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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利艾】遇到百分百男孩

利艾隨筆 breeze-summer 3857 2023-11-20 10:49

  難得無風的清晨,我在市政廳北門的斜塔與一個百分之百男孩擦肩而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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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來也奇怪,男孩看起來沒什麼不同,一頭棕發散漫地翹起,似乎還帶著剛醒來的起床氣,表情也木木的,一點都不像個聰穎的人。而且,他看起來年齡也不小了,怎麼說估計有25歲了。要知道,在Leeuwarden——這座弗里斯蘭省的典型大學城,8萬5千常住人口中有一半都是年輕學生的地方,他實在不應該被稱作是男孩了。可是,我仍舊隔著古老的運河,無視掉整片郁金花海看到了他——那個手拿信箋、往郵局的方向走去的孩子。我心跳加速,神經繃緊,甚至連掛在手上的風衣碰到了濕地都渾然不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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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人都有理想伴侶的框架。之於我——一個34歲的荷蘭鬼佬,喜歡男人這種事本來就無可厚非。有人喜歡足頸纖細的男孩,有人喜歡抽煙喝酒的浪子,亦或是單純的肩胛骨美觀;像我,昨晚在酒吧里就曾為一個調弦師蒼勁有壑的抬頭紋看到發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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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要勾勒出具體的百分百男孩影像,這還真是難講。就像今天見到的男孩子,我現在絕對記不起他的額頭是什麼樣子,甚至有沒有額頭也不知道。我所能記憶起的,也只是他非常普通這一點。事情還真是有些不可思議。\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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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我碰到一個百分百男孩。」我對友人這樣說。\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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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她應道,「那孩子漂亮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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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這不是重點。」\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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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那,是你的sty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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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清楚。眼睛是綠是金,身高有沒有一米七,統統忘得一干二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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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其妙!」\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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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的確莫名其妙。」\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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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她無聊地擦起了眼鏡,「你對他做什麼了?強吻了?還是猛踹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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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我連一句話都沒上去說。」只是擦肩而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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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由東向西走,我由西向東走,在五月一個爽朗的早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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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想拽住他和他說兩句話,不,這還遠遠不夠——和平年代里的迢遠重逢,像是從來沒有這麼動人心魄。我總覺得我認得他,而且他也應該同樣認得我。我想問問他,這些年來一個身披綠色斗篷、總是倔強闖入我夢鄉的人究竟是不是他。呃,不過這種事情他怎麼知道呢......我真是傻了。可我還是想弄清原委,一切導致我們在1999年五月的晴朗早晨,在這北緯52東經4度的荷蘭北郊,一個名為萊瓦頓小鎮驀然相遇的原委。\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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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談罷,我們可以沿著隨處可見的運河一起欣賞街頭巷尾的哥特式建築;或者尋一家陽光明媚的露天咖啡館,偶爾喂一下廣場上的和平鴿;入夜,我們可以去迪斯科、電影院,說不定碰上博物館鎖門,還能悄悄地關在里頭來一發。\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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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麗的幻想在敲打著我的心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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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他的距離已經近到十五六米遠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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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我應該靠什麼和他搭話呢?\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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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你板磚掉了,這是你的吧?」然後指向教堂下的一塊石板。\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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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於老套,而且我又不是在追姑娘。\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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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和我說話啊,你這垃圾。」\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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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額......我這是哪輩子養來的毛病......肯定會把小鬼嚇到的,不行不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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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請問附近哪里可以有大風車?」\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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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也同樣笨頭笨腦,對方一定毫不猶豫地回答「風車村」啊!而且,今天根本沒有風,難道去看一堆死氣沉沉的螺旋槳?\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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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開門見山好些。「你好!你對我可是百分之百的男孩喲!」\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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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有點恐怖的樣子啊......他會不會把我當戀童癖?雖然他也不小了,但是被這樣一個莫名其妙的大叔表白不好吧。萬一他來一句,「我是你的百分之百男孩,你可不是我的百分之百戀人啊!」這該怎麼辦?我已經34歲了,而且個子不高。這樣在街上被他鄙視的話,我一定會一蹶不振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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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就在那個掛有梵高油畫的櫥窗旁與他擦肩而過。