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小樂沒坐出租車,步行到橋頭時,天已昏暗。
為了不引起過往行人的注意,馬小樂沒作什麼停留跑到了橋南面的綠化叢里。
不過馬小樂怕萬順意到會打他電話留下痕跡,所以還是上了橋頭等他。
六點半,很准時,萬順意開著車子來了。
馬小樂見附近沒有人,趕緊提著袋子,快步迎上去。
上了車,馬小樂說市區里面就那樣,直接向東,到市郊轉轉,可能有有點新鮮感。
萬順意當然不會拒絕,油門一加,疾馳而去。
“萬總,你的真是有魅力!”馬小樂歪頭看著萬順意,一臉羨慕的表情。
“有魅力?”萬順意咧了咧嘴,“你倒說說,怎麼個有魅力法。”
“在我看來,如今這個社會,會賺錢、有錢就是有魅力,像你這樣,又會賺錢又有錢,似乎干啥都經驗豐富,渾身上下可不都充滿了魅力麼!”
馬小樂的話讓萬順意飄飄然起來。
“哪里啊,我哪有什麼經驗,都是瞎闖而已。至於魅力嘛,更談不上了,哪像你們,年輕、有學問,明顯是大有潛力的。”
“萬總,不是像你說的那樣,你身上那股闖勁和巧勁,沒有這兩股勁頭,是很難干出點事的。”
萬順意因為老想著馬小樂那大家伙,放松了作為老狐狸的所有戒備,被馬小樂捧得暈暈乎乎。
“萬總,你這車真不錯。”馬小樂轉了話題,盡量多分散萬順意點注意力。
“一般,這不算什麼好車,好車還沒買呢。”萬順意道,“會開車嗎?”
“會一點,但不怎麼熟練。”馬小樂臉上帶著笑。
“好,那正好試一下,來。”萬順意說著,方向盤一打靠了路邊,拉開車門就下了車。馬小樂也不客氣,直接從副駕駛位置上跨過去。
車子徐徐起步,馬小樂還真的有點不熟練,跟沈絢麗學過車後,很長時間沒摸車子,現在,連換擋都磕磕巴巴。
萬順意趁機抓住馬小樂的手,“這樣,這樣推,檔就上去了。”萬順意一松一緊地捏握著馬小樂的手,做著示范。
這讓馬小樂一陣惡心,不過還是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笑笑道:“看來還不熟練,得多練練。”
“這個容易,以後想練車,盡管拿我的車去。”萬順意很慷慨。
十分鍾後,在市區外圍的大路上,馬小樂將車子在一個拐彎處的空地上停下來,天色已上黑影。
馬小樂扭身把放到車後座上的袋子提到跟前。
“哦,什麼好東西?”萬順意問。
“沒什麼,一點零食、下酒菜。”馬小樂說著,把里面的花生米、鹵雞爪、鵪鶉蛋掏出來,還有那十個小瓶裝的“紅星二鍋頭”。
“萬總,這種感覺很不一般吧,遠離城市的喧囂?”
馬小樂揚著眉毛問萬順意。
萬順意一看馬小樂的模樣,一個控制不住,伸手捏住馬小樂的臉,“老弟,你還挺有情趣啊!”
馬小樂頭皮一陣緊一陣麻,可是關鍵時刻不能表現出異樣來,“萬總,一切都來得那麼突然,似乎還有點不適應。”
“是很突然,不適應可以慢慢來。”萬順意特別高興。
“萬總你說得對,凡是都得有個過程,不能操之過急,慢慢培養出感情來,任何事情才能水到渠成。”
馬小樂說著,拿出兩個二鍋頭,“萬總,你下開一下,好好喝點,今天就當是咱們的一個全新開始吧,一定要盡興,不能掃興!”
萬順意本來是不勝酒力的,但被馬小樂這麼一說,也不好拒絕,“行,我就放開喝了,醉了你把我送回去,總之一定要盡興!”
馬小樂說好,投脾氣才好,要不哪里能談到一起去。
萬順意呵呵一笑,“啪啪”擰開瓶蓋,濃重的二鍋頭酒曲味頓時彌散在車廂內。
馬小樂也沒閒著,把花生米啥的,擺放開來。
也許真的是興致來了,還沒怎麼著,兩人一會就干掉了。
“萬總,真是痛快!”
