,人的現實得讓自己覺得可怕!

  其實到現在為止,我都無法明白:為什麼她昨天還可以跟我卿卿我我的煲電話粥至深夜,今天就可以在床上跟他大戰幾百個回合??

  其實也應該怪那該死的廣播電台,用那優美動聽的聲音誘惑我主動去匯報了自己的愛情情感!

  這也讓我在工作的時候,好長一段時間回不過神來,老感覺單位的同事們發現了一般。

  現在回想起來,也真TM神經病,怎麼會把電話號碼留下來呢?

  不過還好,後來通過本人一段時間仔細地觀察,並沒有發現什麼異常情況,只是大家偶爾會說一句:哇!

  阿兵電話可真多呀!

  電話多也奇怪,我可是黃金待娶男孩呀!

  有女孩子喜歡也是相對正常的呀!

  唉!

  如今我可是已為人夫,即將為人父的男人了,這話也只能以前說。

  這種想法,現在也只能偶爾躲在廁所笑笑罷了!

  我的生活變得线段化了,上班——回家,再上班——再回家!

  老婆是笑得要去地板上找牙齒,單位的美女同事們可就整天都說我一個重色輕友的家伙!

  我那哥們范劍更是說我真他媽的不夠兄弟,不過他們說的也沒錯,連我最愛的活動,打籃球我都很少參加了,除了跟外單位比賽非打不可,自己人打自己人我可堅決不干!

  而以前一兩個星期都會和同事們去KTV里吼上幾曲,而今除了無法推脫的應酬,我也都是以家事為重,早早地回家陪伴老婆孩子。

  (4)哥們要結婚,邀我當伴郎

  五一黃金周快到了,本來打算好好地出去旅游一趟,卻接到哥們范劍的電話,說什麼五四這天他將舉辦婚禮,叫兄弟我給他當伴郎!

  這不是有病嗎?

  破壞兄弟出游的計劃也就算了,明知道我剛在前些日子辦了結婚證,要不是因為老婆已有身孕,我的婚宴也早就給辦了!

  福州的風俗不是結婚的男人不能當伴郎嗎?

  這小子難道想頂風作案不成?

  范劍死皮賴臉地跟我說:“NND!沒辦酒席就是沒結婚,你走出去誰知道你結婚了呀!廢話少說,這伴郎你當定了。”

  話還沒說完就把電話掛了。

  天哪!

  這世道還有天理嗎?

  在這法制社會,當伴郎還有強行要求的呀!

  唉!

  看來這五一黃金周又得泡湯了。

  不過話要說回來,范劍這小子的確是夠了解我,知道我不會拒絕他的並不合法的邀請!

  唉!

  這不是要我命嗎?

  什麼伴郎呀,那簡直就是叫酒保!

  酒桶!

  要讓兄弟赴湯蹈火就直說,還非得口口聲聲說自己有多愛國,把五四青年節當作自己的結婚紀念日。

  你小子的臉比城牆還厚,夸張一點說:范劍TMD吹牛可真不知道死了幾頭牛了!

  兄弟結婚是應該的,可占用兄弟的休假時間來結婚,卻有點不太厚道了,心中雖有點郁悶,卻敢怒不敢言呀!

  范劍是我的哥們,我們在同一個部隊摸爬滾打了幾年,他是福州人,能從外地調回本地當兵,也可想而知,這小子家也不是省油的燈,“天线”粗著呢!

  退役後,我也一直留在這所謂的第二故鄉虛度歲月。

  其實我一直在猜想,這小子是不是把秀秀的肚子搞大了,不然怎麼會這麼突然呢?

  以前他也一直強調,不到三十決不進圍城的呀!

  不過早點結婚,也許對范劍來說不是件壞事,至少有個老婆管著他,不然總想著在外面胡作非為呀!

  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不知道有多少良家女性倒在他的跨下!

  跟范劍相處多年,他就是放個屁,我都知道他今天吃了些什麼東西,他的個性我是最清楚不過的了。

  好色、拍馬屁樣樣精通,所以他混得很開,無論是在部隊的時候還是如今在公司。

  這不,人家秀秀可是公司總經理的千金呀!

  最初的開始,秀秀倒是跟我關系挺好的,只是那時的我尚未從失戀的陰影走出來。

  不過說實話,從內心深處來講,我是不太喜歡秀秀的一些生活作風。

  每次我們一伙人到的吧去嗨的時候,秀秀那放蕩的舞姿讓我欲言又止,一對活潑的小白兔夸張地跳躍著,似乎刺激著男性同胞們的雄性荷爾蒙。

  在我的內心深處,我還是挺喜歡那種清純文靜的女生。

  如果說范劍跟秀秀是天生的一對,我倒是舉雙手贊成!