五月的清晨,空氣中漾著花蕾的芳香,一只小貓在透明的玻璃窗里摟著一具果體的石膏懶懶曬著太陽。我連向他點頭示意一下都沒能做到。他穿著淺藍的衛衣,手里拿著未蓋郵戳的信。那孩子眼睛迷迷蒙蒙的,好像沒怎麼睡醒,也許是寫了一晚上的信也說不定。那四方的信里,藏著他所有的秘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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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幾步回頭時,他的身影已經消失在街角。\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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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我今天已經想好了該如何向他搭話。也許,我那道白都有點煩悶冗長,可是不全盤向他托出又不行,不然我怎麼弄清我們之間每一世的羈絆——就好像,我活了這麼久,就是為了與他這一天的花月相逢。\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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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之,故事從「很久很久以前」開始,最後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結束。\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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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很久以前,有個地方有一個青年和一個少年。青年24,少年15。青年身材並不高大;而在這白種人常駐的社區里,淺麥色肌膚的少年也並沒有多漂亮。他們無非就是小鎮里閒適而孤獨的年輕人。但是兩人一直堅信,在這個世界的某個角落,一定有一個與自己命運百分之百契合的戀人。是的,他們相信奇跡,於是奇跡也真的發生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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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兩人在街角萍水相逢。\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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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Boy!我一直在尋找你,你就是我的百分百男孩!也許你不會相信,但是這對我而言是真的,我簡直看到了夢中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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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嗎?太好了先生!你也是我心中的百分百戀人啊!從頭到腳,簡直和我想象的一模一樣!上帝,這個世界太美妙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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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人坐在運河的游船上,手牽著手,就像這座城里無數的同性愛人一樣心甜意洽,百聊不厭。他們百分之百需要對方,又百分之百被對方需要,多麼奇妙的天造地設!而這種百分之百的身心契合,怎能說不是宇宙奇跡!\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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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兩人又在心里有了一絲小小的、簡直應該忽略不計的疑慮:美夢如此輕易成真,會是一件好事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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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談突然中斷時,男孩這樣說道:\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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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如果我們真的是天造之和,上帝一定還會讓我們再次相遇的。到時候如果還是百分百喜歡,就立刻結婚怎麼樣?」\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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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還不賴。就這麼決定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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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兩人分開,各取天涯。\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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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這根本就沒必要。一對百分之百的戀人,在世界最遙遠的巧合里邂逅,這已然是奇跡,無需再去做多余的嘗試和懷疑。但兩人都太過年輕和率真了,沒辦法想到這麼多。於是造化開始無情地捉弄他們。\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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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夏天,肆虐的汛期高漲了古城的運河,洪水衝破丘陵涌向盆地的小城。與其他人類一樣,在死亡的恐懼里徘徊了幾周的兩人在這場災難結束後,生命的意志就像破繭之蝶再次重生,他們所生的信仰只剩下來之不易的自由。\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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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兩個年輕人畢竟堅毅豁達又有魅力,他們各自有了新的生活,在物質文明迅猛推進的現代社會里,他們完全可以和志同道合的友人更加快捷地保持聯絡,偶爾還能和徒步旅行者共享河岸的陽光。並且同時體驗過百分之七十五或百分之八十的過眼煙雲般的戀愛。\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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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時光搖擺,青年34了,少年25。歲月在以驚人的步伐前進。\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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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的一個無風的早晨,青年提著公文包由西往東去上班,少年拿著信箋由東向西去郵局。兩人走在同一條街,紅磚砌成的斜塔見證著他們正面錯過。兩人心口陡然悸動,並且自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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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我的百分之百男孩。\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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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我的百分之百戀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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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記憶的微光著實有些恍惚,他們不知道要記起夢中縈繞的戰事,還是十幾年前的交談。一切都是那麼不明晰,甚至不知道是否真切地存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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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兩人連句話也沒有說便擦肩而過,徑自走在名為自由的軌跡里,永生永世。\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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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本該向他搭話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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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到這里,你一定會覺得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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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明天,在荷蘭北部的弗里斯蘭省,一個叫做萊瓦頓的小鎮上我可以和他再次相遇,我一定不會錯過奇跡。\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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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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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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