馬小樂又拿出一瓶,擰開給了萬順意,自己也拿了一瓶,擰開後先抿了一小口,吧唧了兩下,說夠勁,又丟了一粒花生米嘴里,接著舉起小酒瓶和萬順意碰了一下,仰頭一大口,喝了差不多半瓶。
萬順意一看馬小樂喝得這麼痛快,受了點感染,竟然一仰頭喝了一多半。
馬小樂一瞅,好家伙,正好麼,就愁著你不喝呢!
想到這里,把自己生下來的半瓶一口氣灌進肚子,“萬總,爽快,真男人,全干了!”
萬順意毫不猶豫,也是一飲而盡。
馬小樂捏著手里的空瓶子,心里直發笑。
不怪馬小樂發笑,萬順意再怎麼狡猾,也有大意的時候,剛才,馬小樂喝的那瓶可不是二鍋頭,涼水而已,他在住處已經做了手腳。
為了迷糊得更像一點,馬小樂伸手摸了一下萬順意的大腿,“萬總,我看干脆我們再痛快地干一瓶,這樣的心情和情趣,實在是不可多得。”
“馬老弟,不能喝了,真不能再喝了,你大哥我酒量不行,呆會沒准就癱了。”
萬順意滿嘴酒氣,“我可告訴你,我要是癱了,你可不能趁機戳我屁股眼子!”
剛剛啃下去的雞爪子,馬小樂差點吐出來,“萬總瞧你說的,怎麼會,不是說了麼,今晚就是培養培養兩人之間的情趣。”
“哦,那,那好啊。”萬順意有點大舌頭了。
“對,這才是盡興麼!”馬小樂拍著巴掌,“萬總,我發現你絕對不是掃興的人。”
“當,當然不是掃興的人。”萬順意嘿嘿笑著伸出手,“馬老弟,來想讓哥哥摸摸,你那玩意兒,可,可真不是一般的雄壯!”
“剛說你不是掃興的人,就變了。”
馬小樂又遞給萬順意一瓶,自己也開了一瓶,“萬總,這次一口喝干,嘗嘗是啥滋味!”
說完,自己把“酒”一氣灌下,抓起雞爪子大啃起來。
萬順意無奈地看著馬小樂,開了酒瓶也是一口下去,結果被嗆的臉紅脖子粗,老半天沒上來氣。
“萬總,我手機沒電了,你的給我用下,得打個電話給秘書小賈,讓他晚上不要等我了。”馬小樂伸手拿起車前台上的手機,走下車去。
馬小樂走到車後頭,把電話打給了劉廣達,說萬順意把陷害他的證據時刻都帶在身邊,不好下手,不過現在已經把萬順意騙到了穿城河橋上,證據就在他的車里。
馬小樂要劉廣達不要聲張,趕緊到橋西側躲起來,找個機會把萬順意的手提包給拎走,證據就在里面。
和劉廣達打過電話,馬小樂又用自己的手機聯系了關飛,要他火速到穿成河橋東側,該有很好的出手機會,因為他將見到一個醉酒癱軟的萬順意。
回到車里的時候,馬小樂發現萬順意的眼睛已經有點發呆了,“萬總,咋了?這麼沒精神?”
“多,多了,實在是太多了,而且喝得又猛,現在酒勁上來了。”萬順意擺擺手,口齒不清。馬小樂一看,估計再一瓶,萬順意絕對就扒下。
“萬總,我還沒喝到位,怎麼也得陪陪我吧。”馬小樂道,“要不你來半瓶,我幫你帶半瓶!”
“嘿嘿。”萬順意睜開有些發木的眼睛,“老弟,沒想到,你酒量和家伙一樣大!”
“你就沒忘我家伙大,哪天搞你一下,你還受不了呢!”馬小樂笑嘻嘻地把酒遞了過去。
又喝了,豈有半瓶的道理。萬順意嘴角流著黏涎,耷拉著腦袋。
“萬總,怎麼樣了?”馬小樂推推萬順意,沒有反應。馬小樂機警地看看四周,除了偶爾過往的車輛,沒啥動靜。
馬小樂從口袋掏出一副薄手套,小心戴好,又掏出一個小毛巾,把方向盤、換擋杆和酒瓶等,都仔細擦了個騙,還出來將車門拉手擦了,總之不留下任何痕跡。
一切搞定後,馬小樂啟動了車子,向穿城河橋開去。
天色剛黑下來,不遠處的城市已是燈火闌珊。
在穿城河橋東側,馬小樂停下車子。橋是道老橋,橋頭的護欄早已不見,護欄外是一段陡坡,陡坡過後就是不淺的河道。
關飛還沒到,為了節省時間,馬小樂費了大力,將爛醉的萬順意挪到主駕的位子上。
陡然間,馬小樂有了種想法,把自己嚇了一跳:還真可以搞死萬順意的!