  他們的愛好幾乎是相同的,喝酒、抽煙、泡吧等等!

  說實話,我並不喜歡的吧那種場合,我寧願對著電腦上網,在籃球場上打球,可每次都是還是跟奔赴刑場一樣,被他倆架著來到那震耳欲聾的的吧里搖晃。

  如果說范劍這樣的人也會愛國,那福州的治安肯定名列國內前矛,連警察都可以精減一半以上。

  這小子吃喝嫖賭抽,樣樣精通,連去趟桑拿城回來,都還在我面前吹噓:要他是領導,肯定是繁榮娼盛!

  不過相信有在福州生活過的人,肯定對福州的警察有著很深的印象,不論是炎熱夏日,還是刮風下雨,我們都能看到交巡警的身影,他們是敬業的,是值得我們賴的!

  (5)伴郎真他媽不是人干的!

  范劍那所謂愛國的日子到來了,這小子天剛朦朦亮就電話把我吵醒,什麼意思嘛!

  還當我不懂規矩,不就穿白襯衫黑西褲嘛,用得著千交萬待的嗎。

  范劍TM也難得會起這麼早的床,只是,這洞房不是早就入過嗎,有必要那麼緊張嗎?

  真是的!

  當我們哥們幾個開著那清一色的寶馬去接親的時候,我才發現,福州對這結婚真的很麻煩。

  還好我不是福州人,要知道這樣,我這婚不結也罷!

  如果不是伴娘以亮麗的姿態出現在我的面前,我想我實在提不起精神來應付范劍那些狐朋狗友。

  我不否認,我是色狼,用女人的話來說:就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

  色不是我的錯,但我不會亂錯的,至少我不會對沒感覺的女人色,至少我不會去找雞色!

  君子好色而不淫!

  這是我的原則。

  范劍這小子經常說:我就是一個斯文色狼!

  色人於無形之中!

  說實話,伴娘比秀秀漂亮多了,我猜想范劍這小子肯定在洞房花燭夜後悔當初下錯手了。

  YY是可以的,只是本人已經結婚了,傷害未婚少女不是我的本意。

  伴郎真不是人干的,整一個酒桶!

  圍著那幾十桌轉悠,這簡直就是對我酒量的大考驗,預先准備好的“海王金樽”也發揮了它應有的作用,讓我不至於在大庭廣眾之下打起醉拳來。

  這年頭社會可真TM亂,自己老搞自己人!

  當我陪著新郎新娘敬到自己那幫兄弟桌的時候,“陽萎”跟“光頭”死活要我打通光。

  這兩小子跟我也是死黨一個,兄弟有難,沒有幫忙就算了,還把兄弟往死里推。

  TMD!

  下次喝醉的時候整死你們兩個。

  “陽萎”的真名叫楊偉星,一看就像個文弱書生,整天戴一付眼鏡,那瘦不拉譏的身材更顯得弱不禁風。

  我真搞不得他老爸是怎麼想的,難道那時候沒有陽萎這個詞嗎?

  給他起這麼個名字,害他每次在別人面前自我介紹的時候,都得把分幾個步驟進行。

  “我叫偉星,姓楊,——!”

  現在還好,之前站在他面前,我總是有種想笑的感覺,害我每次都得用牙齒咬住自己的舌頭,不敢笑出聲來,實在忍不住的時候,跑到廁所去大笑幾聲!

  笑規笑,兄弟還是兄弟!

  誰讓名字是老爸起的呢?

  這能怪他嗎?

  不過我敢肯定,百分百的女性朋友心里也會聯系到陽萎這個詞。

  只是到現在我都不明白,為什麼到現在為止,怎麼都沒人叫他偉哥!

  “陽萎”這人性格也很倔,我們哥兒幾個叫他什麼都無所謂,要是那些不熟的人也敢這樣稱呼他,他肯定會翻臉的。

  我不知道“陽萎”床上功夫怎麼樣,但他的確挺夠義氣的,記得我剛出來那會,有一次在大排檔跟人打起來,這小子可是霸氣十足,還幫我擋了一板凳。

  後來在給他擦藥的時候,我就暗暗下定決心,這個朋友我交定了。

  “光頭”叫王明光,這小子一看就是道上混的,滿臉凶狠的樣子,最明顯的莫過於臉上那記刀疤。

  那時候他還只是一個汽車修理廠的學徒工,我在部隊當兵那會經常開車到他們廠里維修保養,久而久之也就認識了。

  而今這小子也不是省油的燈,自己開了個修理廠,生活也還不錯。

  光頭這人也真TM神經病,明明是搞汽車修理的,卻偏偏喜歡玩摩托車。

  不過他玩的不是一般的摩托車,是跑車,用他的話來說:我的摩托車輪胎可比一般小車的輪胎大多了。

  他經常掛在嘴里的一句話:看看你們開這些破汽車,一點回頭率都沒有,看看我,街上一騎,小穴的回頭率百分百!

