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愛麗絲書屋 玄幻 煉銅的文史哲研究合集

第11章 簡談西方國家法定婚齡的變遷,以及作者對未來的看法

  簡談西方國家法定婚齡的變遷,以及作者對未來的看法

  

   在本系列前面的文章中,我們已經知道,中國人的法定婚齡經歷了兩次延遲:第一次是隋唐創立科舉制、宋代科舉制興盛導致的,此次延遲使得男子15/16/20、女子13/14/15逐漸從法定最高不重稅婚齡演變為國家推薦婚齡,在一些時期(如明朝洪武年間)還是法定最低婚齡。並且從宋代開始,晚婚晚育逐漸成為士大夫們的風尚。第二次則是近代以後中國進入工業文明時代導致的,此次延遲使得中華民國規定法定最低婚齡為男18女16,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法定最低婚齡為男22女20。這兩次延遲都是由人們的受教育時間變長引發的,並且由於統治階級一般受教育機會比被統治階級多、受教育程度比被統治階級高,所以都是自上而下、從上流社會逐漸影響到民間的。根據維基百科的說法,在帝制被廢除前,中國民間一般認為12歲之前的夫妻是童養媳、娃娃親,12歲之後是官府登記的正常夫妻。實際上中國民間很少會以年齡來區分,而是以女方初潮的時間區分。

  

   而在西方國家,一開始則是完全不同的情況(後來的情況則是一樣的)。一般認為歐洲民間開始流行晚婚晚育、教會開始提倡晚婚晚育後,貴族們的婚姻仍然不乏早婚早育的。這是因為近古和近代歐洲小國林立,一段及時的涉外婚姻關系到國家的外交政策、是戰是和,以及財產(包括國家領土)和遺產的分配問題。蘇格蘭和英格蘭打了幾百年,之所以後來能夠和平合並,靠的正是王室聯姻、兩國王室共同的後代統治國家。所以英國永遠不會廢掉英國國王/女王,否則就是在給蘇格蘭獨立運動火上澆油。

  

   而且,歐洲政府和教會向非貴族的人提倡晚婚晚育,一開始也並不是出於讓他們趁年輕多讀書的好心,而是很多地方有封建領主占有他名下女性奴仆和農戶初夜權的陋習,早婚的話時間上就太緊張了。中國古代也有類似的例子,比如西夏的甘州回鶻就受害於種族歧視政策,西夏政府規定回鶻女子到三十歲才能和本族男子結婚,在此之前要與黨項人和漢人交配及生育,以“優化”不好的種族血統。契丹人(遼人)對女真人、女真人對蒙古人也做過類似的事,不過不是針對全部女性。然而血脈的交融並沒有讓兩個民族親如一家,反而成了世仇。

  

   也有人認為“初夜權”只是少數地區的特例,大部分地區並不存在這一說。“現代法國史學家阿蘭·布萊(法語:Alain Boureau)的考據認為歐洲多數地方的初夜權是種都市傳說,而非實質的法律或習俗。在一些封建制地區中,少女結婚須得到其居住地領主的允許,這通常需要繳付一筆稅金,作為對年輕女性離開領主土地的補償。有些城市則是必須交上稅款,才允許新郎新娘兩人結婚登記。一些地方的基督教會也要新婚夫婦先繳付香火錢才允許證婚,甚至是不繳錢就不允許結婚。這讓人覺得似乎是‘用錢贖了新娘的初夜’。是故這也使得初夜權的傳說加上了一些基礎。”(以上摘自維基百科。)

  

   所以從“錢”的角度似乎可以更好解釋歐洲平民的晚婚晚育——如果你足夠有錢,那麼你就有像貴族那樣,選擇早婚早育或晚婚晚育的自由。沒錢?那就乖乖工作攢錢,晚婚晚育吧。所以17世紀的教會規定,在沒有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新娘和新郎必須至少21歲方可以結婚——有父母同意的話,那麼就有父母的資助,鈔能力就發動了,可以不受這一條限制。當時的人甚至認為,只要父母同意,低於7歲的婚姻也是合法的(但低於12歲的性行為法律上會被歸為“強奸”)。直到今天,美國大部分州也沒有禁止雙方父母同意情況下的童婚,只禁止與未成年人發生關系。根據調查,2000~2010年美國共有近25萬名18歲以下兒童被父母親安排婚事,成為童婚的受害者,其中多數是年輕少女被父母安排嫁給年長甚多的男性。(以上資料亦引自維基百科。)可能正是為了照顧這種矛盾情況,所以維基百科才特別指出:“法定結婚年齡不能與法定成年人年齡、最低合法性交年齡、或某些地區的實際初次結婚年齡相互混淆。”(根據聯合國的定義,“兒童”並不是指十四周歲以下的人,兒童=未成年人=未滿十八周歲的人。西方人一開始喜歡將21歲視為成年年齡,後來醫學研究表明人開始衰老大約在十八歲,人生長發育的徹底結束大約在二十五歲[存在個體差異],向上取二十五太大了,於是向下取了十八。)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觀點,未成年人,尤指少女結婚生育,對其健康會造成不利影響,同時妨礙其學業,導致其經濟自立也受到局限。”所以說今天世界上普遍的晚婚晚育,也不過是進入工業文明時代後,出於教育和經濟上的考量,大家所形成的共識。至於說“影響個人健康”,抱歉,相較於教育和經濟,重要性其實非常有限。吸煙喝酒也有害健康,也沒見幾個國家禁煙禁酒呀。

  

   既然世界范圍普遍的晚婚晚育是由於工業文明時代,大家要學的東西變多了導致的,那就不免令人思考,隨著人類文明的進一步發展、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進一步變革,這方面又會起什麼變化。要我說的話,無非是三種可能:

  

   1.未來的人要學的東西更多,經濟獨立更晚更難,更加晚婚晚育乃至不婚不育。於是人類發展輔助生育技術,最後大家都不婚不育,新生兒由政府制造和撫養。

  

   2.未來各國政府面對晚婚晚育和不婚不育引發的少子化、無子化、老齡化,又發展不出足夠發達的輔助生育技術,不得不轉向發展輔助學習技術。最終每個人都可以合法植入類似“芯片”的東西以節約學習時間、更早經濟獨立。在此基礎上,早婚早育也會逐漸取代晚婚晚育。

  

   3.未來的人類近乎神明,什麼稀奇古怪的技術都整出來了。那麼就如我在《煉銅沉思錄》中說的:隨著科技的進步,一個人要將自己的靈魂和肉體改造成為自己理想的狀態將會越來越容易,越來越不怕他人所造成的傷害。所以我大膽預言一下,一百年後,現行大部分刑事犯罪的罪名將量刑變輕甚至消失掉,被我們聞所未聞的一些新罪名所取代。大概我是活不到那一天了。(煉不了真傷心。)

  

   當然,還有可能性微乎其微的第四種可能:人類太拉了,未來既整不出發達的輔助生育技術,也整不出發達的輔助學習技術。混到這份上了,那就只有各個工業化現代化國家被非現代化國家的移民狂暴鴻儒,人類文明開始倒退了。

  

   大家覺得,哪種未來更有可能呢?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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