將車開到橋頭護欄外的陡坡上,停車後掛上檔位防止車子前滑,然後再把萬順意移到主駕上,之後退到車外,把萬順意的腳搬起,放到離合器上,再抽身出來關上車門,這樣以來,原本被檔位卡住的車子就會順著坡道滑進河里。
如果為了再保險一點,還可以幫萬順意牢牢地系上安全帶。
馬小樂相信,如果這麼一搞,估計幾分鍾後萬順意和他的車子就會在眼前消失。
但是馬小樂又想到兩個問題,覺得還是不能那麼做。
第一,按照正常推理,醉酒者開車很快,就是不快,也絕對不會是爬行的速度,那麼車子的落水點就成了一大疑點。
按照他的辦法,車子落水點距離岸邊太近,造假現象比較明顯;第二,這麼一來,想栽贓嫁禍劉廣達,也不太可能。
正想著,關飛來了,提著個包。
“帶包干啥?”馬小樂問。
“偽裝唄。”關飛賊頭賊腦地看了看車,“萬順意在里面?”
“死豬一樣。”馬小樂點點頭。
“好,看我怎麼收拾!”
關飛說著邁開步子要過去,但被馬小樂攔了,“等等,劉廣達還沒來呢。”
說完,掏出一副手套,“等會我和劉廣達一起回去,你戴上手套,記住,別搞出人命來。”
話剛說完,萬順意的手機響了,馬小樂過去趕忙,拿起來一接,是劉廣達的,他說已經到了。
馬小樂讓關飛躲起來,然後又把手機丟進車里,到橋西側把劉廣達帶過來。
“劉總,萬順意就在里面,醉得不省人事,你去車里拿他的手提包,證據就在里面,我給你望望風。”
說完,馬小樂從口袋掏出兩個二鍋頭瓶子,一個空的,一個還沒開瓶,“劉總,這個先拿著。”
“什麼東西?”劉廣達看不清是啥東西,伸手接了。
“酒,我灌萬順意的,還剩兩瓶,你喝點壯壯膽。”馬小樂道,“劉總,我要不是喝點酒,還真是害怕。”
“這有什麼怕的。”
劉廣達拿著酒瓶向車子走去,“我不喝,還是丟進車里讓萬順意醒來接著喝,等我拿了證據就有他好看的,到時他就喝不上了!”
拉開車門,劉廣達翻弄了一陣,拎著萬順意的手提包出來了。“嘿,這下他萬順意死定了!”劉廣達走到馬小樂跟前,掂了掂提包。
“劉總,我的錢呢?”馬小樂問道,“五十萬,可一分不能少!”
“五十萬,小錢,差不了你!”劉廣達道,“別看我這人暴躁,但說話算話。”
“那好。”馬小樂點點頭,“劉總,你開車來的,剛好帶我一程。”
“沒問題。”劉廣達和馬小樂邊走邊道,“你用了啥法子,能把萬順意給灌倒,他這人可是老奸巨猾的。”
“那不容易麼。”馬小樂嘿嘿一笑,“他不是個老玻璃麼,我騙他說我也是,一起出來玩玩,然後說用酒助興,我要他喝他就喝,能不醉麼!”
“哈哈……”劉廣達搖頭大笑,“男人也能出賣色相呐!”馬小樂笑而不語。
來到市區,馬小樂說在銀龍國際酒店下,有朋友在附近,要過去會面。劉廣達說送到家唄,馬小樂不讓,他可不想讓劉廣達知道他住哪兒。
回到住處,馬小樂打電話給關飛,關機了,估計是搞事的時候關了,能專心點。
好一陣子,關飛回電話,氣喘吁吁地說行了,正按照既定方案,跑步回來。
馬小樂問怎麼搞萬順意的,關飛說回去再講,下手有點重,不知道後果怎樣。
馬小樂一聽後悔莫及,不該讓關飛一個人下手,沒有輕重,出了人命大事那可不太好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