  一個字:酷!

  這小子酷是酷畢了,小穴的回頭率也的確不低,可我跟范劍也沒少跟著他到派出所做筆錄,還得找人托關系幫他把車拿出來。

  兄弟之間,幫點小忙倒也沒什麼,只是這小子的騎術實在是不敢恭維,平均一兩個月就得摔個半死不活的。

  我唯一的好處就是在無形之中,跟那市二醫院的醫生護士打得火熱。

  說實話,我內心深處對光頭的一些行為並不是很苟同,老感覺他有點欺善怕惡的味道。

  有一次范劍車被人咂了,他明明就在離我們不遠處,可當我們跟對方干起來的時候,他卻遲遲未曾趕到。

  可經常在街頭,遇見一些民工,小弟之類的,他卻有點橫行霸道的樣子。

  我從來就反感那種偷、搶以及那些欺負婦儒幼小的大男人,並不是我心里有多善良,只是我始終認為:為人處事是一輩子的事,活著就應當心安理得!

  (6)我跟伴娘喝交杯酒

  我從不後悔自己的軍旅歲月!

  雖然自己沒有實現考取軍校的夢想!

  而我始終認為:經過部隊磨練的自己,能經得起風雨,能爭得榮光!

  那時候我的綜合素質也挺好,部隊的訓練科目,我幾乎都能進入三甲,加上籃球打得不錯,也深得領導喜歡。

  其實在部隊的那幾年,是我一生難忘的幾年!

  九八抗洪搶險時所經歷的一幕一幕常在不經意中浮現在我的腦海。

  我想:如果不是為了所謂的尊嚴,也許我還在部隊服役。

  喝酒對我來說並不是件陌生的事情,當初在部隊那會,八一建軍節我可沒辜負首長那擁政愛民的指導思想,哪怕是搖晃著酒瓶,我也得堅持到底。

  看著那一群看熱鬧瞎起哄的所謂哥們,喝就喝唄!

  有什麼了不起的呢?

  老子又不是沒醉過!

  正當我准備打通光的時候,秀秀把我的手按在桌面上,跟那桌的兄弟姐妹們說:“我看還是算了吧,剛才兵哥已經喝很多了,不要真醉著回去。”

  話還沒說完,那幫小子就開始起轟,說什麼不喝可以,至少也得喝三大杯紅酒。

  望著那三大杯紅酒,我知道不喝是不行了,酒桌上不就是這樣嗎?

  氣氛很重要!

  我剛要喝的時候,TMD死光頭又開始叫囂,如果伴娘答應跟你喝交杯酒的話,那就喝一小杯就行了。

  神經病!

  人家可是黃花閨女呢!

  喝交杯酒,虧你想得出來!

  我正想開口大罵死光頭,是不是看我很K呀,不就三大杯紅酒嘛,為難人家小妹干什麼呢!

  伴娘輕輕地拉了我一把,走到光頭面前,理直氣壯地說:“喝交杯酒是吧?喝就喝,誰怕誰呢?嚇唬我們,是吧?”

  話還沒說完,左手就把我的右手給抬了起來,她自己的右手已開始環繞我的脖子。

  我自認為自己一向是臉皮特厚之人,而這一次,我明顯感覺到了自己臉上發燙。

  我有些遲鈍地繞過伴娘的脖子,喝完了那令我終身難忘的交杯酒,身邊也響起了那令人振奮的掌聲、口哨聲、起哄聲!

  死光頭跟“陽萎”的聲音最大:“TM兵哥,真丟臉,男人還這麼被動,看人家小穴多爽快,多主動!”

  我衝著他倆瞪了一眼,加上范劍這小子也開始打圓場,說等會再回來。

  說實話,我在這幫哥們眼中,還是有一定威信的,雖然他們幾個年齡並不比我小,但他們也喜歡叫我兵哥,這可能跟我在部隊鍛煉了幾年有一定的關系。

  至少我夠哥們,講義氣,還有就是曾經那股軍人雷厲風行的作風一直是我的驕傲。

  范劍TMD不知道是因為結婚太過興奮還是什麼原因,喝酒一點都不講策略,有來則往,在酒席還沒散的時候,他就叭在桌子跟周公解夢去了!

  這可是新婚之夜呀,還想不想入洞房呀你!

  任我死勁搖晃,他就是死活不動,嘴里還呢喃著:“別動我!讓我休息會!”

  我無能為力,而范劍他老媽也示意我,讓他休息會,我只好安靜地走開!

  (7)感情是用酒來衡量的嗎?

  秀秀的怒氣讓我覺得有些意外,原來她的一幫姐妹在那邊等著范劍去敬酒呢?

  她找了半天才找到呼呼大睡的范劍,眼圈紅紅的,氣得直跺腳。

  當我跟在秀秀後面去找她那幫姐妹的時候,她們已動身准備離開了,秀秀送她們到電梯口,其中有個時髦的小妹扔下一句話:“阿秀!今晚姐妹們不開心!不夠盡興,如果是姐妹的話,到中國城找我們!”

  暈!

  現在的女孩子怎麼啦?

  人家這可是結婚哪,有什麼照顧不周的也應該體諒才是呀,叫人家小倆口在洞房花燭夜跑去的吧,這成何體統呀!

  我心里是這麼想,卻不敢說出來,人家的事,操哪門子心呢?

  送走最後幾個親戚朋友,秀秀竟然決定要去的吧!

  我們年輕人是可以理解的,姐妹情深嘛,況且人家都把話說這份上了。

  可老人家卻不這麼想,一個個都叫她回家,不要再去的吧了。

  秀秀的倔強脾氣一來,就是九只牛兩只老虎都拉不回來!

  她父母、公公、婆婆說話所費盡的口水絕對消耗了不少肚子里的酒精,看著他們一個個從模糊到清醒的表情,我這伴郎看來得伴到底了!

  “要不我跟小潔陪她去吧,沒事,我們去一下就回來!”

  我現在真懷疑當初是不是喝酒喝傻了,怎麼會去找這差事干呢?

  范劍他父母對我印象一直都挺好,覺得我懂事,處事比較成熟穩重,而秀秀她父母就更不用說了,我的大老板呢,現在還有哪個老板會對員工不了解的呢?

  他們對我點了點頭,交待我們早點回來。

  小潔就是伴娘,我也是我無意中聽到別人這麼稱呼她的,這小妞子嘴巴倒是挺甜,一會就兵哥兵哥的叫了,好象跟我很熟了似的。

  不過說實話,我挺喜歡她這種性格的女孩子,直爽、大方!

  當然,外表漂亮我也不否認!

  呵呵!

  范劍他舅開車把我們三個送到中國城,里面那震耳欲聾的搖滾音樂讓我心血澎湃!

  這時我才發現,秀秀穿著那大紅色的旗袍在里面顯得特別的刺眼。

  當我們來到秀秀那幫姐妹所在的包廂時,她們馬上把音樂關小聲了,秀秀忙著跟她們說對不起,我跟小潔緊挨著坐了下來,跟里面那五六個人都敬了一杯酒。

  又是芝華士,我最不喜歡喝酒雜著喝,這樣感覺胃特別難受。

  這時,那個時髦小妹又開始發話了:“怎麼新郎沒來呢?不會是看不起我們這幫姐妹吧?”

  秀秀被急紅了眼,有種想哭的感覺,一邊解釋著:“他真的喝醉了,來不了,對不起!”

  “對不起可不管用,我們也沒見他跟我們喝過幾杯呀?就醉了?是不是真的呀?唉!架子可真大,看來我們阿秀管不住他了!”

  我真不明白,這時髦小妹是不是秀秀的情敵,怎麼處處針對秀秀呢!

  話中還帶刺,我聽了心里感覺特別不舒服。

  秀秀還想解釋什麼,卻被站起來的我攔住了,我清了清嗓子說:“各位美女!真的很抱歉!新郎今晚真的喝醉了,這可能是太高興的原因,這也說明我們秀秀有魅力。他就是喝醉了,剛才還嚷著要過來,是被他父母給攔了回去。你們也知道,老人家就是這樣疼愛孩子,可能也怕擔擱秀秀他們的洞房花濁夜吧,所以就委托我跟伴娘陪著秀秀過來向大家陪個不是,懇請大家諒解!好不好?”

目錄
設置
手機
書架
書頁
簡體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